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社會圖文 >

哈爾濱一棟解困房拖欠工程款 查封期間被賣光

發佈時間:2010年09月06日 03: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哈爾濱市道外區迎新二道街的副15號樓,矗立在一片面臨拆遷的低矮平房中。該樓數十套房屋陷入産權糾紛。本報記者 朱柳笛 攝

  ■ 關注焦點

  黑龍江哈爾濱一棟由該市道外區政府,在上世紀90年代末主導建設的“解困房”,數十套房屋陷入複雜的産權糾紛,部分房子的歸屬成謎。

  由於政府角色的缺失和法院執行受阻,多方利益既得者渾水摸魚,使得一棟政府投資建設的“解困房”,最終演變為“鬧劇房”。

  一面是手握房産證的包工頭,要求法院強制執行將“佔用”自己房子的住戶清理出去;一面是持有購房收據的住戶,在執行過程中強烈抵制,甚至以跳樓相威脅。

  10年時間裏,哈爾濱中院執行局針對此樓先後送達了7個民事裁定,7次在現場發佈強遷公告,3次送達執行通知,由於擔心強執引發惡性事件,至今遲遲未能完全執行完畢。

  拖欠工程款 包工頭申請查封保全

  8月26日,哈爾濱市道外區,位於迎新二道街的副15號樓,矗立在一片面臨拆遷的低矮平房中,墻面破舊。

  然而,在10年前,這是一棟引人注目的高樓,是由道外區政府主導建設的“解困房”。

  如今,該樓數十套房屋陷入複雜的房産糾紛:一面是手握房産證的包工頭,要求法院強制執行將“佔用”自己房子的住戶清理出去;一面是持有購房收據的住戶,在執行過程中強烈抵制,甚至以跳樓相威脅。

  在最近一次哈中院執行局實行強制執行時,手握48套房子房産證的曹蘭明,遠遠地站在一旁,嘆了口氣。

  這名60歲的包工頭始終想不通,為什麼拿不回本該屬於自己的房子。

  曹蘭明稱,被捲入這一場解困房紛爭是在1995年,他組織施工隊(屬濱慶公司)參與道外區迎新二道街副15號樓的建設。而15號樓,正是當時轟動一時的哈爾濱道外區政府主導建設的“解困房”。

  1995年8月10日,道外區政府解困辦公室(以下簡稱解困辦)與哈爾濱市寶利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寶利)簽訂了一份購房協議。

  該協議的主要內容是:為了解決困難戶的住房問題,解困辦以每平方米1150元的價格購買寶利公司7200平方米住宅,工程造價828萬元,地點為道外區迎新二道街副15號樓住宅樓。

  隨後,寶利即與黑龍江省濱慶建築公司(以下簡稱濱慶)又簽訂了協議,將此工程的承建發包給了濱慶公司,工程總造價為600多萬元。

  曹蘭明正是濱慶公司的施工隊負責人,他組織施工建設並墊付先期工程材料款,並於1995年年底完成了單元樓主體工程。

  據曹蘭明稱,寶利未履行撥付給濱慶工程款的規定,致使拖欠工程款達420萬,於是二者對簿公堂。

  曹蘭明要求哈中院對寶利公司的77套房子進行財産保全(尚未竣工),以抵押寶利拖欠濱慶的工程款,法院于1998年9月,對15號樓的7、8、9、10單元77套房産進行了財産保全,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出售房産。

  哈中院執行局介紹,2000年,曹蘭明拿著法院的裁定去相關部門辦理了部分房屋的房産證,以房子來償還寶利公司所欠的債務。

  哈中院稱,1998年判決查封凍結,當時就貼出了公告。

  多方賣房 查封房屋被售出

  1999年10月15日,15號樓正式竣工。

  曹蘭明本以為就算寶利公司無法賠償工程款,也能夠以房子作為抵押進行償還,但讓曹蘭明沒有想到的是,包括被法院先後查封的房子在內,整個15號樓幾乎被銷售一空。

  哈中院執行局負責此案的高庭長稱,哈中院的確于1998年對上述77套房子進行了保全,但其實早在1998年前,15號樓的部分房子已經被道外區政府、建築單位和施工單位出售了,其中就包括保全的7、8、9、10單元中的43套房子。

  執行此案的法官馬榮清介紹,雖然兩次查封後已將“不能私自處置房子”的公告及時貼出,但事後仍舊有房子被私自售出。

  劉連英就是這些房子的購買者之一。這位60歲的住戶,從1999年入住,已經在此居住了11年。

  2000年8月,哈中院第二次在15號樓前貼出公告,稱已將包括劉連英所居住的421室在內的共計51套住宅予以查封,其間任何單位、個人不準銷售、出租、轉讓等。

  劉連英説,直到此時,才意識到房子的蹊蹺,自己花了4萬元錢購買的房子被查封了,“憑什麼呢?你們憑什麼查封我們的房子?我們花錢買的房子,憑什麼趕我們走?”

