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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中字頭"機構借證書斂財 未在民政部門登記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06日 07:1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青年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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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種“中字頭”機構頒發給張振中(化名)的職務或資格證書。本報記者 來揚攝

  “他們竟然利用報紙的名義做幌子騙人,新中國成立60多年來,我是第一次遇到。”

  對張振中(化名)來説,近半年討要證書的經歷可謂費盡週折。這位業餘喜愛作詩、書法的退休醫生曾一度因為多家機構找上門來讓他賜稿而感到高興,但在發現這些打著“中字頭”名號的機構只注重收費而不發證書的情況後,他開始對這類作品徵集活動産生警惕,並向有關部門舉報。

  中國青年報記者經調查發現,給張振中發證書的多家“中字頭”機構並未在民政部門登記,且其所頒發的相關證書,也未經權威部門認可。

蓋滿“紅帽子”的邀請函

  年過七旬的張振中是一名文學和書法愛好者,退休後,經常創作一些作品,“在詩歌界也有些名氣”。但正是在詩歌、書法界的名氣,讓他在一場借“建黨90週年”為名的藝術大典活動中,“賠了作品又費錢”。

  2011年5月25日,一封名為《獻禮建黨90週年藝術大典》的邀請函寄到了張振中的手裏。該邀請函看著像是一份“紅頭文件”,邀請函下方蓋著4家舉辦單位的公章:中國藝術文化普及促進會專業人才管理髮展中心、全國藝術文化專業考評專家委員會、商務時報社、中國企業新聞網。

  “商務時報社給我寄來一封邀請函,落款處印滿了舉辦單位的公章。但我的本職工作是醫生,退休後被民營醫院返聘,平時工作很忙,就沒把邀請函當回事兒。”

  毫無徵兆地收到邀請函,張振中不禁産生了疑問——“他們是怎麼知道我的?”

  後來,張振中從商務時報社一名薛姓工作人員處得知,因為他的作品曾在2008年被一個名為“中國文化管理學會”的組織編入一本名為《共和國經典詩詞格言選萃》的書中,舉辦方正是按照書中的介紹找到他的。

  一個月後,張振中接到了一名自稱商務時報社工作人員薛某的電話。

  “他問我來不來。我不可能放下患者就去參加這個活動,平時也只是抱著老有所為、老有所樂的心態去作詩、寫字的,就回復他們去不了。”張振中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

  在得知張振中沒有參加意向後,薛某開始和張振中套近乎、認老鄉。

  為了“關照”老鄉,薛某讓張振中將書法作品寄過來,表示如果通過協會的專家認可,可以辦理相應的藝術資格證書和作品潤格證書。隨後,張振中將自己的相關材料與四幅書法作品寄給了薛某。

  一週後,薛某通知張振中:“專家組初步認為可以”。

  “我感覺他們的活動是報社舉辦的,而且還有‘中字頭’機構聯合舉辦,肯定不會有暗箱操作,就相信了。”張振中説。

  中國青年報記者在這份蓋著多家舉辦單位公章的邀請函上看到,除邀請受邀者參加慶典活動外,舉辦方還詢問受邀者是否收藏《獻禮建黨90週年藝術大典》紀念冊,是否申報“中華人民共和國藝術文化人才資質證書”等證書,是否申報中國藝術文化普及促進會專業人才管理髮展中心理事等。

  在從薛某處獲知辦理高級證書3800元、中級證書2000元等相關資格證書的價格後,張振中選擇了辦理中級證書和潤格證書。

  “薛某讓我將錢寄到一位姓邵的個人的銀行賬戶。”張振中説,“我想,這個活動是公家舉辦的,又不是私人舉辦的,怎麼能寄給私人賬號呢?況且,報社都有管財務的機構,所以就沒有寄給他。”

  之後,薛某又給張振中提供了一個名為“神州遊學北京文化傳媒中心”的匯款單位。但是,張振中去郵局儲蓄銀行匯錢時,經查並沒有這個單位,銀行的工作人員勸張振中“慎重一些,別上當了”。

