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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物業返還公共收益發糧油 業主稱九年頭一回

發佈時間:2010年09月20日 04:0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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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 (記者張寧)“小區入住9年,這是頭一回。”這兩天,望京嘉潤花園的每戶業主可免費領大米和食用油。近日,物業和業委會將小區公共區域的廣告收益共近十萬元,以大米、食用油的形式返還給業主。

  小區公示公共收益明細單

  嘉潤小區位於望京廣順路,從2001年入住,共有880戶。去年2月,該小區成立業委會。去年9月,選聘的新物業進駐。

  小區業委會主任李民説,新物業進駐一年間,收取了電梯等公共區域的廣告費、企業在小區搞商業活動的管理費等,收益總計98000元。

  “小區公共區域的收益,理應歸全體業主。”國慶、中秋雙節臨近,於是,業委會決定給業主們發放大米和食用油。9月8日,業委會發出公告,建議將公共收益以每戶一袋大米(5公斤),一桶食用油(5升)的形式返利給業主。如業主有好的建議可在七日內與業委會聯絡,公告期內若沒有多數業主提出異議,將按上述建議執行。

  公告同時還公示了一年間的公共區域收益明細單。

  業主入住9年首獲“返利”

  業委會主任李民説,業委會最終未收到多數業主的反對意見,決定向業主發放大米、食用油。同時,業主領米和油還需要具備一個前提條件,就是必須繳納物業費。目前小區的物業繳費率為90%。

  從前日早9點半起,業主們開始領米和油。昨日,在小區C座居民樓前,堆放著多箱5升裝的食用油及袋裝大米。在不遠處的花園內,業委會工作人員正在進行登記。

  昨日中午,陸續有業主到業委會工作人員辦公點處核實繳費信息,並領取米和油。“能得到自己的那一部分收益,這才符合相關政策。”業主馬先生説。業主薛先生則表示,“小區以前問題和矛盾很多,入住八九年才第一次返還收益,不在乎東西多少,但關係到每個人的利益。”

  建言

  可用收益抵下一年物業費

  社區專家舒可心認為,小區向業主返還公共區域的廣告收益,以何種方式返還,應由業主們共同決定,這樣才能保證公平透明。

  他説,如果發放食品,需要上繳相應稅費,且還需要考慮食品安全方面的問題。

  舒可心認為,最好的方式是發現金,或者替業主直接充抵下一年度的物業費。

  業主應監督公共收益賬目

  社區專家北野建議,公共區域的收益怎麼分配,業委會最好召開業主大會,讓業主們投票決定。嘉潤花園以在小區公示的方式徵求業主意見,北野認為並無不妥之處。

  此外,北野建議,小區應建立監督機制,可以成立由業主組成的監督機構,對小區公共收益的賬目,甚至業委會日常工作進行監督。

  針對很多小區目前仍無法得到公共收益的狀況,北野表示,成立業委會的小區由業委會、未成立的由業主代表通過法律訴訟,起訴物業要回收益。

  調查

  記者調查發現,業主難以獲知公共區域收益的情況在很多小區存在。一些物業佔據公共收益,成為業主與物業矛盾的一個導火索。但近幾年,隨著業委會的成立和業主維權意識的增強,給業主返還收益的事例逐漸增多。

  業主注重權益

  督促物業“返利”

  近幾年物業向業主返還收益的事例增多

  昨日,嘉潤花園業主們介紹,老物業管理小區8年,從未公示過公共區域收益,也未向業主返利。本報此前報道。去年8月,家住朱雀門的央視主持人趙普起訴物業,要求公示電梯及樓外廣告經營收益情況。經法院審理後,物業公司在小區內公示廣告收益、趙普向法院申請撤訴。

  記者調查發現,業主難獲公共區域收益的情況在多個小區存在,一些物業佔據公共受益,成為業主與物業矛盾的一個導火索。但近幾年,隨著業委會的成立和業主維權意識的增強,給業主返還收益的事例逐漸增多。

  昨日,嘉潤花園業委會主任李民説,將公共收益返回業主的小區,不只他們一家。

  根據本報此前報道,2005年,朝陽區新天第小區,業委會就利用公共區域的廣告收益,為業主辦實事,先對小區監控設施進行改造,又用剩餘的錢組織業主免費體檢。

  昨日,社區專家舒可心説,目前,小區向業主返還公共區域收益的小區明顯增多,但返利的形式不同,有分發食品的,有充抵物業費的,也有用於增加小區設施的。

  昨日,社區專家北野説,造成很多小區業主無法獲得公共區域收益的原因很多,比如,一些業主不關心、不清楚自己的權利,沒有意識到應該向物業要回這一部分收益。同時,業主缺乏組織,難以成立業委會,無法對物業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導致物業不願主動交出公共收益。

  北野還認為,返利的前提是小區的共用設施,公攤面積必須能經營,這樣才有收益來源。所以小區必須成立業委會來代表業主。

  本報記者 張寧

  律師觀點

  要求返利有法可依

  北元律師事務所王雅軍律師介紹,《物權法》第七十二條規定,業主對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權利包括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四類。《物權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建築區劃內的道路和綠地屬業主共有,建築區劃內的其他公共場所和設施及物業用房,也屬業主共有。

  回顧

  2010年初,東花市北裏業委會討回公共收益,為業主購買食用油,鋪設無障礙坡道,安裝報箱。

  2009年8月,主持人趙普起訴小區物業,要求公示電梯廣告收益。經審理,物業公示收益後趙普撤訴。

  2008年底,世紀東方城三期物業給業主100元廣告收益,多數業主認為太少。物業表示除去必要開支,所有收益已給業主。

  2006年3月,華遠董事長任志強宣佈,2005年華遠尚都、盈都小區的115萬廣告收入返還業主。

  2005年12月,美麗園業委會起訴物業,要求返還電梯廣告收益獲法院支持。

  本報記者 李毅哲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