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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幢200平米公寓被隔成19間出租(組圖)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15日 05:1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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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被隔成“蝸居”,走廊只能容一人通過。

這套公寓安裝18隻電表實屬罕見。

小小蝸居還分上下床。

  昨天上午,有居民向本報96096反映,南京市江寧區天元中路上的21世紀現代城內,一幢200平方米左右的躍層公寓,竟被房東隔成了19個房間,然後出租給了30多人,大多是外來務工人員。“這絕對是南京最牛蝸居,我們已經向物業反映了很多次,但就是不見成效!”這位小區居民憤憤地説。

  鄰居反映

  租客太吵讓人無法正常休息

  接到居民反映之後,記者趕到了江寧區21世紀現代城小區,在知情者帶領下,記者來到了他們所説的“南京最牛蝸居”,也就是該小區38幢1單元602室。由於房門無法喊開,記者只能在附近住戶家中走訪,每當談起此事,該小區居民無不搖頭。

  樓下一位居民反映,他們小區在江寧也算是一個高檔小區,不少居民樓的頂樓都是6樓躍7樓的200平方米左右大房子。“小區內出租房多了,但是從來沒有見過這麼改造房間的,一套房能供30多人群居,這在南京實在罕見!”説完這些,有居民給記者算了一筆賬:“這套房子200平方米左右,被分割成19個房間後,除去過道和墻體,每個房間的面積應該不超過8平方米,而分攤到每個租客頭上,面積更是少於6平方米。所以這樣的出租屋,應屬‘南京最牛蝸居’了!”

  “這樣的房東恐怕是想錢想瘋了,他根本沒有考慮租客的安全,一套房子被分割成蟻窩一般,萬一齣現火情,樓上租客恐怕逃生都有危險,我們就是不考慮這些租客成分和小區治安問題,那麼難道非要等這些群租戶出現危險才會有人重視?”一位居民對於小區物業視而不見意見頗大。

  有居民指出,出入這套群租房的多是一些年輕女孩或小夥,他們多是白天休息半夜回家,每次上下樓梯咚咚作響,有精力充沛的小夥姑娘半夜回家洗澡唱個不停,噪音讓鄰居根本無法正常休息。

  現場探訪

  房間通道窄得只能一人通行

  到了昨天下午2點,因為該“最牛蝸居”有一年輕女租客出門,記者才得以進入,發現6樓客廳臥室早被打通隔成了密密匝匝的10個房間,所留通道也只能一人正常通行,樓上的9個房間也是房門靠著房門,一旦有租客正常開門,另外一個房客必須等待才能出門,萬一該樓發生火災,至少樓上租客逃生幾率甚小。

  記者留意到,這些被隔開的每個房間都被裝上了防盜門,室內無法透光的小窗戶,也都是不銹鋼防盜窗。或許房東早已考慮到如此眾多租客勢必擾鄰,還特意在所有租客必經的進戶防盜門上寫上了“請隨手關門,謝謝!上下樓梯不得喧嘩”等字樣。而在房東制定的住戶公約中,第一條明確指出,租住人員必須服從現代物業公司管理;第五條則是,不得舉行噪聲大的聚餐或聚會等;第九條標明了,晚上10點以後,電視機、計算機等喇叭的音量減半,任何行為不得影響鄰居,如多次遭兩個無利害關係鄰居投訴,且多次勸告無效者視為違約。

  記者隨後從趕來看現場的一位物業管理人員口中得知,他們根本不知道小區內有這樣的出租戶。而現場一位小區居民當場指出,他們已經反映多次,物業説不知純粹是託辭,這位居民隨後指著通往躍層7樓樓梯間的3排18隻電表説:“如此眾多電表,且群居房內還允許燒飯,本是居民用電的線路,一旦大家同時啟動電磁爐,萬一引發線路無法承載起火,我真不知道他們如何逃生,就算房東沒有考慮過險情,難道這些孩子也不知道住進這些監牢一般的小房子裏會有險情嗎?”

