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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六公里廣清連接線 捆綁收費貴過高速路(圖)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16日 05:3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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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接線石潭西出口處從引橋到路面塞車成了常態。

廣清高速連接線。

  相關文件顯示連接線是城市快速路 其捆綁收費方式屢被質疑

  文/記者歐陽晨

  圖/記者顧展旭

  昨日,隨著交通運輸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等五部委聯合下發《關於開展收費公路專項清理工作的通知》的消息見報,公眾在叫好的同時,也將目光轉向了近年來廣受市民詬病的廣清高速公路連接線捆綁收費的問題。

  捆綁收費的廣清連接線,為何屢屢遭到質疑?廣東省的政協委員、人大代表及律師,對這條連接線持有怎樣的態度?廣州市的收費公路專項清理工作,是否能夠給捆綁收費的廣清高速公路連接線“鬆綁”?帶著這些疑問,記者對此展開了深入採訪。

  五部委《通知》:

  取消捆綁收費行為

  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監察部、國務院糾風辦等五部門日前聯合下發《關於開展收費公路專項清理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

  《通知》指出,收費公路項目邊施工邊通車收取通行費、未交工驗收或交工驗收不合格收取通行費的,要立即停止收費;對公路收費站(點)加收或代收城市道路通行費等非公路收費項目,以及收費公路與非公路收費項目實行捆綁收費的,要立即停止加收或代收,取消捆綁收費行為。

  捆綁收費備受質疑

  “廣清連接線”全稱為“廣清高速公路與廣州市環城高速公路連接線”,起于廣清高速公路慶豐收費站以北的慶豐鉛廠附近,經馬崗村、鳳崗、槎頭,終於廣州市增槎路衛生河,長約5.953公里,2005年通車。對廣清高速連接線捆綁收費的質疑,一直持續至今。

  記者走訪:

  避繳通行費車繞路

  免費出入口經常堵

  昨日,市民阿斌再次致電記者,表示其看到律師黃鼎足起訴廣清高速追討連接線無理收費的新聞,希望記者就連接線捆綁收費的問題展開調查。

  阿斌説,廣清連接線在慶豐收費站採取捆綁收費的方式,無疑是令人無法接受的。長期以來,每天晚上六七時左右走廣清連接線北上,就會看到有大批的車輛堵在慶豐前的石潭西路出口落地(免費出口),將單線三車道的整條連接線塞得嚴嚴實實。這些從石潭西路出口落地的車輛,由於不會經過慶豐收費站,因而無需繳納最少五元的通行費。但卻導致要通過廣清高速公路北上的車輛,在繳納了連接線通行費之後,無法享受到高速公路的便捷通行。

  與此同時,眾多南下的車輛,為了躲避連接線的收費,也往往會擠在慶豐收費站之前的朝陽出口一起下高速,造成廣清高速南下車道的車行緩慢。

  正是由於廣清高速南北雙向經常會因為這樣的問題出現堵車的現象,時常需要行經廣清高速的阿斌為此不得不經常繞行,耽誤不少時間。

  阿斌所説的這種情況,在皇崗、石豐、湖天貨運場等地的貨運司機看來,早已不是什麼新鮮事。

  讀者投訴:

  車不走廣清連接線

  因“被綁”仍要繳費

  在過去一年中,記者屢次在廣清連接線石潭西路出口遭遇塞車。昨日下午,石潭西路出口附近的湖天貨運場通成物流的徐先生告訴記者,每天從5時開始大約到8時許,石潭西路出口處就會大塞車,他公司的貨運車輛最多時曾堵在路上一兩個小時。

  徐先生説,廣清連接線的北上入口,除了羅衝圍的大口之外,還有一個入口在石慶路。從石慶路一上去,就到了慶豐收費站,基本上是不走廣清連接線的,卻依然要繳納廣清連接線的通行費。這就是“不該收的收了”。

  “其實,從這個口(石潭西路出口)出的,三分之一都是為了繞行。”在恩明貨運市場,河南司機王先生説,雖然今年以來,廣清連接線北上車道的擁堵情況有所緩解,但依然談不上暢通,是因為有許多車輛為了躲避捆綁收費選擇了繞行。在繞行的車輛中,不僅有北上,還有南下的。比如從河南過來的貨車,原本走華南快速就可以直接通過廣清高速南下,但由於慶豐收費站捆綁收費,很多車輛就會選擇走機場高速、北環高速一線繞到廣清高速北上車道,再從石潭西路出口出去。這樣一來,就能節省十幾元的通行費。同時帶來的,則是石潭西路的車輛增多以及伴隨的擁堵。

  建成通車時,廣清高速連接線曾被視為解決廣州西北出口“瓶頸”、改變擁擠堵塞局面的良方,但現在看來,因為捆綁收費,這裡依然存在著諸多的交通問題。

  專家質疑:

  律師起訴提三疑問

  “捆綁收費”涉違規

  在將廣東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廣清分公司告上法庭後,黃鼎足告訴記者,他打的官司是民事的,主要是追討不該收的五元廣清連接線通行費。

