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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安局賣萌廣告語引熱議 回應稱賣萌為親民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21日 11:2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錢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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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光怪陸離的時代,惡俗和潮流、鳳姐和志玲,也只是一墻之隔。

  已經盛行多時的“凡客體”近日再出江湖,別以為是拾人牙慧的續貂之作,這次,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區分局給足了猛料。

  “愛咆哮,愛賣萌,更愛正義,我不是奧特曼,我是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區分局。”近日,成都市人民南路戶外LED屏上這則廣告引來不少路人的目光,因其賣萌的言論和富有個性的表達,一時間成了全國媒體和網友熱議的焦點。

  跳傘塔派出所開微博 “萌”倒一片

  “成都市武侯區跳傘塔派出所”的微博是6月12日開通的。7月1日,一條“防電信詐騙提醒”橫空出世——“電信詐騙!!!!!騙術高超!!!!!環環設局!!!!!相當危險!!!!!提高警惕!!!!!……”無數的嘆號、鮮明的咆哮,很快就嘯聚了3000粉絲。

  感嘆號,咆哮體……邁出賣萌的第一步後,“跳傘塔派出所”就感受到粉絲的巨大熱情。

  據悉,在這“萌博”的背後,每天和網友互動的是該派出所的民警李小哆。自詡“各種威武!各種帥氣!”的李小哆是一個資深博友,用網絡語言和網友交流對他來説簡直是“易如反掌”。不過“跳傘塔派出所”也不是一味求萌,對於之前有兄弟單位用淘寶體求粉絲關注,“李小哆”便説:“堅決反對有些單位為了在微博上求粉、求關注,把淘寶體應用於犯罪分子和逃犯,尤其是惡性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一句話就是“不能不考慮後果地為了賣萌而賣萌”。

  記者還發現,跳傘塔派出所微博上常見“李小哆非常忙”。昨日本報記者曾和李小哆多次聯絡,但都由於其正在值班處理相關案件,每次都是一兩句話即匆匆挂斷。

  LED廣告遭質疑 其實是公益贊助

  跳傘塔派出所的萌博走紅後,很快有網友尖銳地質疑:“微博上賣萌,花大把錢在跳傘塔路口打不知所謂的廣告,這是政府機構該做的嗎?”

  李小哆20日發微博回應:“小哆發現有部分網民朋友把我們創新的宣傳形式、大膽的嘗試和探索誤解為派出所只有賣萌才是親民的唯一齣路,我想只有我們的工作成效才是最有力的證明!”

  中山大學傳播與設計學院副教授張志安前天在微博質疑19日人民南路的LED廣告——“這個廣告投放,派出所有否花錢?花了多少錢?如果沒花錢,為啥可以刊登?”

  對此,武侯公安分局政治處副主任石藝回應道,LED廣告是由成都某家廣告公司免費做的公益贊助。石藝告訴記者:“戶外宣傳只是一種方式,大家共同都有一個目的,那就是跳傘塔轄區的治安能保持良好。公安機關要通過良好的方式進行警民溝通。把生硬的語言翻譯成大家熟知的語言,用大夥喜聞樂見的方式傳播會達到更好的效果。”

責任編輯:侯永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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