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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調查》 20120602 被拷問的死亡飆車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02日 23: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CNTV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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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採訪人物】

    侯 某 肇事嫌疑人

    死者張某的舅舅

    死者唐某的叔叔

    徐 某 死者唐某的好友

    張 軍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監控管理科 科長

    徐 煒 深圳市交警局副局長 新聞發言人

    鄧兆凱 深圳交警支隊偵查大隊一中隊 隊長

    晏金川 “526交通事故”紅色出租車司機

    林亮星 深圳市公安消防支隊福田大隊竹子林中隊指導員

    李湘秦 深圳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刑事技術處DNA科

    翁增泰 深圳市交警支隊福田大隊事故中隊 警長

    林偉明 深圳市交警支隊福田大隊隊長

    中國網絡電視臺消息:看守所大門走出的侯某,今年29歲,來自農村,眼前的場景讓他做夢都不曾想到,就在幾十個小時之前,他酒後駕駛著一輛紅色高級跑車造成震動全國的慘劇,而他迅速成為輿論漩渦中的核心人物。

    侯某(肇事嫌疑人):我真的記不清,記不起來,我只在一撞車的一瞬間有意識,對於我造成的一切後果,我願盡我所能承擔。

    記者:濱海大道是深圳市的主幹道由於路況較好,地處市區,整個路況沒有一個紅綠燈,每到後半夜的時候,總是有一些車主在這裡飆車。今年5月26號淩晨3點08分左右,一輛紅色的GTR跑車以時速超過180公里的速度在這條路上飛奔,開到這裡的時候撞上了兩輛出租汽車。我們現在看到現場中間還能留下一些當時車禍的痕跡,馬路邊上這些被燒焦的綠植,還有那棵樹上的樹根、樹皮被撞掉的這個場面都是整個車禍留下的痕跡,由於肇事的司機逃離了現場,那麼到底是誰製造了這起交通事故?過去一週成為了全國輿論關注的焦點。

    2012年5月28日、29日、30日,在短短的三天時間裏,深圳市交警局為這起交通事故連續召開了三場新聞發佈會,有人稱這是破天荒的第一次。

    以不低180公里的速度高速行駛。

    深圳市交警局稱,這場交通事故的肇事車係一輛紅色GTR跑車,司機涉嫌醉駕、超速行駛,而侯某就是肇事司機。但是,這個説法一經公佈便引發了死者家屬、公眾和媒體,對究竟誰是肇事司機一波接一波的質疑。

    記者:車誰開的?

    侯某:我開。

    記者:誰坐在副駕駛的位置?

    侯某:我之前認識的朋友,第一位朋友。

    儘管侯某自己也再三表示他就是那輛紅色“死亡飆車”的司機,但是人們卻高度存疑,這位16歲從廣西農村到深圳謀生,當過修車工、改裝師、司機,月薪幾千塊錢的打工仔根本不可能是這輛高級紅色跑車的駕駛者,他在為別人頂包。那麼,到底誰是真正的肇事者?為什麼人們不肯相信警方公佈的信息?那場慘烈的撞車事故究竟又是如何發生的呢?

    晏金川(“526交通事故”紅色出租車司機):他們慘不忍睹、反正面目全非。

    36歲的晏金川至今驚魂未定,他就是車禍中兩輛被撞翻的出租之一,這輛四腳朝天的紅色出租車的司機,而另一輛比亞迪電動出租車被撞後起火燃燒,司機和兩名女乘客死亡。

    晏金川:這幾天都睡不好。

    記者:都睡不好。

    晏金川:對,都是晚上12點鐘1點鐘睡覺。4、5點鐘就起來了,到外面去走走。

    這裡就是5.26飆車事故發生的路段--深圳濱海大道華僑城路段。

    記者:還記得那天晚上發生在這兒的那個情景嗎?

    晏金川:太殘忍了。我當時從東往西方向走,突然聽到後面馬達聲音,等我回過神的時候車已經翻過來了。

    記者:你當時什麼反應?

    晏金川:當時在車裏面暈了一下。

    記者:那等自己清醒過來的時候,看到什麼了?