  為了打消張振中的懷疑,薛某最後提供的匯款信息為“北京市豐台區西四環南路63院商務時報社新聞中心二層,財務處薛某收”。

  幾乎在同時,2011年7月25日,《商務時報》刊登了張振中的兩幅書法作品,這也使得他認為此次活動沒有騙人,是正規的。

  於是,張振中在2011年7月27日將辦理中級證書和潤格證書的費用寄給了薛某所説的上述收款人。

杳無音訊的證書

  2011年8月3日,收到匯款的薛某通知張振中:“錢已收到,證書正在辦理”。但令張振中想不到的是,此後的證書辦理竟然成了一場看不到頭的馬拉松。

  “之前,薛某告訴我,我的作品通過了協會專家的審核,但證書卻遲遲寄不到我手裏。”張振中説。

  在隨後的幾週內,張振中多次向薛某催要證書,但都被薛某以各種理由回絕。

  “到最後他就不接我的電話了。我又用另一個手機號給他打電話,他不知道是我打的就接了。”張振中説。

  電話中,張振中得知薛某已經調到上海工作了。“他自稱去了商務時報社上海記者站,不在北京工作了,但還是報社的人。”張振中説。

  意識到可能被騙的張振中趕緊撥打商務時報社的電話諮詢。

  “我開始找他們報社的黨委書記,但他們報社沒有黨組織。一個姓范的負責人告訴我,這次活動是一個姓邵的負責人管的,並且已經通知他處理這件事了。”張振中告訴記者。

  儘管商務時報社的范姓負責人對張振中表示,有邵姓工作人員處理此事,且這位邵姓工作人員也在電話中對張振中表示“快了”,但證書始終沒有寄到張振中手裏。

  中國青年報記者致電商務時報社諮詢“獻禮建黨90週年藝術大典”活動情況,一名邵姓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活動沒有舉辦,發出去了100多張邀請函,但因為沒人參加,我們就取消這個活動了。”

  至於未舉辦活動的原因,邵姓工作人員稱,“因為我們考慮到中國藝術文化普及促進會專業人才管理髮展中心是‘中字頭’的單位,可以舉辦。我們不夠級別,就取消了。”

  對於張振中辦理證書的遭遇,邵姓工作人員表示,辦理相關證件的事情是薛某告訴張振中的,不是張振中主動提出來的。

  “我們正好又跟文化普及促進會那邊認識,然後給他報上了。正在審批,一直沒下來。”他説。

“每期都刊登書畫作品”

  對於舉辦單位之一商務時報社的性質,邵姓工作人員表示,“《商務時報》在內蒙古,北京的是商務時報文化傳媒有限公司。這次舉辦‘獻禮建黨90週年藝術大典’活動的是北京商務時報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中國青年報記者在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新聞機構查詢系統發現,《商務時報》的主管單位為“內蒙古新華報業中心”,刊號為“CN15-0075”。

  記者在北京市企業信用網上查詢得知,“北京商務時報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成立於2009年4月,企業類型是“有限責任公司(法人獨資)”,法定代表人是孫五四。而《商務時報》在新聞出版總署登記的記者名單中,也有“孫五四”的名字,同時還有幾名在北京商務時報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工作的人員的名字。

  記者在《商務時報》往期出版的報紙看到,其刊號為“CN15-0075”。

  記者還發現,《商務時報》每週出版兩期,一期32個版的責任編輯有兩人,但這兩名責任編輯均未在新聞出版總署新聞記者證查詢系統中登記。

  “每期都刊登書畫作品。”《商務時報》的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登一個版的書畫作品需要3000元。不一定是書畫名家,三教九流都可以。”

  “報刊的采編環節是不允許有任何資本介入的,必須是國有的。如果是文化公司辦報刊的話是違規的。作為一個公司是不允許去經辦報紙的。這其中也可能涉及到買賣刊號和違規合作的問題。”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報刊司一位工作人員對中國青年報記者表示。

未經審批的“中字頭”機構

  記者從中國藝術文化普及促進會專業人才管理髮展中心劉姓秘書長處獲悉,商務時報社聯合中國藝術文化普及促進會專業人才管理髮展中心舉辦“獻禮建黨90週年藝術大典”的活動確有其事。但當記者詢問活動具體情況時,劉姓秘書長未給出明確説法。

