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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學生周某被故意傷害案件有關情況的通報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27日 16:3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瑤海區新聞中心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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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女學生周某被故意傷害案件受到社會高度關注,我們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為表示極大的憤慨和譴責。犯罪嫌疑人陶某某于去年9月18日被合肥市公安局瑤海分局依法刑事拘留,9月26日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檢察院批准對犯罪嫌疑人陶某某執行逮捕。截至目前,犯罪嫌疑人陶某某一直羈押在合肥市第一看守所。目前,該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公安部門正在處理之中。我們堅決支持受害人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現將公安機關依法辦理該案的有關情況向社會通報。

                             合肥市瑤海區新聞中心
                                2012年2月27日


關於合肥市公安局依法辦理女學生周某
被故意傷害案件的有關情況

        2011年9月17日晚,犯罪嫌疑人陶某某(男,1995年4月1日生,合肥市某學院學生)因追求被害人周某(女,1995年8月15日出生,係陶某某初中同學)不成,産生報復心理,來到被害人周某家中,將事先準備的灌在雪碧瓶中的打火機燃油潑在周某身上並點燃,致使周某面部、頸部等多處燒傷。周某家人聞訊趕來後將火撲滅,隨即周某被送至安醫一附院燒傷科救治。

        2011年9月18日上午,被害人周某親屬到瑤海公安分局報案。瑤海公安分局迅速展開調查,並將犯罪嫌疑人陶某某抓獲歸案,當晚依法將其刑事拘留。9月22日,合肥市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研究所根據辦案單位提供的被害人傷情照片和病歷材料,出具了《人體損傷程度初步審查意見書》。9月26日,包河區人民檢察院據此批准對犯罪嫌疑人陶某某執行逮捕。截至目前,犯罪嫌疑人陶某某一直羈押在合肥市第一看守所。

        被害人傷情鑒定係此案重要證據,也是對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和民事賠償的重要依據。對此,公安機關始終高度重視,被害人周某住院期間,因傷重住在重症監護室治療,難以進入病房開展傷情檢驗。但公安局法醫及辦案民警先後8次到醫院向主治醫生或被害人親屬了解傷情及治療情況。被害人出院後,其受傷部位纏滿繃帶,無法進行進一步損傷檢查。公安民警先後3次約談被害人親屬,了解其傷情恢復情況。2012年2月20日,公安局兩名法醫與辦案民警專程來到被害人周某家中,對其傷情進行檢驗,並約請周某及其親屬擇日到刑警支隊法醫室門診進一步做檢驗鑒定。2月24日下午,周某在家屬及辦案民警陪同下來到法醫門診,由公安局法醫對其受傷部位進行了詳細檢驗並拍照固定。根據周某在安醫一附院的治療病歷,其頸部傷情可能需做二次手術,依據法醫鑒定實踐,需在治療終結後(涉及功能障礙的需三至六個月的康復)才能進行傷情鑒定。因此,暫不宜對傷者頸部損傷程度開展鑒定。下一步公安機關將根據被害人周某傷情治療及恢復情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儘快作出全面傷情鑒定。如果其手術後傷情恢復較快,在公安機關羈押期限內符合法醫傷情鑒定要求,公安機關將作出全面鑒定結論;如需進行二次手術,且手術後傷情恢復情況達不到法醫鑒定要求,將對現已具備傷情鑒定條件的損害部位先行作出鑒定,並據此依法將犯罪嫌疑人陶某某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對暫不符合鑒定條件的損傷,將在案件訴訟階段進行補充鑒定。

        犯罪嫌疑人陶某某自去年9月18日以來,一直羈押在市第一看守所,沒有上網條件和可能。經初步調查,最近登錄“人人網”的“陶某某”帳號顯然係他人冒用,相關部門正在調查。


  合肥市公安局
                                2012年2月27日

熱詞:

  • 周某
  • 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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