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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六合一村委會違規徵地蓋別墅安置富農(組圖)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11日 22: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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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裕農民的安置別墅

  普通老百姓的安置房

  近日,一些南京市六合區石廟社村村民反映,該村村委會違規徵用農民土地建了21棟別墅準備出售,被國土部門叫停並處罰。如今,村委會又以安置房的名義,將別墅賣給少數富裕的村民。這就造成了農民集中居住後,富裕的村民住別墅,普通的村民住樓房的局面。專家表示,讓富裕村民佔用更多的集體資源,不符合新農村建設的利益公平分配機制,損害了大多數村民的利益。(為保護投訴人利益,稿件中部分人名為化名)

  2010年,石廟村村委會要求村民集中居住到中心村。70多戶村民被集中安置進入中心村的樓房居住。但是有村民表示,富裕的農民可以被安置住別墅。村民李雲照:“為什麼不能安(置)給普通了老百姓,你不就是搞得給有錢人造的嗎?不是給廣大百姓服務的嘛。”

  那麼,村民口中所説的別墅,又是怎麼回事呢?原來2007年,石廟村村委會擅自佔用農民20多畝土地,開發了一個名為“田園牧歌”的別墅項目,準備對外銷售。2008年12月,南京市國土局依法查處,要求停止項目開發,並對村委會罰款19.33萬元。由此,村民甚至懷疑,村委會的這一次拆遷,是不是為了彌補4年前的違規用地:“將農民趕上樓,把農民的宅基地、前後屋基地騰出來,其真正的目的是為了彌補它的違法用地這一塊,以達到它的開發(目的)。”

  對此,石廟村黨支部書記孫瑞曹解釋,通過復墾廢棄的磚窯廠等建設用地,已經將2007年違規使用的20多畝土地補上。2010年的這次拆遷是配合新農村建設,實現村民集中居住,復墾出更多的建設用地和農用地:“老百姓我講還是自願,我們不是強求老百姓買。(如果可以置換給農民一塊宅基地,他當然可以建房子,現在怎麼辦?)對啊,那我講這牽涉到土地部門的政策問題了,所有的老百姓,給他集中到一起,能夠給他三分地,他既有宅基地證了,又有房産證了,那更好。問題是我們現在有很多政策,它不允許這麼做。”

  孫瑞曹進一步解釋説,由於21棟別墅已經建好,而石廟村有不少富裕的農民老闆,所以準備把這些別墅用來安置富裕的村民:“它的作用,我講是為了安置有錢的老百姓的。(那你覺得用別墅安置老百姓的話,是妥當的嗎?)這個我們當時徵求部分老闆的意見,他們還是同意的。(那你只是徵求了部分老闆(的意見),因為是村集體的土地,這怎麼行呢?這個在當時的政策來講,我講2006、2007年,像這種情況不是我們一家。我講實在話,這個很多。”

  至於土地的性質問題,孫瑞曹介紹,別墅項目被查出違規後,村委會向村裏的幾個農民老闆借錢,賠償給了開發商。同時,通過街道辦事處,將違規的土地轉成了合法的集體建設用地。記者從南京市六合國土資源分局了解到,根據2007年全國第二次土地調查技術規程規定,土地使用性質應依據土地使用的客觀現狀進行歸類。當土地工作人員調查時,石廟村的20多畝農用地已經蓋起了別墅。六合國土資源分局地籍信息中心副主任朱曉東:“土地也給固化了,包括一些永久性建築也建起來了,短時間內也無法再恢復到原來農用地的性質了。根據這麼幾點,我們認定它這個地方現狀已經成為建設用地了。”

  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邱鷺風認為,村委會建別墅安置富裕村民,既浪費農村集體土地資源,也損害了大部分普通村民的利益:“同樣都是安置農民,那麼有錢人就可以佔用更多的土地,沒有錢的農民就只能被集中上樓房。表面上看,好像是住別墅的人,他多交了錢,但實際上,他所佔用的公共資源卻是非常不對等的。”

  邱鷺風説,只有強化基層民主,才能讓農民真正公平的享受新農村建設的成果:“必須賦予農民充分的話語權,任何項目的啟動,都應當先徵求農民的意見再立項,而不是相反。應當加強對基層政府和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監督,否則這個程序一定會被架空,使得新農村建設出現相反的效果和結果。”

熱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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