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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強被執行死刑 辯護律師稱其求生欲很強烈

發佈時間:2010年07月08日 06:5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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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強可能是在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被注射藥物執行死刑

  文強對兒子説:“爸爸有罪,不能埋怨社會,要聽話,要好好做人。”

  昨日上午,記者從重慶高級人民法院獲悉: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原重慶市司法局局長文強昨日在重慶被執行死刑。

  2010年2月2日至6日,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五分院指控被告人文強犯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鉅額財産來源不明罪、強姦罪一案,並於同年4月14日作出一審刑事判決,認定文強犯受賄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犯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犯鉅額財産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

  一審宣判後,文強提出上訴。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經依法公開開庭審理,於今年5月21日作出刑事裁定,駁回文強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經最高人民法院復核認為,被告人文強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的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其行為已構成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情節嚴重;財産、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特別巨大,不能説明來源,其行為已構成鉅額財産來源不明罪;違背婦女意志,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係,其行為已構成強姦罪。被告人文強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依法應當判處死刑,並與所犯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鉅額財産來源不明罪、強姦罪數罪並罰。第一審判決、第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遂依法核準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維持原判的刑事裁定;並下達了執行死刑的命令。

  文強叮囑兒子不要埋怨社會

  昨日,在文強進行一審的五中院門前,有不少群眾聚集圍觀。

  同時,在重慶市多處出現慶祝文強被處決的條幅。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市委、市紀委門口均有群眾拉著橫幅。重慶步行街解放碑、觀影橋商圈則挂滿了豎幅標語,整個城市洋溢著慶祝的裝扮。

  文強最牽掛兒子

  條幅上寫著:“貪官亡,冤魂安,黨英明,國昌盛”、“文強死,百姓歡,重慶安”、“處決文強是重慶打擊腐敗的重大勝利”、“處決文強,共産黨萬歲,法律萬歲”、“黨中央打黑除惡,國泰民安”、“胡總書記倡和諧,萬眾擁護”等字樣。

  文強的一審辯護律師楊礦生、二審辯護律師宣東,先後10多次會見文強。他們介紹,每次會見,文強的情緒總的來説,十分穩定。一審宣判文強死刑後,雖然是他沒有想到的結果,非常不能接受,但是當時他還是十分冷靜。這與他多年擔任重慶公安系統的要職有關。

  宣東説,最後一次會見文強的時候,文強最牽掛的是他的兒子文伽昊,因為自文強“雙規”後,他的兒子也不知所終。他也希望能夠見上兒子一面。

  在執行死刑的前一天,即7月6日晚6時,文強大姐文萬琴接到專案組人員通知稱文強想見她,核實幾個問題。昨日上午7時,專案組派車去接,文萬琴提出帶上文強兒子文伽昊,一同見面。對方答覆,他們自有安排。後來文強如願見到了兒子文伽昊。

  文強臨別前,對兒子文伽昊説:“爸爸有罪,不能埋怨社會,要聽話,要好好做人。”説完這些,文強及其大姐、兒子在會見室失聲痛哭。

  辯護律師:

  文強求生欲很強烈

  宣東告訴記者,根據以前辦理的死刑案件來看,死刑犯被注射時一般是在一審判其死刑的法院。“所以,文強可能是在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被注射藥物執行死刑的。當然,執行過程不會持續太久,也不會有太多痛苦。”

  昨日,文強被執行死刑之後,文強的二審律師宣東告訴記者,沒想到最高法院核準了文強的死刑的速度這麼快。

  二審之後,宣東最後一次會見文強,求生慾望十分強烈的文強再次要他預測最高法院的復核結果,宣東當時告訴他,核準或者不核準都有可能。文強聽了這話,顯得十分無奈。

  宣東還是堅持他在二審期間的辯護意見,無論是從文強的受賄金額、還是從文強對社會造成的危害來講,這個案子都不是最大的。但是文強案通過媒體的報道,可以説是家喻戶曉,形成了很大的民憤。

  法學專家

  文強判死刑立即執行罰當其罪

  西南政法大學刑訴法教授梅傳強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説,文強被處以死刑還不能説是重慶打黑的終結,這只是一個階段性的小結。

  梅傳強説,在學界,文強案也有一些爭論,焦點是他的受賄金額。“法院認定的受賄金額只有一千多萬元,並不至於判死刑立即執行。有人會説,好多受賄幾千萬,甚至上億的都沒有判死刑立即執行。”

  他解釋道,因為文強比較特殊,他的身份是公安局副局長,卻是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這個性質很惡劣。此外,他還犯有強姦罪,鉅額財産來源不明等數罪並罰,最後判為死刑立即執行。

  他説,文強案二審時法院聽取了多方建議,也採納了文強律師的觀點,“可以看到,在二審判定中,法院對文強一審中的許多情節未予認定。比如,除去了被錯認為價值300多萬元的青綠山水畫,減少了他的受賄金額。” (記者杜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