    晏金川:清醒的時候,看到我後面的車後面起火了,看到前面有一個紅色的跑車,外面站著一個男的一個女的,副駕上坐著一個女的,然後靠近右邊的這個地方,有臺出租車起火了。沒想到車裏面有三個乘客,那兩個女的乘客一個司機在這裡活活被燒死了,我就趕快打電話報警了。

    (淩晨)3點44分,撞車事發30多分鐘之後,深圳市交警也趕到了事發現場。

    記者:那你們到現場之後,有沒有找肇事的司機?

    翁增泰(深圳市交警支隊福田大隊事故中隊 警長):當時都有找。

    記者:怎麼找的?

    翁增泰:當時我們只是發現了,紅色出租車的駕駛員在事發現場以及他的乘客,然後我們再過來再找那個跑車,紅色跑車的司機已經逃跑了。

    根據被撞倖存司機、消防隊、交警的講述,肇事紅色跑車中的人在事故後很快就不見蹤影。那麼,究竟是誰駕駛了這輛紅色的“死亡飆車”?警方認定的侯某到底是不是真正的肇事司機,而跑車上的其他乘客呢?他們到底是誰?又去向何方?

    2012年5月26日11點26分,深圳交警V字認證的微博上發佈了關於5.26事故的消息。但是,誰都沒有料到,紅色跑車、超速行駛、酒後駕駛三人死亡等關鍵詞立刻引起了公眾的關注和聯想。當天下午17點06分,警方再次在微博上發佈信息,肇事司機已于當日上午10時許到福田交警大隊自首。當晚,死者家屬聞訊來到了福田交警支隊。

    死者張某的舅舅:我們一家人來了七八個人,一家人全部都在哭,大家都沒有辦法接受這個事實。

    張某是一名24歲女性死者的舅舅,他和死者的父母通過辨認手機和鞋等遺物確認了外甥女的遇難,他們趕到交警支隊時被告知肇事司機已經歸案。

    死者張某的舅舅:那時他公佈發生這個事故的時候,他就向我們公佈了,頂包者已經抓到,他就是元兇,一定不會假。

    記者:這是什麼時間?

    死者張某的舅舅:26號20點零幾分的時候。

    記者:就是你們第一次到這兒來?

    死者張某的舅舅:對,帶去看物證的時候,他就確定説做不了假,他就跟我們説司機身上安全帶有傷、頭上、這個臉部這裡,安全氣囊炸有傷,一定不會作假。

    據警方表示,當時紅色跑車在撞車後氣囊彈出,同時在駕駛座周圍幾處發現血跡,由此推測肇事司機身上,應該有明顯的傷痕。

    記者:你怎麼見到侯某了呢?

    死者張某的舅舅:他們交警大隊的拘留室押走的時候,我聽到他們交警説馬上要押走了,我就跑到拘留室門口,我去搶拍了三張照片。

    記者:那是什麼時間?

    死者張某的舅舅:26號的晚上24點左右。

    記者:就是第一天你們到現場的時候?

    死者張某的舅舅:對,他要押走的時候,我去搶拍了三張照片,但是當時的照片顯示,侯某根本身上沒有傷,臉上也沒有創可貼、皮膚很好的。

    記者:你當時懷疑了嗎?

    死者張某的舅舅:我當時沒有懷疑,當時我拍出來以後就給新聞媒體看。

    記者:當時你把這個照片交給了哪個記者?

    死者張某的舅舅:應該全部的記者都有,幾十家記者。

    當時,媒體的記者們也在到處尋找肇事者的蹤跡。5月27日上午他們拿到張某提供的三張肇事者的照片後,立即趕往華僑城醫院。有消息稱,在事故發生後不久,曾有三女一男一起到事發地點附近的華僑城醫院就醫。那麼,這三女一男會不會就是在紅色跑車裏的肇事者呢?當時,記者拿出照片向曾經接診的醫生進行求證。但是,醫生告知當晚就醫的男性不是手機照片裏的人,而兩人最明顯的區別在於就醫的男性下巴受傷縫了8針。

    華僑城醫院醫生:當時,我跟他把那個針縫完以後。

    記者:縫了多少針?

    華僑城醫院醫生:本來我是想叫他留觀的,但是那個病人後來他説他有急事,要先回去。

    死者家屬在交警拍到的向警方自首的肇事司機,下巴上並沒有傷口,但在華僑城就醫的男性患者下巴上卻有傷口,這個發現令人感到既吃驚又困惑。

    記者:記者説不是這個人的時候,你是什麼感覺?

