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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租房“軟禁”逃犯丈夫一年 只為能一生相守

發佈時間:2011年11月02日 07:3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華聲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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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幫助犯下命案的丈夫逃避警方的抓捕,湖南永州女子鄧曉枚放棄苦心經營的食用菌養殖場,遠離家鄉,煞費苦心地在偏僻郊區租房將丈夫“軟禁”。一年零一個月後,丈夫被警方抓獲,鄧曉枚也因包庇罪身陷囹圄。……

  為幫助犯下命案的丈夫逃避警方的抓捕,湖南永州女子鄧曉枚放棄苦心經營的食用菌養殖場,遠離家鄉,煞費苦心地在偏僻郊區租房將丈夫“軟禁”。一年零一個月後,丈夫被警方抓獲,鄧曉枚也因包庇罪身陷囹圄。10月29日,鄧曉枚被保釋。明知窩藏逃犯要負刑事責任,鄧曉枚為何鋌而走險?10月28日,今日女報/鳳網特約記者通過深入採訪,還原事件始末。

  丈夫殺人潛逃,妻子毅然離家做“掩護”

  2010年9月21日,湖南省東安縣城發生一起故意傷害致死案。當天下午5時許,李某在移動公司窗口交話費時,與醉酒的譚昌虎發生口角,進而發生扭打。扭打中,譚昌虎的兩名朋友出手相助,而酒後失控的譚昌虎抽出刀捅死李某。接警後,東安警方于當晚將譚昌虎的兩名朋友郭某、唐某抓獲歸案,而譚昌虎卻已不見了蹤影。

  後據歸案後的譚昌虎交待,酒醒後的他,在得知李某死亡後極為害怕,於是決定逃跑。譚昌虎連夜租車至永州並坐火車南下到廣東。鄧曉枚在案發當晚民警來調查時才知道丈夫犯了事。次日上午,她接到已逃至深圳的丈夫譚昌虎打來的電話,為幫丈夫逃脫,她瞞著家人和民警,往丈夫的銀行卡上匯了2000元錢,並且新購置了一張不記名的手機卡以便聯絡。晚上,鄧曉枚與丈夫取得聯絡。當她得知丈夫身處異地,獨身一人東躲西藏時,心想:也許唯一能幫丈夫的就只有自己了。經過一夜考慮,鄧曉枚“毅然”決定:放棄正在經營的食用菌養殖場,外出打工給丈夫打“掩護”,幫助丈夫逃避法律制裁。

  女子感恩丈夫,只為一生長相守

  明知庇護犯罪嫌疑人的行為是犯罪,為什麼鄧曉枚還會鋌而走險為其“掩護”呢?面對民警詢問,鄧曉枚在抽泣聲中道出了隱藏在心中的秘密。

  今年26歲的鄧曉枚生於東安縣偏遠山區,父母靠種地供她與兩個妹妹上學。為了幫父母減輕壓力,鄧曉枚初中畢業後就外出打工。由於她精明能幹,幾年內就從流水線上的普工做到了主管。

  2007年5月,母親因突發高血壓引發半身癱瘓,體貼孝順的鄧曉枚無奈辭職回家照顧母親。半年後,母親的身體有所好轉,生活也能自理了。但鄧曉枚卻選擇繼續留在家裏,在村裏租了塊地,辦起了食用菌養殖場。不久,譚昌虎走進了她的生活。

  比鄧曉枚大4歲的譚昌虎是東安縣城人,父母做水果批發生意,家境寬裕,對其格外溺愛。高中畢業後,他不願繼續讀書,也不肯幫父母打理生意,整天無所事事。

  因譚昌虎的姨媽嫁到鄧曉枚所在的村子,2008年春節,他在給姨媽拜年時認識了鄧曉枚。看到鄧曉枚的瞬間,譚昌虎被她吸引了。

  從那以後,譚昌虎來姨媽家更勤快了。姨媽也看穿了他的心思,主動幫外甥説媒,卻被鄧曉枚拒絕了。原來,早對譚昌虎有所耳聞的鄧曉枚,認為他這種公子哥根本不適合自己。可譚昌虎不死心,有事沒事往養殖場跑,與她套近乎。久而久之,譚昌虎的軟磨硬泡起了作用,鄧曉枚動心了。得到鄧曉枚的認可後,譚昌虎改掉了遊手好閒的惡習,整天陪著鄧曉枚在養殖場裏忙活。經過近一年的朝夕相處,兩人決定在2009年國慶節結婚。可婚前檢查時,鄧曉枚卻被查出輸卵管先天性缺陷,終生不能生育。鄧曉枚絕望了,作為女人不能生育,譚昌虎能娶自己嗎?可令鄧曉枚意外的是,譚昌虎卻對她説:“不能生就不生,如果真想要孩子,婚後領養一個也一樣。”可譚父譚母卻強烈反對兒子的婚事。

