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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阜陽發文稱利用兒童乞討牟利者限10日內自首

發佈時間:2011年02月09日 17:4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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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頭電線桿上在前一天貼出一張宮集鎮政府的通告,敦促組織、攜帶兒童外出乞討的人在10天內向公安機關自首

  2月8日,正月初六,安徽省阜陽市太和縣宮小村還洋溢著過年的喜慶氛圍,村頭電線桿上在前一天貼出一張宮集鎮政府的通告,敦促組織、攜帶兒童外出乞討(黑話稱為“帶香”)的人在10天內向公安機關自首,否則嚴懲。早報記者昨日來到這個被媒體近日稱為“拐賣虐待兒童乞討據點”的村莊,暫時沒有發現殘疾兒童,村民也覺得拐賣虐待兒童乞討的人近年來在不斷減少,但前村支書稱,以前確實曾有村幹部出門“帶香”。早報記者陳良飛圖

  據《東方早報》報道,當外面的世界喧囂震天的時候,安徽省阜陽市太和縣宮小村村民還在安靜地過著自己的春節。

  2月8日,正月初六,一戶村民家正忙著給女兒辦婚禮,數輛婚車早早地開到了村莊的空曠處等待迎接新娘。

  村頭電線桿上措辭激烈的、宣誓將嚴懲攜帶殘疾兒童出外乞討者的標語還反射著鮮艷的墨色,那是前一天才急忙張貼上去的。標語的旁邊是措辭更加強烈的宮集鎮政府通告,敦促這些人十日內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否則嚴懲,這份通告的落款也是前一天。

  在另一份《規勸返鄉接受調查一封信》中,阜陽官方要求並未從事組織、攜帶殘疾兒童外出乞討牟利違法犯罪行為的外出人員,“為了不影響你今後的正常工作生活,煩請及時配合公安機關的調查”。

  “這件事情又炒起來了麼?”多位村民如此問,在他們看來,這件事情只是“有點不地道”。

  同一個村莊不同的世界

  有些四口之家房屋各層房間加起來有30間之多,但也有大量建於上世紀七八十年代的磚瓦房屋,裂縫裸露。

  “觸目都是四輪鐵牛,到處都是青瓦樓房,更有豪院巨宅掩映綠樹之間,果然是六畜興旺,五穀豐登,高處看,還有鍋蓋(衛星接收器)蘑菇狀團團開放,儼然一派江南農村氣象。”有媒體記者在2003年對宮小村的調查報道中如此描述他眼中的村莊。

  7年多之後,早報記者發現,與當年的那些“豪院巨宅”相比,近幾年新蓋的房屋更加“豪”與“巨”,有些房屋的院墻都有一層樓之高,更有些房屋各層房間加起來有30間之多,完全超過了四口之家的需求。

  不過,這並非全部的宮小村。在“豪院巨宅”之外,更有大量建於上世紀七八十年代的磚瓦結構房屋存在,且大多有或大或小的裂縫裸露

  擔任過27年宮小村黨支部書記的宮傳文説,如果完全靠種地收入,大概一年的收入在人均1500元,宮小村能蓋起好房子的人一部分是“帶香”(此前也有媒體報道為“帶鄉”)的,另一部分是出外打工,不能説全部是“帶香”。

  不過,他也承認,作為“帶香”行為的發源地,宮小村還是一個典型,在宮小4個自然村中,宮小自然村又是典型中的典型,第一個“香主”和因壓榨虐待殘疾兒童被判刑8年的“虐童丐頭”宮清平都來自這個村莊。

  在阜陽地區,“香”字在某些時候與“錢”字意思相近,出禮錢叫添香,帶癱子、帶殘疾人的説法不好聽,於是就有了“帶香”一詞。

  村子裏根本見不到“香”

  “帯香”的人一般不會把“香”帶回村子裏。他們會在回村的時候將“香”送到其父母家中,出門乞討的時候再帶走。

  在宮小村探訪過程中,早報記者並未發現有殘疾兒童。

  宮傳文説,“帶香”的人一般不會把“香”帶回村子裏。他們會在回村的時候將“香”送到其父母家中,出門乞討的時候再帶走,也有極個別的人會把“香”帶回來,但也會關在屋裏面不讓出門。