    死者張某的舅舅:我們感覺肯定是調包了。

    死者家屬的懷疑與媒體不謀而合。據了解,肇事紅色日産GTR跑車排氣量3.8最高時速310公里,價值150萬人民幣左右。

    記者:你的爸爸媽媽和哥哥姐姐都是做什麼的?

    侯某:爸爸媽媽在家務農,哥哥在家做裝修工人,姐姐在廠裏面打工。

    儘管肇事的紅色GTR在跑車中算不上頂級,但是對於像侯某這樣的人來説也根本消費不起。那麼,到底誰才是它真正的主人呢?誰又會把這樣一輛車交給侯某駕駛呢?肇事司機的背景迅速在網絡上引發了種種猜測。

    徐某(死者唐某的好友):深圳乃至全國這些年一直都是在做這些就是抓酒駕、抓醉駕的人、抓飆車的人,為什麼他們在這種時候還會做這樣的事情?他們抱的是什麼樣的心態?

    徐小姐是在車禍中去世的另外一名23歲唐姓女子的好友,當時她和人們一樣也對侯某是肇事司機的説法充滿了懷疑。

    徐某(死者唐某的好友):大家手上的錢也多了,有些人有權有勢,當然在這裡,我們也不是説什麼仇富仇官,不是這樣的心態,就是因為有了他們這樣的心態,覺得自己有錢了就可以為非作歹了。

    5月27日當天,多家媒體發出了對於肇事司機是否被頂包的質疑,並很快在網絡上開始擴散一個名為“@眼袋兔兔”的網友在微博中稱希望能揪出真正逃逸的肇事司機,還死者家人一個公道,這條微博被轉載42746次、評論8792條,與此同時5.26事故,在微博上的被關注度迅速攀升。

    侯某:上去喝了應該有四五杯之後,後面的事我就記不起來了,幾點下來,開車走都不記得了,就時間是完全沒有記憶,包括撞車,然後回到酒店睡覺,幾點回都不知道。

    而更讓深圳市交警局始料未及的是此後一週時間裏,整個社會輿論對警方發佈的信息開始了一波接一波的質疑。

    徐煒(深圳市交警局副局長 新聞發言人):這就是在我們28號的早晨,(媒體)已經刊登出來頂包,涉嫌頂包,然後看到網絡上大量的一些懷疑的、質疑的語氣。

    記者:懷疑頂包的話就等於懷疑你們警方在這裡頭是不是也涉嫌,參與到這個活動當中?

    徐煒:因為我們第一時間就把犯罪嫌疑人找到了,一下子公開以後,覺得和醫院裏面發現的很巧合的一個傷者,由於我們醫生可能不是很清晰,對這個傷者不是很清晰,可能提供信息方面有點偏差以後,帶來大家大量的質問。

    據警方介紹,在公眾提出質疑之前,他們並沒有注意到事發後不久出現在華僑城醫院的那名下巴受傷了男子,為了查明情況他們專程調取了華僑城醫院的監控視頻,發現那名下巴有傷的男子名叫楊明,上海人,出差來深圳,于5月26日淩晨3點左右與朋友在路邊攤吃燒烤,離開時不慎摔倒導致下巴受傷。但是,楊明與當時到醫院就診的那三名紅色跑車上的女子並不相識。

    警方不僅找到了撞車時間、楊明不在場的人證和物證,還發現了楊明摔傷時的監控視頻。

    鄧兆凱(深圳交警支隊偵查大隊一中隊 隊長):這個楊某,我們隨後去找他的時候,他已經回到了上海工作的地方,我們只能通過電話。
就在這:就是那個磕下巴的那個?

    鄧兆凱:對,他就簡單地跟我們説了一些情況,確實不是,也把身邊的人誰誰誰説得很清楚。

    隨後我們又聯絡到了當時陪同楊明一起去華僑城醫院就診的那位朋友。

    電話採訪:就開到那邊去了,開到那邊去了之後,然後就看到一個護士和三個女孩子,我們就跟護士説,要等她們三個做完以後再進去,然後就説OK,我就出去一趟把他送進來,然後挂了號,等她們做完以後就走了。

    公眾對肇事司機是否被頂包的質疑引起了深圳交警的重視。那麼,他們會如何面對這完全意料之外的情況呢?

