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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彩霞案塵埃落定 羅彩霞希望可以開始新的生活

發佈時間:2010年08月14日 03:1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重慶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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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受關注的羅彩霞案昨天在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經四個多小時的庭審和調解,原被告達成調解協議,被告王崢嶸一次性給付羅彩霞賠償金4.5萬元,原告放棄其他訴求。庭審期間,王崢嶸的代理律師代表王崢嶸向羅彩霞鞠躬致歉。

  事件回放

  羅彩霞是湖南省邵東縣靈官殿鄉人。2004年高考總成績514分,沒達到湖南省當年的二本錄取分數線。但她的同學、當地公安局政委王崢嶸讓其女王佳俊冒用羅彩霞之名被貴州師範大學錄取。

  羅彩霞2005年復讀後被天津師範大學錄取。2008年,王佳俊用羅彩霞的名字辦理了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相關證件。

  2009年3月,羅彩霞在申辦開通網上銀行時被拒,冒名頂替上大學事件意外浮現。

  2009年10月,湖南省邵陽市北塔區人民法院對王佳俊的父親王崢嶸以犯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和受賄罪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羅彩霞一紙訴狀告上法庭

  2009年4月22日,羅彩霞一紙訴狀將王佳俊作為第一被告,將王崢嶸、楊榮華、湖南邵東縣第一中學、湖南邵東縣教育局、貴州師範大學和貴陽市教育局分別作為第二、三、四、五、六、七被告,起訴至天津市西青區人民法院。6月,又將貴州師範大學歷史與政治學院院長唐昆雄教授追加為第8名被告。擊水律師事務所律師免費擔任了羅彩霞的訴訟代理人,代理人表示“勝券在握”。

  開庭之前羅彩霞很緊張

  昨晨8時,身穿粉色碎花裙的羅彩霞一齣現就被記者團團圍住,“心情很緊張”,她對記者説。由於旁聽席位有限,家人沒能進入法庭。被告唐昆雄出庭,而其他被告由委託代理人出庭,被告王佳俊則沒有出庭。

  羅彩霞的代理律師徐國強宣讀了起訴狀。羅彩霞的訴訟請求包括確認第一被告王佳俊構成侵害原告姓名權、受教育權的行為,並判令其停止該侵權行為;判令第一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141990元,其他被告承擔連帶責任;判令各被告向原告賠禮道歉;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王崢嶸及楊榮華的委託代理人首先代表王崢嶸向羅彩霞深鞠一躬,向她轉達了王崢嶸的歉意和悔恨。同時表示,如今王崢嶸身陷囹圄,楊榮華神經錯亂,王佳俊生死未卜,已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代價。他們希望和羅彩霞調解。

  對原被告雙方表達的調解意見,合議庭表示歡迎。10點5分,審判長宣佈休庭,原被告接受調解。休庭期間,原告羅彩霞向法庭提出撤回對被告王佳俊的訴訟,合議庭口頭裁定准許。

  原被告達成調解協議

  下午1點,繼續開庭。

  原被告最後達成調解協議,被告王崢嶸一次性給付原告羅彩霞賠償金4.5萬元,當庭給付完畢。原告放棄其他訴求,雙方無其他爭議,本案訴訟費用300元由被告王崢嶸承擔。從2009年4月到2010年8月13日,羅彩霞案終於塵埃落定。從立案到開庭,“羅彩霞案”共歷時15個月。

  下午1點半,羅彩霞在律師的陪同下走出法院,她對記者説,希望這件事真的就此結束,希望自己可以開始新的生活。據人民網

  冒名者當時肯定很彆扭

  記者在開庭前採訪了羅彩霞,她説出了一些心裏話。

  記者:被人頂替上大學的事讓你一下子受到所有人的關注,習慣麼?

  羅彩霞(以下簡稱羅):從無知,到誠惶誠恐,我不曉得,我的哪句話又會惹起別人的猜測和誤解。

  記者:之前和王佳俊關係怎樣,這件事後會恨她嗎?

  羅:之前和她只是普通同學關係……我從沒有説過恨她,我知道她比我承擔著更大的壓力,我相信她叫“羅彩霞”的時候,肯定也很彆扭。

  記者:這件事對你的生活最大的影響是什麼?

  羅:對我及全家的影響都很大,從身份到工作……至於最大的,估計是心態。

  記者:你現在的生活狀態怎樣?恢復正常了嗎?

  羅:還好吧,所有的波折最後都歸於平靜,我也不會例外……我會努力好好整理自己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