  其他購房者也稱,直到2000年8月,才看到查封通告,此前並未見過查封通告。

  包括劉連英在內,這些住戶手頭幾乎全部握有當年購買房子的“購房單據”,這也是他們面對法院的多次強制執行進行強烈抵抗的原因。

  據記者調查發現,15號樓的住戶手中持有的購房票據中,有一部分是從道外區解困辦購買的住房,有的是從黑龍江省萬興建築工程總公司第八分公司(以下簡稱萬興公司)買的房,還有一些是寶利公司的收據。

  而收據的開具日期,多集中在1999年。眾多住戶稱,他們購房後,于1999年年底搬進入住。

  據知情人介紹説,萬興公司和寶利公司,屬於生意上的合作夥伴。15號解困樓建設過程中,雙方曾經合同約定,該樓的部分建設由萬興公司負責,此外萬興也屬

  于先墊付工程款進行建設。

  15號樓建成後,寶利公司也無法償還萬興的工程款,於是提出以現房抵押。萬興轉手將這些房子賣給了現在的部分住戶。

  “誰都賣,萬興賣,寶利賣,解困辦也賣”,購房者之一翁守志説。

  在沒有任何監管和規範的賣房過程中,法院所查封的房子也一併被賣出。

  據部分住戶稱,當年就是奔著15號樓是由政府主導進行建設的,所以才會在即使沒有房産證的情況下購買。

  “10年前大家的法律意識也沒有那麼強,覺得只要是政府的房,政府會給你辦證的。”劉連英説。

  而當時這些房産的出售者,在賣房結束之後紛紛消失:道外區解困辦已經不復存在,寶利公司已經破産,萬興公司也從哈爾濱的工商登記中撤銷了。

  相關責任主體的消失,使得15號樓住戶們和曹蘭明的“維權鬥爭”,一度陷入絕境。

  政府撥款未到位 參與房屋出售

  而在15號樓的住戶們看來,即使責任主體消失了了,但在整個解困房糾紛事件産生的過程中,道外區政府並沒有履行好該履行的義務。

  據曹蘭明回憶,寶利公司負責人曾稱,寶利公司之所以無法償還其工程款,是因為道外區解困辦沒有及時給其撥款造成的,協議中的800多萬元購房款只給付了很少的一部分,才導致這場惡性循環的起始。

  據悉,道外區政府解困辦當年的實際購房款僅有100萬元,導致了寶利公司不得不將部分房子抵押工程款進行出售。

  而道外區政府作為解困房的購買者和出資方之一,也曾聘用過工程隊進行建設,於是也將部分房子抵押工程款進行出售。

  在這一過程中,寶利和區政府本可以共同協商解決他們所聘用的下屬工程隊的平均分配問題,但是,199套解困房,包括被法院查封的房子在內,幾乎被各個單位和個人銷售一空。住戶們也在並不明晰的産權關係中,購買了房子。

  記者調查發現,道外區政府解困辦當年同樣參與了15號樓解困房中部分被查封房子的銷售。

  據道外區政府解困辦2003年一份名為《關於迎新二道街副15號樓環衛解困樓住房安置情況説明》的文件顯示,道外區政府解困辦曾經將15號樓的25套房子以“抵工程款,更換收據”的名義售出,其中包括法院于1998年查封的7單元和8單元的7套房子。

  然而哈爾濱道外區解困辦早已不復存在,當年的解困辦主要負責人之一常懷民,已經調入了道外區建設局,擔任住房保障辦科長一職。

  道外區建設局則稱關於此解困房事件,只有常懷民一人了解事情的經過,區建設局並不清楚10年前的情況,不便作答。

  記者也通過區建設局多次聯絡常懷民,均未能得到答覆。

  而有關權威部門的説法是,解困房住宅,不能按照商品房進行銷售,而擅自解除並出售法院依法查封的住宅也是嚴重違法行為。

  糾紛未了面臨拆遷 可能陷入新紛爭

  時至今日,曹蘭明依舊在為房子的執行到處奔波。他原本打算等房子執行回來後就出售,來償還建設15號樓時欠下的200多萬元的外債,但現在看來希望渺茫。

  而劉連英和其他住戶,依舊每天緊繃著神經,準備隨時抵抗法院的強制執行。

  曹蘭明稱,哈中院曾有法官勸説他放棄執行房子,“政府願意出一筆錢來進行司法救濟”,但他不肯應允,執意要房子。

  而劉連英則透露,哈中院的相關人員曾在一個月前來到15號樓,稱進行住戶調查,但卻反復勸説自己再出一部分錢來購買所居住房屋的房産證。15號樓的其他住戶也證實了遇到過同樣的情況。

  “他們想和稀泥,不用強制執行,就這麼把問題解決”,曹蘭明猜測。

  然而,15號樓的舊紛爭還未結束,新問題又來了。

  今年2月26日,哈爾濱啟動了陶瓷小區棚戶區改造工程。15號樓所在的街區正屬於拆遷改造的範圍內,也被列入了此拆遷改造的二期工程。據當地媒體報道,該地區對外銷售建築面積達到5800元每平方米。

  一旦拆遷真正來臨,這筆拆遷款要給誰?是握有房本的曹蘭明,還是15號樓的住戶?

  根據相關規定,拆遷補償款的領取需由房主手持房産證前去相關機構進行辦理,同時還需進行驗房這一道工序。

  住戶們沒有房産證,而有房産證的曹蘭明也無法帶領人前去住著別人的房子裏驗房。

  15號樓“解困房”,可能將陷入一場新的紛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