    徐煒:帶來大家大量的質問,看到這個輿情以後,我們就決定立即召開第一次發佈會,也就是在28日召開第一次發佈會,我們想把我們所掌握的真實情況告訴大家打消大家這些疑慮。

    記者:按説這個案子不是一個特別複雜的一個交通肇事案,你們怎麼想到要開新聞發佈會呢?

    徐煒:這個案子有幾個特殊性,第一關注到富二代,懷疑駕車是富二代;第二是跑車,跑車是很貴,價值一百多萬的跑車;第三呢,又涉及到醉酒,酒後開車可能是涉及到;第四,涉及到飆車;第五,涉及到逃逸,多種因素加在起來大家非常關注。在這個關注過程中間,有些媒體就曝出了重磅炸彈,可能存在頂包,大家所有一下子把所有市民把目光引向了這個案件是否頂包,很自然懷疑他就是富二代,不是富二代怎麼能夜裏面和三個女性又開著靚車進行飆車發生這些事故呢?很自然。

    5月28日,在事故發生後的兩天,深圳交警召開了第一次新聞發佈會,除了公佈對下巴受傷男子的調查結果和相關視頻之外,警方還公佈了肇事者侯某帶傷的照片與身份信息紅色跑車車主許某的信息,以及侯某與三名女子在酒吧喝酒在撞車後回到大梅沙遊艇會所房間等視頻,警方表示通過證據鏈可以證明侯某就是5.26事故的肇事者。

    那麼,對於警方公佈的這些信息,死者家屬、公眾,還有媒體會作何反應呢?關於頂包的質疑能夠就此被化解嗎?

    死者唐某的叔叔:肇事者司機是事故發生七個鐘頭以後到警察局來自首的,從這一點我們就有點懷疑。

    記者:為什麼呢?

    死者唐某的叔叔:大梅沙那個會所那個遊艇,路費都要幾百塊,你一個打工仔,你可能嗎?跟你的身份、跟你的收入根本就不相符。

    據人民網輿情監測報告顯示,5月28日警方召開第一次新聞發佈會之後,公眾對此事關注度飆升,一時間這起事件幾乎佔據了所有傳統媒體和網絡媒體的頭版頭條,而對於警方公開發佈的內容公眾提出了更為嚴厲的質疑。

    記者:就第一次新聞發佈會的時候,媒體質疑聲不是越來越小了,反而是越來越大了,那怎麼解釋呢?

    徐煒:對,因為第一次發佈會距離事故發生兩天時間,確實我們已經派出了50多個民警去加班工作,需要調查的案件很多案件案情很多,需要找當事人證人也很多,需要調取的視頻也很多,這個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特別是我們的有關視頻證據材料並不是特別豐富,就我們掌握的一些證據材料,沒有形成特別系統細緻的鏈條。

    記者:這是不是多少有點出乎你的意料之外?

    徐煒:出乎我們意料,我們以為開第一次發佈會以後,第二次我們預計可能還會再開一次發佈會,就我們整個案件最終的一個結果向大家公開,沒想到。

    記者:反而引起了更大的質疑。

    徐煒:更大的質疑,更大的懷疑。

    鄧兆凱(深圳交警支隊偵查大隊一中隊 隊長):我辦案的壓力就來了。

    記者:那責任就大了。

    鄧兆凱:責任就大了,我這樣不單是我對工作不負責任,我對我們整個交警支隊的名聲和我們公安局的名聲,乃至我們深圳市政府的公信力都很大影響。

    當時,儘管警方公佈了一系列證據和視頻,但諸多質疑認為侯某上下車的關鍵性視頻缺失,警方也沒有提供指紋、DNA等關鍵性的證據檢驗報告,尤其是警方僅僅提及了紅色跑車車主的姓名和身份,但車主本人始終沒有露面,於是公眾與媒體又掀起了新的一輪質疑。那麼紅色跑車的車主真正面目到底如何?在車禍發生時,他究竟在幹什麼?在深圳交警,召開的第一次發佈會之後,頂包疑雲似乎變得越來越濃重。

    這段視頻是深圳交警在5月28號召開的第一次新聞發佈會上公佈的8段視頻之一,顯示5月26日5點15分,侯某在位於深圳大梅沙的遊艇會所走入房間8510。

    有網友指出畫面中的侯某在經過走廊拐角時,頭部出現奇怪的光暈,存在後期加工的重大嫌疑這一疑點,迅速成為新一輪質疑的焦點之一。針對這一質疑,深圳交警專程來到大梅沙遊艇會所重現了當時的視頻情景。

