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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物業欠費 小區遭遇斷電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07日 17:1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民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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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區裏公共設施相繼停電,如今連監控系統也癱瘓了,這讓我們如何是好?”昨晚,分別有松江、楊浦兩地的居民致電本報,反映因前任物業拖欠電費,小區公共電源遭強行切斷的尷尬。

  “老管家”丟下爛攤子

  家住松江九亭鎮麗景苑的沈先生説,由於小區前任物業長期拖欠電力公司電費,自今年2月起,小區公共部位的電力就被全部切斷。後來,在居民的強烈呼籲下,小區道路兩旁的路燈和景觀燈相繼“復明”,但包括物業辦公室、監控室和老年活動室在內的一棟2層小樓依然漆黑一片。

  “物業説因為有些業主不交物業費,他們出不起錢了。但如果連監控都成了擺設,小區的安全誰來保障呢?”沈先生説,自從監控“下崗”後,小區內便頻頻有私家車遭人劃傷。特別是今年4月下旬,十多輛轎車竟在一夜之間集體“破相”,車身傷痕纍纍。但車主報警後,由於無法調閱監控錄像,案件遲遲無法偵破,受害車主只能“認栽”。

  “萬一再發生偷竊、傷人事件怎麼辦?”居民們對此憂心忡忡。

  為此,小區業委會決定聘用新的物業公司。4月底,“新管家”如期進駐小區,但因前任物業拒絕補繳欠下的15萬元電費,目前辦公場所仍處於斷電狀態,新物業也因此受“連累”,無法開展工作。

  記者致電小區前任物業新吉物業服務有限公司,負責人戈先生解釋説,拖欠電費實屬無奈之舉,該小區自2007年入住後,眾多業主便相繼以“房屋質量不過關”為由,拒絕繳納物業費,至今已累計拖欠60多萬元,物業早已入不敷出,甚至連日常管理也難以為繼,“收不到物業費,總不能讓我們自己貼錢吧?”對方稱,他們曾多次與業主委員會交涉協商,但總是無果而終。

  突然接到“停電通知”

  無獨有偶,楊浦區四平路1145弄29號建中大樓內的居民,最近也開始為可能面臨同樣的遭遇而擔憂。事實上,本報曾在今年4月1日社會新聞版刊發《四平路建中大樓老物業撤離 拆監控留爛攤子》一文,報道過該大樓前任物業因與部分業主“鬧翻”,“出走”前大肆損壞公物的惡劣行為。

  居民張女士告訴記者,近一個多月來,隨著新物業的進駐,小區面貌煥然一新,居民們本以為風波就此平息。可前天下午,大夥兒突然在樓內發現了一張電力公司張貼的“欠費停電通知”,其中明確表示自5月11日起,將對樓內的樓道燈、電梯、水泵、污水泵等公用設施停止供電。究其原因,竟是前任物業留下的“後患”:原來,申安物業今年3月底離職前早已“心不在焉”,2月份和3月份竟欠繳電費7200多元,電力公司只能發出最後“通牒”。

  “如果真斷電,沒燈、沒水、沒電梯,讓我們怎麼生活啊!”為此,居民們曾反復與申安物業交涉,敦促對方履行繳費職責,但對方同樣以“資不抵債”為由,拒絕補繳。

  “入不敷出”依法解決

  對此,業內人士表示,根據相關住宅物業管理規定,物業公司有義務在業主正常繳納物業費的前提下,為對方提供服務;即使有業主對物業表示不滿,甚至拒絕支付物業費,由於物業所面對的往往是無法區別對待的公共服務,因此仍不應擅自中斷相關職責的履行。如果物業確實因資金缺口無力承擔開支,可以對未繳納物業費的居民提起訴訟。

  本報記者 房浩 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