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社會圖文 >

海口協管員抓摩的致乘客死亡 被免於刑罰遭質疑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08日 09:3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海網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9月7日,備受關注的海口協管員抓摩的致乘客死亡案開庭審判,協管員鐘曉被海口龍華法院判決玩忽職守罪,但免予刑事處罰。對於這一判決,受害人潘某家屬不服,決定向上級法院上訴。

  公訴機關指控,2009年11月26日上午8時許,海口市道路交通運輸管理處瓊山區隊第一中隊被告人鐘曉、陳某等共五人,按照大隊長的部署,在中隊長的帶領下在海口市龍華加油站通往國貿大道的小巷路口處設點查扣非法營運的“摩的”。後陳某駕駛查扣的摩托車載著被告人鐘曉準備送車回秀英西站存放,途中路過國貿附近時路遇“摩的”司機王群學(已判刑)駕駛一輛瓊A83055兩輪摩托車,從府城醫院附近非法營運載著被害人潘某準備到濱海大道紫荊花園小區,二人決定查扣該車並尾隨在後。

  在海口市濱海大道與世貿北路交叉口處遇上紅燈,摩的司機王群學將摩托車停在交通安全島上等候,陳某將駕駛的摩托車停在王群學停車處20多米處,鐘曉下車後走向司機王群學準備將其攔下檢查。當鐘曉走到王群學身後抬手示意王群學接受檢查時,王群學發現有人朝他背後走來,意識到是交通局人員查車,慌忙中加油門駕駛摩托車駛入濱海大道機動車道,恰與李某駕駛的一輛正常行駛的瓊C51284大貨車發生碰撞,造成乘客潘某倒地被大貨車碾壓當場死亡,鐘曉與陳某見狀便駕車離開現場。

  海口市交警大隊事故責任認定:王群學在事故中負主要責任,被告人鐘曉和貨車司機李某負次要責任,被害人潘某無責任。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鐘曉身為海口市交通運輸管理處協管員,在依法協助稽查人員查扣非法營運摩托車過程中,不認真履行職責,在未按規定著制服、未佩戴工作卡、未表明身份的情況下,選擇交通繁華路段、交通信號燈路口危險區範圍內執法,導致違法摩托車衝向機動車道後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的嚴重危害後果。且其對自己的行為間接造成的嚴重後果不聞不問,反而迅速離開現場,其行為已構成玩忽職守罪,應予懲處。

  法庭認為,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予採納。但指控被告人鐘曉的行為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的定性,及被告人鐘曉提出其檢查車輛的行為並非導致被害人死亡的原因,其行為不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辯護人在庭中提出,鐘曉的行為是交通肇事行為,但其僅承擔次要責任,因而不構成犯罪的辯解和辯護意見。

  法庭認為,本案中,被告人鐘曉到案後能如實交代犯罪事實,又屬初犯和過失犯,主觀惡性不大,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罪,可對其免予刑事處罰。根據本案被告人鐘曉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及行為對社會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以上判決。

  對於法院的一審判決,被害人潘某家屬不服,表示將向檢察機關申請抗訴,同時向法院上訴。(記者陳望)

責任編輯:陳琰

熱詞:

  • 摩的
  • 鐘曉
  • 協管員
  • 被告人
  • 刑罰
  • 死亡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