    張軍(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監控管理科 科長):所有人走過那裏都會有這種現象,只是一個,只是一個射燈,它墻上啥也沒挂,本來你肉眼,如果拿自己的攝像機照上去,它就是一個白的,完全的白光,但是你反過來在錄像裏看,你看這裡也是黑乎乎的這種情況,只是錄像的一個曝光過度,在錄像裏顯示出來就是這麼一個效果。

    警方通過現場再現,排除了視頻造假的嫌疑。但是,對是否頂包的懷疑依舊存在。據警方了解,紅色跑車的車輛行駛證上車主叫許某輝,是一家建築公司的管理人員。那麼,侯某是在替他頂包嗎?

    記者:你們一開始就沒有懷疑,這事情是車主在開車嗎?

    鄧兆凱:第一時間,我們有考慮過,但是三名女性的指證非常有力度,就是在車上的,她指證的照片就是他,而司機許某輝的照片她排掉了。

    隨後,警方前往車主許某輝所在建築公司進行調查,發現侯某與許某輝私交甚篤。那麼,這會是侯某為許某輝頂包的理由之一嗎?

    記者:就是因為你們倆私交很好,所以大家才質疑,在這次事件中是你頂包的?

    侯某:那想問一下誰質疑,誰願意去頂包?他肯不肯?這種不是小事,是人命關天的事。

    既然如此,那麼事發時,許某輝究竟在哪呢?他有不在場的證據嗎?在許某輝家小區電梯的監控視頻中,警方找到了5月26日淩晨的記錄,他們會有怎樣的發現呢?

    張軍:淩晨3點開始調起,就沒有發現這裡的電梯裏的出入記錄。

    記者:那根據你們調查那一天他,那天他是在家裏嗎?

    張軍:對,他是在家裏。

    記者:出門是幾點?

    張軍:出門是(淩晨)4點23分,問他去了哪,他是説去了汕頭那裏,去了半路又折返,折返回來了,就為了印證他這個,所以才調這個車輛的,他開的是這臺車,26703這臺車,這個是卡口數據,車牌自動識別,他走上了水官高速,這裡。4點52分去了水官高速,4點56分在水官高速的下一個口這裡。

    記者:這個證據給人感覺,好像是他確實像被頂包的人?給人感覺,是吧?

    張軍:這個,我……

    記者:就是讓那個人去投案自首,然後他自己跑了?

    鄧兆凱:我們和這個車主找來也了解到,實際上這個車主也配合,但是他非常擔心,他害怕被報復,他也感覺這個壓力非常大,他甚至當晚接到電話的時候,他就想跑,他覺得他是車主,他會有很大問題,所以説他把他的沿路告訴了我們,我們馬上截取沿途的視頻。

    記者:他真想跑?

    鄧兆凱:他真想回汕頭避一下,他害怕,但是呢,後面他還是回來,他可能有朋友也懂説,你又沒有撞人,你不用害怕,他接到這個電話他就非常放心,再回來。

    警方對車主許某輝進行了驗傷,並將照片和視頻向公眾進行了公佈。

    徐煒:我們每天都把掌握的最新的資料第一時間向媒體公開,也包括我們車主,我們也讓他接受因為他不願意面對所有的媒體,我們有組織的接受了個別媒體的採訪,然後我們把他整個,讓他半裸上身,向媒體展示他並沒有受傷,這個發佈會召開以後,我們覺得效果還不錯。

    5月29日,深圳交警召開了第二次新聞發佈會,排除了許某輝的肇事嫌疑,同時公佈了新的視頻證據,其中顯示5月26日車禍發生前,侯某確實去酒吧喝酒,並在酒後從停車場把車開走的視頻,但是在第二次新聞發佈會之後,讓深圳交警沒想到的是,新的信息又引起了一波新的關於究竟侯某替誰頂包的質疑?

    記者:又來了第三波疑問了,是老闆,為什麼呢?

    鄧兆凱:侯某身份不符,侯某是在鄉村,經濟狀況不好,群眾會問為什麼能夠開跑車呢?他為什麼能住會所呢?確實也再一次提醒我以後在偵查辦案中,一定要務必把所有搜得更齊更圓。

    這次人們將焦點轉向了侯某任職的建築公司老闆--許某周的身上,據網友提供的信息和一些媒體報道,這位老闆才是真正有權支配紅色跑車的人,而之前人們懷疑的許某輝僅僅是名義上的跑車所有者。那麼,侯某是不是在為自己公司的老闆頂包呢?

