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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釘子戶佔道4年續:3個月前簽訂搬遷協議(圖)

發佈時間:2010年07月08日 09:2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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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曙光西路,俯拍的佔道房屋。(圖片來源:新京報)

  位於(北京)海淀區林萃路上的一處房屋,因一直未拆遷,在馬路中央佔據4年。昨日,房主徐景明稱,三個月前,他已簽訂搬遷協議,預計不久將會搬遷。

  道路“釘子戶”影響交通

  昨日上午9點左右,記者開車沿著林萃路由北往南行駛,一開始道路通暢,並未堵車。到黑泉村路段,車輛逐漸變多,前方排起長隊。因前方路中央有一處平房,所有來往車輛需繞著平房行駛。從房前到房後大概500米路程,記者開車走了15分鐘。

  “早晚上下班都堵得厲害。”來自回龍觀的劉先生稱,每次開車路過這裡都要繞著走。因平房“堵”路,道路繞過平房形成一個半圓形的彎道,彎道部分,雙向車道只有一條機動車道和一條非機動車道,過往車輛經常被“卡”。

  據附近居民稱,彎路部分曾發生過多次交通事故。

  房主稱“挨了不少罵”

  今年52歲的房主徐景明稱,他的房屋佔地面積282.69㎡,正好位於林萃路施工紅線上。因為自家房子在路中央,平時一家人也挨了不少罵。

  “我們也不願意啊,不過馬上要搬家了。”徐景明説,4月以來,拆遷公司連續幾次找到他,最後雙方通過協商定了一個賠償價格,還答應優惠購買一套三居室的房子。徐景明稱,對補償款數額滿意,但不願透露具體數目。

  據徐景明介紹,雙方談妥之後,他便在搬遷協議上簽了字,按了手印。拆遷公司的工作人員告訴他,讓他家儘快租好房子,近期將會把補償款送過來,然後購買房子。

  “我們想早點搬走。”徐景明稱,簽字後,他也多次給拆遷公司打電話,問什麼時候可以搬,對方告訴他再耐心等等。

  居民曾向海淀區政府反映

  據了解,此前有居民向海淀區政府反映“釘子戶”影響交通,海淀區政府回信稱,因房主提出索要補償款超過原定補償標準,經多次協商均未達成搬遷協議。

  海淀區建委相關工作人員稱,政府非常重視滯留戶的搬遷工作,負責此項目的北京海融達投資建設有限公司一直在積極協商解決此事。

  據負責拆遷的中海盛景拆遷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稱,此事已解決,他們把情況上報給北京海融達投資建設有限公司。

  昨日,記者聯絡北京海融達投資建設有限公司,對方未給予回復。

  律師説法

  昨日,針對曙光西路與林萃路兩條市政道路出現住戶未拆佔道的案例,北京才良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才亮和房地産律師秦兵分別發表看法。

  強拆需同時具備的三個條件

  政府取得拆遷許可證→與被拆遷人達成補償協議→拆遷補償款需支付到位

  1 道路“釘子戶”能否強拆

  王才亮:手續完備能強拆

  政府在取得完備手續的情況下,完全有權強拆。

  市政道路屬於公共服務設施,産權人不能為獲高額補償影響公共建設。市政道路建設用地必須是國有土地,宅基地應徵收為國有土地,同時按照市場價補償,如果被拆遷人索要標準超出市場價,土地管理機關可責令交出土地,或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秦兵:未補償不能強拆

  在政府尚未取得強拆條件的前提下,不能對被拆遷人施行強拆。“條件包括拆遷許可證、雙方簽訂的補償協議,按照協議將補償款支付到位。”

  針對朝陽區曙光西路的案例,不管房主與當初的買房人存在何種糾紛,政府只要和産權人就補償達成一致就可拆遷。至於買房人安置,對於政府來説不是難題。

  2 政府為什麼一直沒強拆

  王才亮:未簽補償協議

  政府無法強拆説明目前不具備強拆條件,而最關鍵問題是雙方尚未簽署補償協議,被拆遷人沒有拿到補償。原因除了被拆遷人要價過高,也不排除地方政府將補償款挪作他用。

  現在的補償標準與三年前相比肯定有所提高,當地政府如果當初截留了補償款,現在又要按當初的補償標準執行,勢必導致雙方意見無法一致。

  秦兵:補償沒有到位

  政府遲遲未對釘子戶進行強拆,最簡單的原因是補償沒到位,“可能房屋産權人要價過高,也可能政府將補償經費花在其他地方了。”

  拆遷預算經費應由鄉鎮一級政府撥付給被拆遷人。

  佔道三年仍然不能解決該問題,很可能是鄉鎮政府因為怕麻煩不願解決,或者希望以此獲得其他利益。

  3 政府最終該如何解決

  王才亮:按市場價補償後強拆

  政府解決此問題十分容易,只要合法徵地,並按照市場標準補償,在被拆遷人仍拒絕騰退的前提下,政府就可強拆,“與商業開發不同,房主個人利益應該為社會公共利益讓路。”

  秦兵:按合法程序進行強拆

  只要政府主觀願意解決,兩個案例都很容易,“按照合法程序進行,如果被拆遷人仍然拒絕,政府就有權進行強拆了。”他表示,關鍵的問題是補償方案要做到公正透明。(記者 李超 賈鵬 孟祥超 郭鐵流 王嘉寧 秦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