  據邵姓工作人員介紹,“張振中要辦理的證書是由‘中國藝術文化普及促進會專業人才管理髮展中心’與‘全國藝術文化專業考評專家委員會’蓋章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藝術文化專業證書’。全國藝術文化專業考評專家委員會也是他們(指中國藝術文化普及促進會專業人才管理髮展中心——記者注)的一個機構。除藝術證書外,潤格證書也是中國藝術文化普及促進會專業人才管理髮展中心頒發的。”

  除了對書畫作品進行認證、頒發證書外,在“中國藝術文化普及促進會專業人才管理髮展中心”網站的認證項目中,還設有“雕刻類、影視類、少兒才藝教練、裝飾設計類”等11個認證項目。

  記者在民政部查詢發現,“中國藝術文化普及促進會”的業務主管單位為“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在“中國藝術文化普及促進會專業人才管理髮展中心”的網站公告中,有一篇題為“中國藝術文化普及促進會關於成立‘中國藝術文化普及促進會專業人才管理髮展中心’的決定”的公告,發佈時間為2008年7月22日。

  “中國文聯沒有中國藝術文化普及促進會專業人才管理髮展中心,那是中國藝術文化普及促進會內部設立的機構,跟我們文聯沒有關係。它就是一種挂靠。”中國文聯國內聯絡部社團辦一位王姓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中國文聯國內聯絡部社團辦一位周姓主任也對記者表示,“他們(指中國藝術文化普及促進會——記者注)底下的機構多著呢,都沒經過我們審批。專業人才管理髮展中心是他們內部自己成立的,沒有給我們報批過。”

  記者了解到,在2007年12月31日,國務院辦公廳為“清理規範各類職業資格和嚴厲打擊違規違法印製、濫發證書等活動”,下發過一個“國辦發 [2007]73號”文件。

  該文件規定,“全國性行業協會、學會等社會團體自行設置的應及時清理,確有必要的,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核同意,報國務院人事、勞動保障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審批後納入國家統一管理,並向社會公佈,其他的一律停止或調整為專業培訓”。

  記者向周姓主任求證:中國藝術文化普及促進會專業人才管理髮展中心蓋章頒發的藝術文化專業證書是否向中國文聯報批過?

  “他們沒有來我們這報批,我們沒有批准這個業務。社團的成立、登記、年檢我們管,但社團發證書不需要我們批,而且社團多著呢,都在發證書,都沒經過我們同意自己在發證書。”周姓主任説,“因為社會上有人喜歡證書,明知道這是不符合規定的,還是願意要。這是有社會需求的,有人願意去評大師,我們也勸阻不了,而且他們評我們也不知道,他們也不會報給我們,我們也不會批這種東西。”

  對於決定成立“中國藝術文化普及促進會專業人才管理髮展中心”的“中國藝術文化普及促進會”,周主任對記者表示,“這個社團管理上不規範,我們正要清理整頓”。

還有多少冒牌的“中字頭”機構

  除了被邀請參加商務時報社與中國藝術文化普及促進會專業人才管理髮展中心舉辦的活動外,張振中還接到過很多“中字頭”機構為其辦理證書、授予榮譽頭銜、出版書籍為由的邀請函。

  令張振中記憶猶新的經歷有3次。

  “第一次是發生在2008年5月,一個名為‘中國人才發展中心’的機構給我發來邀請函,説是要聘請我當他們的高級研究員,讓我交納了2000元。可到最後什麼都沒有寄給我,我打電話也沒人接了,當初聯絡我的人消失得無影無蹤。”張振中向記者回憶道。

  雖然機構以“中字頭”為名,但在民政部國家民間組織管理局的全國性社會組織查詢系統中,記者並未查到該組織。

  “第二次是2011年5月,一個名為‘中國藝術家交流協會’的機構給我來函,委任我為常務副主席兼秘書長。信是以紅頭文件的形式打印的,有‘中藝交2011年09號’文件的字樣。”張振中告訴記者,“信中説,如果想成為邀請函上委任的職務,須交780元。同時還可以幫我辦理中國國家人才網專業人才庫的入庫證書。我當時看他們的邀請信挺正規的,就將錢匯給了他們,可到現在連證書的影子我都沒看到。”