    2012年5月29日,在事故發生三天之後,人們將懷疑指向了對紅色跑車有支配權的真正主人--許某周。那麼,侯某是不是在替他頂包呢?據許某周稱,5月26日撞車時,他正在珠海而非深圳。那麼,他提供的信息是否屬實呢?

    記者:這是你們做筆錄?

    張軍:做筆錄,對對對。

    當時,警方前往珠海展開調查,並獲得了許某周在珠海某消費場所活動的監控錄像。

    張軍:他是5月25號進來,從那裏進來。

    記者:他是5月25號那天19點47分進來的,是吧?

    張軍:對。

    記者:等於就是説在這期間,他都在這酒店裏活動的。

    張軍:接了一個電話出去了。

    記者:你們篩查之後,就是説他自從5月25號,進入到這個大堂以後,就再也沒有出去過?

    張軍:偵察員帶回來的信息是這樣的,晚上在這裡,然後至少他在(淩晨3點)46分,(淩晨)3點46分,在珠海這個地方,就在這裡,那就是(淩晨)3點08分。

    記者:即便他衝到現場趕也趕不到這兒?

    張軍:珠海,那離這裡的話,就算飛機起飛這樣都很難達得到這麼一點。

    此外,警方對許某周還進行了驗傷沒有發現任何傷口,隨後警方向公眾公佈了這些證據,並表示許某周並非肇事司機。

    我們電話聯絡了許某周,希望進行核實,但多次撥打其手機都處於關機狀態。

    記者:這裡是深圳市交警大隊的事故車輛停放場,5.26事故發生不久,三輛車輛都被運到了這裡,這一輛就是當時起火的電動出租汽車,大家可以順著鏡頭往裏面看:車裏面現在是一片狼藉,剩下的一些金屬物基本也被燒變形了。大家可以往車的後部來看,這裡形成了一個巨大的凹陷,這就是當時這輛汽車被後面的紅色跑車撞擊之後和路邊的樹形成二次撞擊導致的結果,而就在這個巨大的凹陷的背後就是電動汽車的電池。事故中的那輛紅色跑車也停在這附近,大家可以看一下,這輛車輛的前半部分破壞比較嚴重,但是整個車體的框架保存還相對比較完整,司機旁邊的車門還都能正常打開。這個位置上在5月26號那天到底坐的是誰?在事故發生之後的幾天內顯得越發撲朔迷離,不久警方在這裡提取了血液樣本進行了DNA的檢測。

    記者:你們這個DNA檢測,當時這個血樣是怎麼採集的?

    李湘秦(深圳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刑事技術處DNA科):當時血樣是這樣,我們來到這個肇事車輛,這裡看到發現駕駛位安全氣囊上有一處血跡,我們進行了提取,副駕駛位發現兩處血跡進行提取,然後駕駛位這個側門上發現兩處血跡。

    記者:側門在什麼位置?

    李湘秦:一處是這個把手位,另外一處是這個門的內側,這有一處;另外在後排座位上提取了兩處血跡,在駕駛位和側門縫隙處提了牙齒一顆,在這個副駕駛位座位上提取了紙巾盒上有一處血跡,其它地方就是説一起送檢的檢查,包括之前提取的人字拖鞋一雙、花格襯衣一件,我們在那個花格襯衣上又發現兩處血跡進行了提取。

    記者:就是根據這些採樣標本,那最後檢測的結果是什麼?

    李湘秦:最後檢測的結果就是駕駛位安全氣囊上血跡以及副駕駛位安全氣囊上兩處血跡,還有這側門上的兩處血跡、紙巾盒上的血跡都是與這個侯某一致,這個駕駛位側門上的血跡,兩處血跡都是侯某所留?

    記者:也是侯某所留?

    李湘秦:也是侯某所留。

    5月30日,在事故發生後的第四天,深圳警方召開了第三次新聞發佈會,排除了許某周的肇事嫌疑,同時公佈了DNA檢驗結果:氣囊和駕駛座位附近的血跡都是侯某的,這位29歲的農村青年就是5.26飆車的肇事司機,頂包並不存在。同時,深圳交警借助微博平臺召開了一個半小時的微訪談,接受網友責問、解答網友疑惑。人民網的輿情監測報告顯示,在5月30日之後,媒體的關注和質疑聲音直線下降。

    記者:在這個過程中有打消你們一些疑慮嗎?一些懷疑嗎?

