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社會圖文 >

藥家鑫案二審已立案 上訴理由公開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13日 13: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網絡電視臺綜合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2 359f64abc1cd4c498f4f2aa0e62b66ab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專題:大學生撞人刺死傷者案

    【相關報道】藥家鑫一審以故意殺人罪被判死刑 賠4.5萬元

  庭審藥家鑫

    【獨家】藥家鑫含淚接受央視專訪 訴説悲催的成長經歷

    【分析】從撞人到殺人!鋼琴男生藥家鑫為何成為暴力殺手?

    中國網絡電視臺綜合消息:北京5月13日電(記者 李婧)藥家鑫案於今年4月22日一審宣判,4月28日藥家鑫在上訴書上簽字。今天上午,記者從此案被害人代理人張顯(微博)處了解到藥家鑫有四點上訴理由。

    張顯在接受本網記者採訪時介紹,目前受害人家屬還沒有拿到上訴狀,不過他還是在法院找到了上訴狀,看到了上訴內容。

    上訴狀顯示,藥家鑫上訴理由具體為:

    第一,原判決對“犯罪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罪行極其嚴重”認為定性不當。原因是“案發在車輛少和行人少的郊區路上;路燈暗,光線不如白天的好,藥家鑫高度近視眼神不好;殺張妙身上的部位比較亂,藥本人也不知道殺了多少刀,致命僅有一刀,是激情和瞬間作案;是由平時的抑鬱和壓力所致。

    第二,西安中院認可了藥家鑫的自首情節,卻未按自首減輕判罰。

    第三,藥家鑫是初犯、偶犯,父母又進行積極地賠償。

    第四,根據國家目前針對死刑的慎重態度,認為中院量刑過重。

    此案已於5月5日立案。

    張顯告訴記者,受害人一方不認可自首情節。“案發後,公安機關已經對藥家鑫進行了傳喚,而且公安機關當時已經掌握了監控錄像,保險公司也檢查了車裏的血跡。但是當天把他給放了。第二天他才到公安機關‘自首’。我們希望法院不要回避這些細節。”

    張顯説,因為被害人張妙的家屬沒有上訴,所以法院告知張妙的家人已經不是案件當事人,至今也沒有給他們上訴狀。“對此我們是有意見的。今天下午,我們將去法院問清楚,我們為什麼不能拿到上訴狀副本。畢竟二審是一審的延續。”

    【案件始末】

    【2010.10.20】開車撞傷農婦 連刺8刀滅口

    10月20日23時,藥家鑫駕車撞上騎電動車的張妙,發現張妙倒地呻吟,遂從隨身揹包中取出一把尖刀,上前對倒地的被害人張妙連捅數刀,致張妙當場死亡。

    【2010.10.22】 被警方訊問 隱瞞殺人事實

    2010年10月22日,專案組將犯罪嫌疑人藥家鑫抓獲。專案組民警透露,經審訊,藥家鑫起初沒有供述自己撞傷人持刀殺人的犯罪事實。

    【2010.11.23】作為嫌疑人被警方刑事拘留

    11月23日晚,疑犯藥家鑫被長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11月25日,經長安檢察機關批准,因涉嫌故意殺人罪,疑犯藥家鑫被依法逮捕。

    【2011.3.23】撞人刺死案一審 引發熱議

    3月23日上午9點45分,藥家鑫案在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對藥家鑫提起公訴,藥家鑫當庭痛哭下跪,表示後悔,其律師辯稱為激情殺人。

    【2011.4.22】藥家鑫一審以故意殺人罪被判死刑 賠4.5萬元

    2011年4月22日上午,西安市中院對被告人藥家鑫故意殺人案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藥家鑫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賠償被害人家屬經濟損失約4.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