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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基會回應老年公寓四大質疑 稱係養老模式探索

發佈時間:2011年08月14日 09:1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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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曜陽國際老年公寓售樓處上印有中國紅十字基金會的標誌。本報記者 王貴彬 攝

  項目被指免費拿地進行地産開發;紅基會稱此係養老模式探索,目前均處於虧損狀態

  針對“曜陽老年公寓項目”涉嫌免費拿地從事房地産開發的質疑,中國紅十字基金會前日正式回應稱該項目屬於“半公益、半經營”性質,對於土地通過有償出讓方式獲得的項目,就應允許合作企業開展包括房地産開發經營在內的經營活動。

  中國紅基會介紹,2004年開始,他們設立專門機構和人員啟動曜陽老年公寓項目。這是由公益機構與愛心企業合作,探索公益性服務和市場化運作相結合的新型社會養老模式。

  截至目前,已建成了“揚州曜陽”、“北京曜陽”、“富春江曜陽”三所老年公寓。

  中國紅基會稱,地方國土部門根據相關規定,分別向三所老年公寓,通過劃撥或有償出讓提供了土地。

  中國紅十字基金會認為,由於是公益機構和愛心企業合作,就應該考慮雙方的利益訴求。老年公寓項目在鼓勵動員愛心企業貢獻一部分利益,包括一定比例的公寓房和經營中的一部分收益,用於公益性養老的同時,也考慮了企業應有合理收益,包括房地産開發經營權,如“北京曜陽”。

  中國紅十字基金會稱,建成並已運營的“揚州曜陽”、“北京曜陽”和國內其他老年公寓一樣,目前均處在虧損狀態。

  全國老齡委辦公室副主任閆青春認為,“公助民辦、公建民營”是興辦養老服務事業和養老服務機構的有效途徑和辦法,不要簡單地把公益和經營對立起來,但在公益機構與企業合作中,須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達到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統一。

  質疑1

  公益機構為何與企業合作?

  合作企業進行營利或非營利經營,調動企業參與公益積極性

  中國紅十字基金會:公益活動需要資金的支持,為了解決老年公寓建設資金問題,中國紅基會嘗試與愛心企業合作,即通過簽訂協議,由企業全部出資,並將建成後的“曜陽國際”一定比例的公寓房,由中國紅基會用於公益性養老。

  合作企業根據獲得老年公寓建設用地的方式,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營利性或非營利性經營。這種合作模式整合了社會資源,體現了社會興辦養老機構的要求,同時調動了企業為公益事業作貢獻的積極性,得到了很多企業響應。

  質疑2

  什麼人入住曜陽老年公寓?

  公益性養老服務對象主要是對社會作出貢獻的老年朋友

  中國紅十字基金會:曜陽國際老年公寓公益性養老服務對象主要是那些對國家、對民族、對社會作出突出貢獻的老年朋友。除政府給予他們的特殊待遇外,公益機構也可利用社會資金和資源給他們特殊照顧,特別是一些居家養老缺乏較好條件的老年朋友,應入住到老年公寓。這是為政府分憂解難,因此得到了地方政府和多個部門的大力支持。

  另外,我們正籌建“曜陽養老基金”,利用社會和企業捐贈,通過發放補貼、體檢、醫療、救助等形式,對特殊困難家庭老人的養老進行幫扶,以便惠及更多老年朋友。

  質疑3

  與房地産開發有何區別?

  不屬“經營性老年地産”,又不同於一般性“公益性老年地産”

  中國紅十字基金會:老年公寓涉及到土地使用和房屋建設,應該説也是房地産的一種。在國家對房地産調控政策持續跟進的背景下,越來越多的房地産企業將目光投向了一個新的領域———“老年地産”,甚至連國外的資本也注意到中國養老房産的需求。

  根據社會資金投資目的不同,“老年地産”應分為公益性和經營性兩類,二者截然不同。

  曜陽國際老年公寓不屬於社會資金“經營性老年地産”,但又不同於一般性“公益性老年地産”。

  質疑4

  公益機構是否從中牟利?

  增值或盈利不可以分配,只能用於公益活動

  中國紅十字基金會:根據規定,公益機構或非營利組織是可以通過合法方式使基金增值或進行經營活動並盈利,不同的是這種增值或盈利不可分配,只能用於公益活動。

  具體到老年公寓,對於土地通過劃撥獲得又登記為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如“揚州曜陽”、“富春江曜陽”,都可從事經營活動,收入仍用於公益。對“北京曜陽”這樣“半公益、半經營”探索性的老年公寓,由於土地是通過有償出讓方式獲得,就應允許合作企業開展包括房地産開發經營在內的經營活動。合作企業因用公益機構品牌,應將收入一部分歸公益機構。

  - 背景

  北京曜陽

  (八成權益屬於企業)

  2010年6月落成,由中國紅基會和國有企業北京城建集團合作興辦。紅基會擁有20%權益;其餘80%權益屬於企業。

  揚州曜陽

  (註冊為民辦非企業單位)

  2009年11月落成,中國紅基會利用社會定向捐贈資金和設備建成,登記註冊為民辦非企業單位,建設用地由政府劃撥取得。

  富春江曜陽一期工程

  (土地係政府劃撥)

  2011年5月落成,由紅基會和江蘇曜陽老齡産業發展有限公司、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團有限公司合作建設。由政府劃撥土地。

  近期紅會系統遭質疑一覽

  ●6月21日

  郭美美事件

  郭美美微博實名註冊“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炫富使紅會陷入信用危機。紅會發聲明不認識郭美美並報案。紅會暫停商業系統紅十字會一切活動,進行調查審計。

  ●7月31日

  捐贈平臺事件

  紅會原本計劃下半年上線的捐贈信息平臺,也因郭美美事件倉促上線,遭受眾多指責和質疑。秘書長王汝鵬表示,平臺建設存在不完善之處,歡迎公眾提出意見和建議。

  ●8月8日

  超標配車傳聞

  網友質疑紅十字會公車超標,稱“紅會司局級以上領導,每人兩輛”,總會回應此説法屬謠言,總會在職和退休的副部級幹部每人配備一輛專車,該會公務車編制15輛。

  ●8月11日

  領導轉任傳聞

  網友稱紅會退休副會長轉任紅基會,每月領5000元補貼。紅基會回應沒有副會長退休轉任一事,同級別只有總會一副秘書長到紅基會任常務副理事長,月工資不超5000元。 (底東娜)

責任編輯:邢斯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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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紅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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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寓房
  • 養老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