    徐某(死者唐某的好友):我覺得應該是説有打消的疑慮,但是也有不停地冒出水面的疑點,因為到今天為止,我們都沒有看到就是犯罪嫌疑人他現在上車的視頻,還有下車的視頻,還有一直深圳都是説濱河大道是全程監控,全程錄像的,為什麼我們看到的視頻是非常非常遠距離的視頻?

    在第三次新聞發佈會上,警方公佈的新的視頻中有一段距離很遠只能看到撞車後燃起的火光,另一段距離雖近卻被隔離帶樹木遮擋,也無法看清事發過程。

    徐某(死者唐某的好友):問題是現在很多證據,沒有確切的證據,就能證明就是姓侯的這個犯罪嫌疑人他開車。

    記者:你認為現在警方公佈的所有的證據都不能證明這一點?

    徐某(死者唐某的好友):我覺得只能間接證明,但是直接證據沒有。

    記者:那你所謂的直接證據是指?

    徐某(死者唐某的好友):他的上車、下車、逃離現場。

    記者:你覺得這個視頻也應該拍下來?

    徐某(死者唐某的好友):必須要有,必須要有。

    此外,一些媒體和死者家屬都曾經前往事發地勘察,他們發現在距離事發現場,大約幾十米的立交橋橋面下面,每個方向的車道都有13個攝像頭,理論上説不可能拍不到事發的過程。

    記者:橋底下這一排?

    張軍:橋底下這一排它不是攝像頭,不是攝像頭,它叫做車牌自動識別,它實際上是一個工業相機,叫車牌自動識別,每一輛車輛經過的時候,它就會閃一下,就是把每台車輛經過的車輛來照下來。

    記者:那它能照到什麼呢?

    張軍:它照到經過的這些車輛,它可以照到這些經過的,這些車輛的這些圖片,然後把它的車牌號自動識別出來,這個報到我們的中央系統。

    記者:這個平時有什麼用呢?

    張軍:平時就是起到一個區間測速,也就是説這裡有一個識別點,前面有一個識別點,這兩個識別點之間就可以通過它經過的這個時間,算它那個經過的這個平均速度。

    記者:就是測超速用的。

    那麼這套車牌自動識別系統是否只有拍照功能呢?我們進行了驗證。

    記者:在你們的系統裏頭能夠找到這輛車在這個時間點拍到這個照相的照片嗎?

    張軍:那個記錄。

    記者:那我們就在現場拍幾輛通過這個路口的汽車。

    張軍:21599。

    隨後我們從事發現場趕到深圳市交警局,查看了中央監控系統。

    張軍:粵B21599、粵B21599。選擇一下時間,範圍就是今天是31號,31號從8點開始吧,到現在至今,看看它的記錄,那這樣它的記錄在濱海大道行走,經過了沙河東立交、僑城東立交。

    記者:剛才我們那個立交橋叫什麼名字?

    張軍:立交橋叫濱海大道、僑城東立交西行方向,就是我們所去的那個點。

    記者:能不能看到照片嗎?

    張軍:能看到照片。

    記者:這就是我們剛才拍的那個車。

    張軍:21599車輛全景,看一下就是21599這臺車,然後局部圖就是這一個,就是有兩張圖片。

    記者:就是我們剛才看的那個,看起來像攝像頭的那個。

    橋下探頭拍攝的僅僅是靜止的瞬間,而不是人們想象中的連續視頻。因此,家屬們最期望看到的近距離的視頻,通過這些探頭無法提供。

    記者:當時就是每開一次新聞發佈會,你總感覺好像把該説的都説了。但是呢,好像開完之後,就又掀起一批新的質疑?

    徐煒:實際上我們公安機關來偵破案件,不一定就需要像我們這個案件,那樣的大量的證據、材料,比如説我説假設説這個事故沒視頻,它難道就不能認定了嗎?

    記者:那你覺得為什麼會有這種區別?平時的案件沒有視頻材料,大家也相信了,這個出示了這麼多視頻材料,他們還是不信?