  父母的態度並沒有改變譚昌虎結婚的決心,他以離家出走逼父母就範,最終與鄧曉枚如期舉行了婚禮。這令鄧曉枚非常感動,她覺得譚昌虎是一個有情有義的血性漢子。婚後,鄧曉枚仍然經營食用菌養殖場,譚昌虎也在幫忙打理養殖場的空閒時間,偶爾與朋友們聚會打牌。鄧曉枚沒想到丈夫會在酗酒後,為了一點小事惹出人命。一想到丈夫對自己的好,鄧曉枚再也按捺不住了,她覺得作為夫妻,理應禍福同當。

  2010年9月25日,鄧曉枚悄然離家。第二天,她與譚昌虎約好在東莞市清溪鎮會面。她的想法是在這裡找一個偏僻的地方,租房子將丈夫秘密藏起來,然後自己進廠打工。幾天后,譚昌虎在鄧曉枚的安排下躲進了一個不顯眼的出租屋,從此過上了足不出戶的“軟禁”生活。鄧曉枚也很快在出租屋附近的一家塑膠廠做雜工。

  用心良苦的“庇護”難擋法網恢恢

  就在警方全力尋找譚昌虎時,鄧曉枚的離家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可她一夜之間中斷了與所有親朋好友的聯絡,民警一時無從查起。

  此時,鄧曉枚為了不引起別人的注意,她要求譚昌虎不出門,並買來電腦裝上網線,以便自己上班後,讓丈夫消磨時間。白天鄧曉枚上班後,會將門反鎖,造成屋內沒人的假象。在日常生活安排上,她也精心安排,將出租屋包裝成一個單身女子的住所。所以,每天買米買菜,她都是分多次完成,每次都只買一個人的份量,而丈夫平時消費的煙、檳榔之類的東西,鄧曉枚也是採取隱匿的辦法夾帶進屋。丈夫每天換洗的衣服,都是直接用烘乾機烘乾,陽臺上懸挂的永遠是她一個人的衣服。

  將一切安頓好後,鄧曉枚為了消除警方的疑心,她決定回家一趟。10月6日,她向工廠請假並幫丈夫儲存了三天所需的食物後匆忙回家。回家後,鄧曉枚不僅對父母隱瞞了真相,對警方的詢問更是一問三不知,謊稱自己走親戚去了。三天后,她將食用菌養殖場處理好後返回了東莞市清溪鎮。

  雖然警方因缺少證據而沒有對鄧曉枚採取措施,但警方卻對她暗中進行跟蹤。在對房東、周邊鄰居以及工廠進行了調查後,並未發現不妥,民警無功而返。

  在今年5月份公安部部署的全國“清網行動”中,已被列為網上命案逃犯的譚昌虎再次被東安警方列入重點追捕名單。民警經過分析後認為:要抓獲譚昌虎唯一的突破口就是鄧曉枚。於是,民警再次來到清溪鎮,在鄧曉枚活動的區域內進行偵查。

  10月15日,民警以民工身份在鄧曉枚出租屋附近租房住下。在連續一週的觀察中,民警在兩個深夜發現鄧曉枚與同一名男子從出租屋內走出來散步。民警通過遠程照相對比發現此男子正是譚昌虎。10月20日,民警將譚昌虎夫婦抓獲。鄧曉枚交待了窩藏嫌犯的事實。鄧曉枚因涉嫌包庇罪被警方刑事拘留。10月29日,記者獲悉,鄧曉枚被保釋。(文中鄧曉枚係化名)

  要“親親相隱”還是“大義滅親”?

  本案中,鄧曉枚的行為正是一種“親親相隱”的體現,在情感上容易讓人理解,在法律上卻無法得到認可。在我國現行刑事訴訟法律中,就主張要“大義滅親”。而與“大義滅親”相關聯的,則是親屬之間的藏匿、包庇,在我國的法律框架內,這屬於犯罪行為。然而,用一些法律學者的話來講,這是“強迫揭發”。如果知道自己的親屬犯罪而不予揭發,則意味著自己也可能身陷囹圄。這樣一個親情與法律的“二選一”,考驗的不是覺悟,而是人性。

  一直以來,“大義滅親”都是我國司法實踐中的一個爭議話題。但我們的感情,似乎更接受“親親相隱”這樣一種規範。“妻子怎能去告發自己的丈夫?父親怎能去揭發自己的兒子?”在《論法的精神》中,孟德斯鳩質問,懲罰一種罪惡,難道需要製造出另外一種罪惡嗎?

  於是,刑事訴訟法迎來了第二次大修。近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審議的刑訴法修正案(草案)在許多方面都有較大突破。在證人作證方面擬規定除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的案件外,一般案件中近親屬有拒絕作證的權利。事實上,與“親親相隱”相似的理念在世界其他國家也有體現。如英國、美國,都賦予了至親之間一定的包庇、藏匿和拒絕作證的權利。

  法律是道德的底線,如果為了維護法律的神聖而破壞道德的尊嚴,那麼兩者都會被損傷,因為道德是法律之源泉。我們期盼法律多一些人情味。這個“情”,不是人情關係,而是倫理親情。

  當然,“親親相隱”也不是沒有底線的,本案就有可能超出了限度。所以,我們要提醒那些正糾結於此的人們,請把握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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