  記者在網上搜索“中國藝術家交流協會常務副主席兼秘書長”,發現有提問者在2011年5月27日發帖詢問,“中國藝術家交流協會給我來函,委任我為常務副主席兼秘書長,須交贊助費850元,有多少人被委任這個職務呢?”一位網友的回復簡潔明了:“騙人的”。

  “第三次是在2011年7月,一個名為‘北京華藝苑國際文化藝術交流中心’的機構給我發函,聘請我當高級顧問,邀請信中的題頭還印著‘2011年2號文’的字樣。張振中説,“並且他們告訴我可以辦理中國國家人才網專業人才庫入庫證書,我因此交了上千元,可是顧問證書始終沒寄給我,人才庫也沒入成,最後的結果也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相比“失約”的一些“中字頭”機構,還有一些“中字頭”機構則先將證書、榮譽頭銜給予張振中,再做出“溫馨提示”。

  一個名為“中國藝術工作者協會”的機構在2011年8月為張振中頒發了一本印有“國際德藝雙馨藝術家”的榮譽證書。

  “這個證書是他們免費發給我的,此後他們還對我説現在老百姓出書難、出書貴,他們幫助民間藝術家出書,我本人也想出書,就給他們寄去了60首詩,他們將我的詩編入到詩詞專題。當然,書出來以後要我買50本,給他們交1800元。”張振中告訴記者。

  “中國藝術工作者協會”在其官方網站上宣稱為“全國性民間社團組織”,但記者在民政部國家民間組織管理局的全國性社會組織查詢系統中並沒有查到該協會的信息。

  儘管《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總則中明確要求“社會團體不得從事營利性經營活動”,但一些未經登記的“中字頭”機構卻從未停止過經營行為。

  一個名為“中國當代藝術協會”的機構在2009年7月為張振中寄來了一本工作證。“他們告訴我60歲以上的老人交600元,只要把自己的個人簡歷、藝術簡歷和榮譽證書寄給他們就行。”張振中説。

  但這一“中字頭”機構也未在民政部門登記。

  除擔任各“中字頭”機構的會員外,張振中還擁有一個“領導人專用聘書”。

  該聘書印有“鋻於您在藝術研究和創作領域中所取得的突出成就,茲聘任您為中國文化藝術協會名譽會長”的字樣。

  “他們發函要我把個人簡歷和藝術簡歷等證書寄給他們,通過審核後授予我的,並且讓我交納了700元。”張振中説。

  值得一提的是,記者在網上發現一個名為“全國高協組織”的機構在2011年1月發佈消息,聲稱可以辦理由中國藝術文化普及促進會專業人才管理髮展中心和全國藝術文化專業考評專家委員會頒發的藝術文化專業證書,並且也能辦理中國國家人才網專業人才入庫證明證書。

  但同年5月,民政部就依法對未經登記、擅自以社會團體名義開展活動的“全國高技術産業化協作組織”(簡稱“全國高協組織”)及其非法設立的相關機構宣佈取締。

  2011年6月8日,新華社就發佈了一則“民政部有關負責人就取締‘全國高協組織’答問”的新聞。

  民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根據法律規定,我國社會組織的登記管理機關是各級民政部門,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只有經過民政部門登記的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才能在社會上依法開展活動。”

  該負責人還提醒公眾:“如果其使用的是全國性社會組織名稱,可以直接登錄中國社會組織網進行查詢;如果其使用的是地方性社會組織名稱,可向當地民政部門進行查詢,以確定身份,謹防上當受騙。”

  面對眼前名目繁多的獎勵證書和榮譽頭銜,張振中陷入了迷茫。

  “我本打算憑寫字掙一些養老費,給兒女減輕負擔,沒想到這麼多號稱國家級的協會是假冒的,這些冒牌的假協會把我坑苦了。”張振中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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