  多位村民也證實了宮傳文的説法,這些“香”只是他們掙錢的工具,“過年回家‘香’是不帶回來的”。

  不過,在攜帶殘童乞討剛剛興起的時候,卻又是另外一番情形。宮傳文回憶,十幾年前,村裏人也不避諱這些事情,殘疾兒童就經常在村裏的道路上,自己撥弄著小推車往前爬,最多的時候有二三十人。還有村民説,有些“香主”不願意放棄年關掙錢多的好機會,春節也沒有回來,帶著“香”繼續在各個大城市乞討。

  “香主”出3萬元爭“香”

  有些“香”只要一學會乞討,掙錢一多,就會和“帶香”人討價還價,“香主們有時為競爭一個殘童還競相出高價。”

  據中央人民廣播電臺報道,這些做“香”的兒童在父母離開後,一般還要在“香主”家中住上半個月到一個月的時間,接受乞討的訓練。“訓香”最重要的一條是要讓這些小孩服從香主的管束。如果在這過程中,有兒童不服管訓的,就會遭到毒打。

  報道還稱,訓香的人會要求殘疾兒童把腿挂到自己的脖子上,很多兒童都不堪虐待,最終致殘。為了讓孩子們看上去更可憐,一些香主還用刀把孩子手腳、身體、臉部割傷,甚至潑硫酸燒燬。

  宮小村的多位村民説,他們聽説過這種情況,但沒有親眼見到過,這種事情都很隱秘,一般不會讓人知道的。在多位村民看來,他們聽説的大多情況還是“香主”直接去尋找殘疾兒童,和殘童父母商量好一個價錢,帶出去乞討,打殘兒童再乞討的情況可能有,但肯定是極個別的情形。

  “直接找殘疾兒童帶出去不就行了,為什麼還要專門打殘了呢?”一位村民説,直接找殘疾兒童更方便。

  有時候,“帶香”人也會相互競爭殘童們。據宮傳文了解,有些“香”只要一學會乞討,掙錢一多,就會和“帶香”的人討價還價,“香主們有時候為了競爭一個殘童還相互競爭,競相出高價。”

  宮傳文聽説,有一次,幾個“香主”為了爭一個“香”,出到了3萬元一年。“帶香”是一個技術活

  “不是所有的‘香主’都能掙錢,有些還‘折本’。擱在哪個地方乞討、説什麼話容易討到錢都是有竅門的。”

  與外界的激烈議論不同,宮小村的村民並沒有感覺到“帶香”現象愈演愈烈的趨勢,村民們連討論這一現象的興趣都沒有了。他們説,從宮小村來看,“帶香”的人反而在不斷減少,很多人帶了幾年沒掙到什麼錢,就不帶了。

  宮傳文回憶,在最高峰時,一個宮小村出門“帶香”的有幾十戶,有的是一個出門,有的是夫妻一起出門,一個人帶一到兩個“香”。不過,“香主們”的範圍卻越來越大。宮小村“帶香”發財的事在宮集鎮傳開後,周邊村莊的人紛紛仿傚,通過親戚、朋友互相介紹,大家都開始“帶香”,三五十里都有了。

  村民們説,不是所有的“香主”都能掙錢,有的“香主們”還“折本”,比如説,一個“香”一年成本好幾千元,沒幹幾個月,這個“香”跑掉了;有的“香”不好好幹,一天才掙幾十元錢,也賺不到什麼錢。

  在村民們看來,“帶香”是一個技術活,“他能掙到錢,你不一定就能掙錢,擱在哪個地方乞討、説什麼話容易討到錢都是有竅門的”。據村民曾聽到“帶香”人的講述,下大雨的時候,天氣特別冷的時候,往往是最能掙錢的時候,路過的人一看到“香”的可憐樣就會拼命給錢。

  “香”的品質也很關鍵。“香”嘴巴甜的、會要的、殘疾得狠的、年齡小的,往往能討到錢。除了這些條件之外,“香”還要長得“好”,能夠使人可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