    張軍:由於我們外界大量的這種干擾,外界特別是網絡上,我認為網絡上大量的虛假信息,有部分家屬、受害者家屬用懷疑一切的態度來懷疑我們的案件。

    在第三次新聞發佈會之後,又有消息表示其實駕駛紅色跑車的既不是侯某,也不是許某輝,而是一名女性。此後,人們的懷疑對象轉向了當時在紅色跑車內的三名女子。

    徐某(死者唐某的好友):這件事情,這三個女的一定是有隱瞞,沒有説出來的事情,當然最後的這個是不是女的開車,還是男的開車這個誰都不知道。

    針對這一質疑,警方再次擴大調查範圍,在第三次新聞發佈會的第二天,他們從數萬張車牌自動識別系統的照片中發現了這張照片。
記者:時間呢?

    張軍:時間是2012年5月26日,(淩晨)3點08分。

    記者:那我們再看一下剛才那張照片,這張照片前排坐的兩個人應該大致能看清楚的,是吧?

    張軍:對,也就是説跟他比較親密一點,在酒吧喝酒的那個女性,汪某,然後跟這一個,可以説這個女孩子坐在副駕駛位的,跟她們的口供也是一致的,開車的就不是説所謂的網上傳的説是開車是一個女的,女的開車,原則上女的開車也開不了這麼快。

    記者:他這個一看是花格襯衣,是吧?

    張軍:對。

    警方表示,由於紅色的跑車事發時沒有挂車牌,所以牌照自動識別系統雖然拍下了這張照片,但無法自動查詢到,直到5月31日淩晨,警方才通過人工肉眼逐張查找的方式找到了這張照片。迄今為止,這似乎是紅色跑車在事發之前惟一一個能夠看清內部乘坐人員的圖片。

    記者:其實説到網絡,其實越解釋大家越不信,那你覺得這種心理是怎麼形成的?

    徐煒:一呢我説主要的原因,它得來的信息並不全面;第二可能我們對公安機關,包括對我們辦案的單位、交警一開始就存在不信任,內心裏面感覺到不信任,所以帶來了我們説什麼都是不信任。

    記者:那你覺得他們為什麼會形成這種心理?

    徐煒:這個問題我也不好回答。

    徐煒:我覺得隨著時間推移,比如説現在檢察院已經介入了,檢察院它把證據處理好,它進行公訴,最後法院來定案,我覺得這些東西事實畢竟是事實,我們法定的證據材料,只要能夠證明他犯罪,就應該定罪,我覺得不管其他網民相信不相信,畢竟我們以嚴格依法取得證據,最終在法院,經過法院審理以後裁定證據、判決。

    5月28號,名為“眼袋兔兔子”的微博博主發微博説:告一段落吧,不要人身攻擊不要去猜測。有網友質疑她態度的轉變是因為受到威脅,甚至是得了封口費。一個小時後,她發微博回應説,我想説認識我的人都知道我的為人,沒有威脅沒有金錢利益。至此,對5.26飆車案的質疑似乎漸漸平息了下來,但是 6月1日晚22點54分,一段視頻迅速在微博上傳播轉發量達一萬多次。

    6月2日下午4點,《新聞調查》記者就此電話採訪了深圳警方深圳市交警支隊福田大隊隊長--林偉民説,他們找到了拍攝視頻者以及出租車司機董師傅等人。

    記者:網友們就説這段視頻1分40秒左右的時候,有一個女生説“不要和交警説,不要説是我,不要説我是司機”那這段視頻,你們聽到之後,有沒有確認到底説的是不是這三句話?

    林偉民(深圳市交警支隊福田大隊隊長):這個董師傅講的沒有聽到,説不要告訴交警或者是司機這類的內容。
記者:但是現在網民啊都懷疑説這句話呢是從紅色跑車這個方向傳出來的,你們判斷這個畫面中間視頻中間這個聲音,到底是從紅色跑車傳出來的,還是其它方向?

    林偉民:我們判斷應該是從停在那裏的的士乘客那傳過來的。

    記者:那現在看網上那段視頻跟你們此前連續幾次新聞發佈會公佈的那些證據材料之間,有沒有衝突在你看來?

    林偉民:在我看來沒有衝突。

    6月2日下午17點05分,事故最早的目擊者之一--微博名為“小爽之”的網友在她的微博中澄清,視頻中的聲音是她的,她當時用上海方言喊道“我們快點跑,要爆炸了”,並已主動向深圳警方澄清了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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