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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嬌女王》惹得倆導演掐架 剽竊創意VS侵犯名譽

發佈時間:2011年12月01日 02:1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晨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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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話劇《撒嬌女王》演出之前,該劇導演何念和香港導演彭浩翔之間卻引發了一場官司。彭浩翔認為何念創作該劇是剽竊他的創意,多次發表博客和微博譴責,何念認為其中很多言語侵犯了其名譽權,起訴要求彭浩翔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害賠償金10萬元。昨天,海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博客直斥話劇導演剽竊

  何念和彭浩翔本人都未親自出庭,各自指定了代理人到庭。何念訴稱,今年1月4日,他在微博中發佈了話劇《撒嬌女王》草創的相關進展的消息,彭浩翔隨即在新浪微博中發佈消息,稱何念抄襲和剽竊了他的電影劇本《會撒嬌的女人最好命》的內容。彭浩翔此後陸續在博客和多條微博中揭發和譴責何念“無恥的剽竊風氣”。

  讓何念大為不滿的是彭浩翔的很多言論,比如,“這樣的下三濫盜賊行為可能不值一書,可是到了真正自己碰上這種敗類時,難免驚嘆。總算見識了‘何念現象’。”彭浩翔將何念定性為“賊”。何念的代理人認為,這些言論降低了何念的社會評價,要求彭浩翔刪除相關博客和微博,並賠禮道歉,賠償精神損害金10萬元。

  彭浩翔的代理人不否認這些言論出自彭浩翔之手,但是不同意何念的訴求,“彭浩翔的態度,反而給正要演出的何念的新作起到了炒作作用。”

  誰是原創關乎侵權定性

  彭浩翔到底有沒有侵犯何念的名譽權?在庭審時,雙方陳述的基本事實較為一致,何念和彭浩翔于去年上海電影節期間接觸,當時彭浩翔正在籌拍根據《會撒嬌的女人最好命》一書改編的同名電影,何念提議將片名最好改為《撒嬌女王》,並製作一部同名話劇合作,同時明確表示電影和話劇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故事。

  後來雙方的經紀人進一步溝通,但最終雙方商討的合同無果而終,此後再沒有接觸,直到何念宣佈推出《撒嬌女王》的話劇,引發了彭浩翔的譴責。對於沒能合作的原因,雙方的解釋都是有分歧,何念的代理人表示,彭浩翔要求50萬元的分成,何念無法答應。

  彭浩翔的代理人表示,“撒嬌女王”是《會撒嬌的女人最好命》女主角的名字,著作權應屬於彭浩翔。對於創意的定性,雙方也有分歧,何念的代理人認為腦海中想法不受著作權保護,而彭浩翔的代理人表示,創意在文學、劇本創作中很重要,而且何念曾在公開信中説,“我們非常感謝彭浩翔導演對於《撒嬌女王》創作起源的啟發。”

  言論非“下流”是率真

  在庭審的辯論階段,何念的代理人認為彭浩翔的言論不像文化人説的話,甚至有些“下流”。對此,彭浩翔的代理人提出抗議,並針對是否構成誹謗進行了辯解。“彭浩翔導演的話,是率真的表現。”代理人説,彭浩翔作為文化人,沒有用法律語言陳述事實,但並不等於是誹謗,都是有事實依據的抨擊,並非無中生有。“何念不能以自己的感受,就認定是名譽受到損害。”

  “除了外界評價,任何人都有自己的尊嚴。”何念的代理人不認同這一觀點。法官主持調解,但是何念的代理人表示不接受。法官並未當庭宣判。

  晨報首席記者 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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