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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商人投資“權力成長股” 利誘青年幹部墮入腐敗泥潭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12日 06: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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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2011年全國兩會

  “不法商人把領導幹部當做權力‘成長股’的腐敗新動向,值得高度警惕!”全國政協委員簡少玉呼籲。

  簡少玉是臺盟福建省副主委、南平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她坦言,在官場,這種現象已經見怪不怪。

  簡少玉説,一些不法商人採取“放長線、釣大魚”的辦法,選擇一些年富力強的幹部,在他們羽毛尚未豐滿時,幫助他們擴大影響、打通關節、掃清障礙、建立政績……正是這種天長日久的“成長投資”,使一些年輕幹部墮入腐敗泥潭。

“溫水煮青蛙”式腐蝕

  在轟動一時的重慶文強系列案件的審理過程中,一位年輕官員的落馬令全國政協委員、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副檢察長李鉞峰印象深刻。

  林家鶴,重慶市長壽區原副區長,一位37歲官至副廳、手握重權的青年才俊。時間回溯至2007年,一家公司經理為繼續承包長壽湖漁場,將林家鶴當成重點公關對象,事成後,送錢,林家鶴拒收,公司經理不死心,請求以入乾股的形式收取紅利,林家鶴難抵誘惑,以其親戚的名義入股15萬元,後因文強案牽連事發,以受賄罪判處9年有期徒刑。

  “這些企業就以入股的方式挾持了官員。”李鉞峰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時説。

  “企業‘長線投資’官員的形式隱蔽性比較強,只要有權力尋租的空間,就會有官商鋌而走險!”在全國政協委員朱徵夫律師看來,官商交往已經成為利益表達的一種方式。

  最典型的案例就是賴昌星案。朱徵夫説,當時,在廈門遠華走私案敗露後,首個被捕的廳局級官員莊如順,就是賴昌星一手培養起來的,賴昌星看剛大學畢業的莊如順是可造之材。就千方百計為他找門路、拉關係、創機會,助他從警員一路升至福建省公安廳副廳長。而同時,為了回報,莊如順充當了賴昌星走私的保護傘。

  “有些領導幹部對不法商人一時一事的拉攏、腐蝕還能拒之門外,但對天長日久、潛移默化的拉攏、腐蝕卻往往麻木不仁,聽之任之。近幾年很多腐敗案例中,官員走的正是這樣一條腐敗之路。”簡少玉説。

  全國人大代表、江蘇省女律師協會會長劉玲則把這種現象比喻成“溫水煮青蛙”,商人一開始和官員交往時不會提要求,但慢慢地,慢慢地,就會腐蝕你……

謹防“權力尋租”

  簡少玉分析道,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土地出讓、工程招標、政府採購、産權交易等經濟活動日益增多,政府官員手中權力的“含金量”也越來越高,官商之間的交往把握不好,就很容易出現“官打壓商”或“官商勾結”的現象。

  全國人大代表、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左世忠説,煤焦領域反腐敗一直是山西反腐的重點,多年來一直在嚴查,但由於過去很多地方煤礦都由私人經營,大多存在管理不善、安全設施不達標等問題,為了能夠生産,礦主們就動用很多方法去公關。

  左世忠説:“所有的腐敗都是違規辦事造成的,對手握權力的黨員幹部來説,一旦邁出了第一步就很容易犯錯誤。”

  他説,很多官員因為交友不慎,不知不覺為自己的權力尋租埋下伏筆。

  現在社會誘惑非常多,稍有不慎就很容易落入一些人設計的圈套。

  目前,在法院審理案件時,往往是一個小案子帶出腐敗窩案。有人專門評論説,過去腐敗多為“個案”,如今腐敗多成“窩案”“串案”,腐敗咋也“與時俱進”?

  一個例證是,浙江嘉興市港區管委會原副主任李中傑在城市建設、舊城改造和土地轉讓等方面大權在握,為給企業在工程建設中謀利,受賄280余萬元,結果,2009年,檢察機關在調查中順藤摸瓜,牽出了46名領導幹部,好比“老鼠咬尾巴,一個接一個”。

  朱徵夫説,很多企業為了爭取項目,費盡心機地尋找保護傘,誰有前途就和誰接觸的現象不可避免。官商之間可以打交道,但前提是必須要解決官員權力過於集中、權力被濫用的問題。

權力要分散,制度要完善

  “必須要用制度來約束公權力,建立政府官員與商人之間的防火墻!”

  簡少玉説,要從加強政治思想教育、反腐制度建設和監督體系建設著手,進一步完善官員個人財産申報制度,監督體系和監督程序,把公眾參與、專家諮詢、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作為程序加以規範,讓人民群眾知道怎樣監督政府。

  去年,劉玲提出制定《反腐敗法》的建議,針對怎樣保護舉報人,怎樣預防腐敗關口前移,反腐敗機構如何設置等難題,她認真地梳理出若干條文,遺憾的是,這份建議並沒有形成議案。

  在劉玲代理的案件中,預防職務犯罪佔了很大比例。最常見的一幕就是官員被判刑後才悔過自新,“以前我是家庭的驕傲,現在我是家庭的失敗!”

  劉玲坦言,見到這種場面自己的感觸則是,很多人沒有法律意識,而在以身試法,事實上,只要你做了腐敗的事,被抓就是遲早的。

  “在各級公務員培訓中,必須要加強職務犯罪的教育引導,要給他們算筆賬,專門算違法犯罪的成本!” 劉玲説。

  “官員財産公開是一項需要強力推進的工作,現在,對官員的財産缺乏有效監督!”朱徵夫説,“一旦要求官員、配偶及子女的財産公開,在一定期限內,很多官員可能會擔心財産外露而大量地將個人資産轉移到親屬賬戶,但時間長了,必然會有警示作用,官員賺錢的慾望就不會那麼強烈了,因為錢沒地方放!”

  全國政協委員李鉞峰説,“要建立健全官員8小時之外的監督考核制度,要知道他們是在學習,還是在權力尋租?”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劉玲看到加強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獨立成篇,她説,這反映了國家對反腐倡廉工作的高度重視。

  “總而言之,權力要分散,制度要完善!”劉玲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