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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利園八寶粥被指吃出蒼蠅 市民等一個月未解決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13日 05:0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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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實習記者劉曉旭)稱自己從達利園罐裝八寶粥中吃出一隻蒼蠅,市民白女士已為此與達利集團交涉近一個月。認為該産品存在質量問題,她多次與廠家聯絡,但雙方就賠償問題始終未達成一致。昨天,達利集團北京地區業務代表宋先生否認産品質量存在問題,並表示願意按1:3的比例給消費者換貨。

  白女士説,此前她從超市買了一整箱達利園紅棗桂圓八寶粥,2月19日晚,她拿一罐吃時發現粥內有異物,“我都吃了快三分之二了,突然發現裏面有只蒼蠅,真是太噁心了!”此後的20多天,她多次與廠家聯絡,要求廠家帶其到醫院檢查身體或賠償2000元,但一直沒得到解決,“一直讓我等,這都快一個月了,得等到什麼時候啊!”白女士對廠方做法很不滿。

  對産品存在質量問題一説,達利集團北京地區業務代表宋先生表示否認,他昨天下午表示,此前已與白女士溝通過,“如果消費者認準了八寶粥蒸煮過程中就有蒼蠅,可將産品送至相關部門檢測”。宋先生稱,因商品已被打開,無法確認異物此前就在八寶粥內,“但本著對消費者負責的態度,願意按照1:3的比例給消費者換貨。”對白女士提出2000元賠償要求,宋先生稱無法滿足。

  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團長邱寶昌稱,根據《食品安全法》規定,生産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銷售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確實給消費者造成損害的,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向生産者或銷售者要求支付十倍價款的賠償金。

熱詞:

  • 達利園
  • 蒼蠅
  • 食品安全法
  • 異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