  就鄰居們擔心的種種問題,記者隨後聯絡了江寧開發區派出所,希望了解到這樣的出租房是否在派出所登記備案。

  接警趕來的江寧開發區派出所張警官進了該群租房後,連呼沒有見過這樣的蝸居房。而對於這樣的出租房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張警官立刻表示:“很危險,因為這些被隔開的小房間都有防盜門,且不大的窗口也已設置防盜窗,一旦房內發生火災,防盜門發生被燒變形後,樓層租客根本沒有逃生通道。”

  在該群租房內,記者見到了一位租住於此的大學生,當警方問起租住這裡是否意識到存有危險時,這位女生一臉無辜地説:“這個沒有想過,我們只想到這裡租住便宜,一套大一點的房間也就650元,小一點的房間大概600不到。”這位女生還表示,她們感覺租住條件不錯,因為每一個房間內不僅有衛生間,還有空調、熱水器和洗衣機。

  一位小區業主參觀過一個男孩房間後,發現這個不到7平方米的臥室放置了一套高低雙人床,淋浴間則抵在床頭,旁邊的空調下還配有冬天用來取暖的暖風機。這位小區業主立刻驚嘆:“19戶租客如果同時啟用電器,難道他們就不怕電路起火會有危險?”説到這裡,原本覺得住得很是舒服的女孩臉色變了。

  本報記者 李海勇 文/攝

  怎麼辦?怎麼辦?

  房東不接電話,警察沒辦法,物業也沒辦法

  昨天下午採訪中,警方檢查發現有險情後,表示立刻聯絡房東前來處理,但最後因為房東不願出現而暫時作罷。對於負責管理該小區的物業來説,他們則表示剛剛知情,一時也拿不出處理辦法。記者隨後試圖聯絡房東林先生,但任憑記者怎樣撥打其手機,該房東就是不接電話。那麼這套小區業主口中的“最牛蝸居房”,雖有險情卻無法治理嗎?記者將繼續追蹤報道。   李海勇

  有規定啊!有木有?!!!

  針對“膠囊公寓”的治理,其實今年2月1日,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出臺的《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便已正式施行,辦法中寫明了“出租房屋不得進行隔斷”、“人均居住面積不得低於當地政府的最低標準”等多項規定。然而記者獲悉,這一新辦法在現實操作中很難執行。

  新出臺的租賃管理辦法規定:

  原設計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

  記者在《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中發現,對於租房管理的新提法主要有三方面內容:

  一是要求出租住房應以原設計的房間為最小的出租單位,也就是對租賃市場中“化整為零”的群租現象予以叫停;

  二是要求人均出租住房的建築面積不得低於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這與禁止群租行為一脈相承;

  三是規定在房屋租賃合同期內,出租人不得單方面隨意提高租金水平,保護租房者的根本利益。

  若有違規行為,該如何處罰呢?《辦法》中明確規定,違規者逾期不改正的,可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南京7年前的規定:

  未涉及最小出租單位

  記者昨日從南京市住建委了解到,對於房屋出租的管理,南京早在2004年11月便出臺過《南京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其中對“出租房屋”的描述一共有七條,包括未取得房産證、權屬有爭議、屬於危房、改變房屋用途未經批准的等等,當中並未涉及是否以原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

  “這份文件到現在已經7年了,一直沒動過,應該説還是比較粗線條的。”南京市住建委相關人士表示,目前南京並沒有出臺“人均最低租住面積”的標準,而國內大部分城市的情況也一樣,沒有公佈過人均最低租房面積。他還告訴記者,住建部的新辦法是針對租賃市場的新變化而出臺的,據他了解,南京正在醞釀對該市的房屋租賃管理辦法進行相應的修改。馬祚波

  難執行啊!有木有?!!!

  誰來查處群租現象沒有明確

  是找工商、公安或房管部門沒有定論

  既然國家以及地方上有這樣的規定,為何類似“膠囊公寓”這樣的群租現象依然屢禁不止呢?

  “首先得明確誰是查處的主體,是房管部門,還是工商,抑或是公安?現在沒有明確主體。”南京一家大型仲介公司負責人對租賃市場一直很關注,他認為房屋出租籠統地看分為兩類,一種是到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一種是不備案的。如果備案,相關部門便有責任盡到監督義務,發現有違規行為及時勸阻;如果不去備案,把自己的房子隔成若干間出租,政府難以知曉並查處。據他了解,儘管南京本地的租賃管理辦法中一直有規定,要求房主必須到房管部門登記備案,可是在實際的出租過程中,真正去備案的估計只有10%都不到。那些沒有備案的,除非有居民舉報,否則很難管理。  馬祚波

  ■相關新聞

  上海規定人均租房不得低於5平米

  本月13日,上海市公佈了新修訂的《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賃管理辦法》,明確了居住房屋的最小出租單位以及人均最小租房面積。

  新辦法明確了“最小出租單位”,規定必須以一間原始設計為居住空間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同時強調不得分隔搭建出租或者按床位出租,也不得將廚房、衛生間、陽臺、地下儲藏室等出租供人員居住。《辦法》同時明確“最低人均承租面積”,即以一套住房中居住空間為基準,人均不得低於5平方米,並規定居住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居住房屋,不得出租用作單位的集體宿舍。

責任編輯:焦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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