  可是,在查閱相關資料時,他拿到了廣清連接線的收費依據,包括《關於廣清高速公路與廣州市北環高速公路連接線收費標準審核意見的請示》(粵交財〔2005〕332號)、《關於廣清高速公路與廣州市北環高速公路連接線車輛通行費有關問題的批復》(粵費〔2005〕13號)。從文件中,他發現了三個問題。

  首先,根據國務院《收費公路管理條例》規定,收費公路的經營管理者,只有向通行了收費公路的車輛收取車輛通行費的權利。也就是説,沒有通行的,就不能收取。但批復中卻明確表示,是按次票由廣清公司統一收取的。

  但是,廣清連接線上除了慶豐收費站之外,其實還有幾個出口和入口的(有些是免費的)。廣清分公司根本無法判斷哪些車輛行經了連接線。按次票捆綁收取連接線通行費,與國家規定相違背。

  其次,按照條例規定,收費公路是有條件的,並不是所有的公路都能收費。比如,高速公路只有達到30公里以上才能收費,一級公路則是50公里。而從廣清連接線的情況來看,根本就達不到這樣的標準。

  第三,廣清連接線的收費標準也有問題。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廣東省境內的高速公路,一公里的收費大約是在五六角左右(一類車)。但廣清連接線總長只有5.9公里左右,一類車的次票卻是五元,無疑比高速公路的收費還要高。

  黃鼎足説,根據五部委《關於開展收費公路專項清理工作的通知》,與高速公路進行捆綁收費的行為,必須馬上制止。

  政協委員孟浩:

  作為高速路連接線

  一般是不應該收費

  廣東省政協委員孟浩在談及廣清連接線捆綁收費問題時,表示廣清連接線的收費不僅比高速公路的收費高出四成,而且作為高速公路的連接線,廣清連接線原本也不應該收費。

  他表示,要厘清廣清連接線應不應該收費,首先要明確連接線與廣清高速公路是不是一個投資主體。如果是一個投資主體的話,那就是企業經營行為。廣東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興建這個連接線,目的是要將北環高速等其他高速的車輛吸引到自己的高速路上來。這就好比企業做廣告擴大經營,增加了經營成本一樣,理應是企業自己去承擔,而不是轉嫁到消費者,也就是通行連接線的車輛上來。

  孟浩表示,如果連接線與廣清高速不是一個投資主體的話,那就更不應該收費。因為收費公路是有條件的,比如高速公路要達到30公里以上。

  孟浩説,其實從國家相關規定來看,高速公路的連接線一般是不應該收費的。而廣清連接線也夠不上高速公路,更不應該收費。

  廣清分公司答覆:

  連接線是高速公路

  對於記者及專家們提出的質疑,廣東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廣清分公司在昨日傍晚向記者發送了一份情況説明。

  在這份《關於廣清連接線按次票收費的情況説明》中,廣清分公司寫道:“廣清連接線是廣東省重點工程,也是廣州市北部出口的重要通道之一。廣清連接線項目起點位於慶豐收費站以北,經慶豐收費站、馬崗村、鳳崗、槎頭,終於廣清立交。”

  説明同時表示,廣清連接線是一條採用非封閉並通過立交、輔道、匝道三處不設收費站的銜接口與市政道路銜接的高速公路。根據設計圖紙,慶豐收費站位於廣清連接線的範圍內。

  因此,車輛無論是通過廣清連接線進出慶豐收費站,還是通過廣清連接線立交、輔道、匝道進出慶豐收費站,均使用了廣清連接線。

  收費則是依據政府部門有關批復對廣清連接線按次票進行收費的。這些依據包括:《關於廣清高速公路與廣州市北環高速公路連接線車輛通行費有關問題的復函》(粵辦函(2005)432號文)、《關於廣清高速公路與廣州市北環高速公路連接線車輛通行費有關問題的批復》(粵費(2005)13號文)。

  不過,在説明中並沒有列出上述兩個文件的全文。記者也沒有在政府相關網站上查詢到這些文件。

  相關文件顯示:

  連接線是“城市快速路”

  不過,在黃鼎足此前向記者提供的《關於廣清高速公路與廣州市北環高速公路連接線收費標準審核意見的請示 》(粵交財〔2005〕332號)中,記者注意到,廣東省交通廳、廣東省物價局在文中有如下明確的表示:“鋻於該項目為開放式城市快速路,為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保證項目投資成本的正常回收,擬同意該項目建成通車後不另設收費站,車輛通行費按次票收取,由現廣清高速公路慶豐收費站徵收,車型分類執行全省高速公路收費車輛以軸(輪)數分類的標準,各類車的收費系數為一類車1、二類車1.5、三類車2、四類車3、五類車3.5;根據該項目投資規模較大的實際,一類車的車輛通行費標準核定為5元/車次(具體各類車的收費標准詳見附件)。”

  也就是説,這份文件表明,廣清連接線是“開放式城市快速路”,但通行費的收取標準則是按照“全省高速公路收費車輛以軸(輪)數分類的標準。”

  需要説明的是,黃鼎足表示,他提供的文件,是通過內部渠道拿到的。

  因此,記者並沒有從相關政府網站上找到該文件。 (來源:廣州日報)

責任編輯:呂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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