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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網絡乞丐”月入75萬 網站已著手清理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08日 10:0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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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網乞討,居然月入75萬元?愚人節前,一幅試圖證明“某人在淘寶網上一個月討得75萬元”的截圖亮相,引起圍觀。經媒體和網友查證,這張圖很可能是PS而成,不可信。但有人上網乞討並非虛構——記者昨天在淘寶網上搜索名字中包含“乞討”的網店,找到了好幾百個。

  記者聯絡淘寶網,對方稱不支持網上乞討,已著手清理。專家則提醒説,雖説乞討是一種個人自由,但公眾應謹防其中暗藏欺詐。

  “網丐”花樣多,真有掙錢的

  昨天下午,記者打開淘寶網主頁,搜索名稱包含關鍵字“乞討”的網店,得到730個結果。接著發現,其中一小部分網店是銷售相關學術著作和法律法規文本的,其餘都直截了當向網友索取金錢。

  這些“網丐”的乞討金額,最低的只是1分錢,最高的高達10萬元。乞討理由,可謂千奇百怪,從“為了愛情”、“兒子得了白血病”,到“資金週轉不開”、“無錢繳納房租”、“餓得實在受不了了”,甚至還有聲稱“乞討只為體驗生活”的。而更為“無厘頭”的乞討者,乾脆懶得花心思編理由,直接將網店名字取作“乞討XX元”。

  除了為自己要錢,一些“網絡乞丐”打出了公益募捐旗號,自稱是為貧困地區孩子或一貧如洗的老人籌款,還配有圖片“作證”。不少“網丐”註冊了不止一個網店地址,店主性別、年齡不同,但説明文字和圖片完全一致,也算是另類的“廣種薄收”。

  大多數乞討者的“生意”看來不怎麼樣。“成交量”較大的,多是討1分錢的“小額乞丐店”,一個月成交幾十、上百筆,月收入幾毛到幾元不等。不過還真有掙到錢的——一家名為“乞討無罪,要飯有理”的“乞丐店”,乞討額為1元,在過去30天內有16279人次的網友通過網絡支付方式給了“施捨”,幫店主實現了“躺在家裏,月入過萬”的夢想。

  乞討不提倡,網站正清理

  “儘管網上乞討不能算違法,但有違公序良俗。而且我們相信,真正要靠乞討過活的人,恐怕不大可能到網上開店。”淘寶網所在的阿裏巴巴集團的公關總監陶然告訴記者,最近他們發現了不少“網丐”,對此態度明確:堅決反對,將會取締。

  據介紹,淘寶網近日已開始用機器加人工的方式清理這些網上乞丐店,但遇到了一些技術上的障礙。有人取店名時有意在關鍵詞上耍花樣,以逃避機器檢索,人工搜索又不可能做到24小時不間斷,所以短期內很難全面清除。“好在如今網民警惕性高多了,大多數乞丐店並沒有要到多少錢。”陶然説。

  “乞討不犯法,那是乞討者的自由選擇;利用互聯網,是乞討的新方式。但關鍵在於,乞討者是否發佈了虛假信息?是不是在騙取金錢?”復旦大學社會學系教授胡守鈞這樣評説。

  上網搞“募捐”?這個不可以

  記者發現,有些給了錢的網友還就上網乞討表示讚賞;而在各大公眾論壇上,網友們對網絡乞丐大都持鮮明的“鄙視”態度。

  胡守鈞表示,他個人的意見,是不鼓勵、也不禁止,並建議公眾不必對此過度關注。但如果“網丐”編造事實騙取公眾同情以此牟利,那就有網絡欺詐之嫌,理應嚴加管理。

  我國規定自然人不得組織募捐,那麼,個人在網上以乞討形式募捐是否違法?復旦大學法學院教授王全弟説,如果僅僅是借網絡乞討,應該是不違法的;如果涉嫌欺詐,肯定要查處。至於網絡募捐行為,性質相對複雜一些。“從主體資格來説,自然人不具備發起募捐的資格。”王全弟説,慈善募捐需經民政部門批准並接受監管,個人在網上擅自發起募捐,顯然不可以——“看來有關職能部門應該將管理工作延伸到上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