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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出新規遏制“天價拖車費”

發佈時間:2011年08月10日 02:4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報業網-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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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段時間國內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天價拖車”醜聞頻出,不少城市接連發生違停車輛被收高額拖車費事件,都使廣大車主對車輛救援服務機構包括收費等都産生不信任感。拖車費究竟由誰定?怎麼收?省物價局、省交通廳、省公安廳昨日聯合出臺《江蘇省車輛救援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對包括高速公路、普通公路、市內道路的車輛救援收費標準進行一一標定,辦法將從9月1日起實施。

  現狀1

  高速公路施救好比“打劫”

  今年7月,一輛廣西籍貨車在廣三高速距離大瀝出口約2公里的地段發生事故,交警處理事故並叫來兩輛吊車,在對方還沒説清楚收費時就開始作業,司機看到吊車費時目瞪口呆——吊車費居然高達12600元。不光在省外,江蘇境內也有類似事件發生。今年3月,一位山東司機在京滬高速淮安段發生追尾事故後,一輛前來救援的拖車僅拖了十多公里的路程,最後收取了12300元拖車費。

  道路施救好比“打劫”,對於天價拖車費,不少車主都忿忿不已:車子出了事故,相關的道路救援機構動輒上千,甚至上萬的拖車費猶如火上澆油,誰能承受得了?

  現狀2

  城市道路救援更是魚龍混雜

  高速公路的天價拖車費固然觸目驚心,在城市內的拖車服務實際上同樣存在各種各樣的問題。記者了解到,我省對於普通公路尤其是城市道路車輛救援服務收費卻是一直處於無人管理的混亂狀態。

  記者嘗試撥打了某品牌汽車的全國統一道路救援熱線,但具體詢問才知道,熱線接通後,熱線員會將事故車主轉給當地的救援電話,具體怎麼收費,還是要靠車主與救援機構自行協商。而這些救援機構,有的是專業機構,也有的就是修車廠的拖車,還有不少個體拖車挂靠在這些熱線之下謀生存,在資質上魚龍混雜。

  交警喊誰來拖就誰拖?

  路上出了事故,打電話叫交警處理事故,交警立即就幫你叫來一個救援隊,不管三七二十一,把車輛拖走再説。之前不少車主遭遇的“天價拖車費”都是這個情況。難道交警喊誰來拖就得誰來拖嗎?

  對此,辦法中有明確規定:“道路車輛救援服務收費是指在下列兩種情形下,有關車輛救援服務機構將發生故障或交通事故的機動車拖移至指定地點並收取相關費用的行為:(一)受當事人自願委託;(二)因當事人不自願或無法委託等,但情形必須時,由發生故障或交通事故的機動車所在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委託車輛救援服務機構拖移。”

  一點疑問

  車輛救援服務收費管理辦法中關於“當事人自願委託”的條款旨在改變一些執法單位違規指派車輛救援機構的現狀,不過,所謂“不自願”到底是指事故發生後多長時間內不挪走,是不是也該有一個明確的規定,如果沒有清楚的界定,交警還是處於強勢地位,他還是可以指派個貴的拖車公司來強行收費。

  近處不停非得拖到遠處?

  由於拖車費用是按拖行里程計算的,過去個別地方還存在一種情況,明明事故就發生在離高速公路出口不遠的地方,交管部門卻指定一個離事發地較遠的停車場,導致拖行里程變長,收費變高的情況。

  在昨日公佈的管理辦法中明確了事故車輛按“就近、就便、就簡”停放的原則,拖移至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對於非交通事故類的故障車輛,原則上拖移至最近的高速公路出口處或服務區,如雙方協商一致,也可以拖移至當事人選擇的其他停放地點,但不得強行拖移車輛到指定的場所進行維修。

責任編輯:張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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