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評論 >

藥品輔料含塑化劑合法 專家建議需進行風險排查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17日 02:3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經濟參考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香港衛生署6月9日發表聲明,經化驗發現來自法國的兒童用抗生素“安滅菌”含有80%鄰苯二甲酸二異癸酯(簡稱D ID P),是歐洲食物接觸物料含D ID P指定遷移量上限的兩倍,要求葛蘭素史克有限公司回收相關藥品。

  葛蘭素史克有限公司公關部馬媛告訴記者,“安滅菌”在內地市場也有銷售,但目前還沒有收到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的檢測通知。

  復旦大學藥學院藥劑學教研室主任王建新介紹,在我國,藥品薄膜包衣使用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的情況並不少見。固體製劑中的片劑需要包衣材料,使用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可以讓包衣材料迅速成型,增強衣膜的柔韌性和強度,改善衣膜對底物的黏附狀態,還可以調節包衣膜的釋藥速率。

  記者查閱2010年版《中國藥典》發現,藥用輔料目錄明確將“鄰苯二甲酸二乙酯”列為合法的藥用輔料,並對其形狀、鑒別、含量測定方法等作出詳細説明,但沒有規定使用限量。

  “塑化劑”事件發生後,衛生部于6月1日發佈公告,將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列入第六批“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名單。部分消費者對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在食品中被禁用,在藥品輔料中屬合法使用”提出質疑。

  上海市民陸怡認為,藥品的安全性要求應該比食品更高、更嚴,這次在香港、台灣被召回的“安滅菌”是兒童用抗生素,即便其危害性目前尚不能完全確定,但從風險防範和保護少年兒童健康的角度出發,有關部門也應當有所行動。

  我國對“塑化劑”藥用風險評估不夠

  中投顧問研究員向健軍認為,此次“塑化劑”事件的涉及面廣,負面影響大,容易動搖消費者對食品、藥品安全的信心,對相關行業及企業造成衝擊。

  據藥學專家分析,目前我國的藥品包衣薄膜技術大多來源於歐洲,很多技術和原材料都直接從國外進口,由我國自主進行的對包衣等藥用輔料的研究比較欠缺。

  王建新説,到目前為止,國內專門針對“塑化劑”用於藥物包衣中的安全性研究仍屬空白。尤其是諸如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的使用量達到多少,可能會對人體健康産生危害,以及相應檢測方法和標準等具體問題,都缺乏系統性研究。

  原上海藥物研究所副所長沈競康認為,與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具有相似作用且無毒的替代品並不少,例如檸檬酸二乙酯,此外一些農作物、乳酸等原材料也都可以加工製作成替代品。雖然對於企業來説成本可能會更大一些,但産品的安全性會更有保障。

  宜借機推動《中國藥典》更新完善

  中國醫院協會全國合理用藥監測中心專家孫忠實建議,相關部門在積極排查問題産品的同時,可將這一事件作為典型案例加大宣講警示力度,推動對現有《中國藥典》的進一步完善,制定合理標準,從源頭防範可能存在的用藥安全風險。

  專家認為,由於兒童用藥是非常敏感的領域,如果台灣、香港已有充足依據並對部分藥品實施回收,從安全性角度考慮,內地也應儘早採取相應措施。王建新建議,可以先採取暫停藥物銷售等臨時性措施,等待檢測結果出來後,再制訂下一步措施,儘量避免出現同一藥品港臺均已下架回收、內地仍在銷售的局面,引起公眾誤解。

  最後,應敦促藥品生産和經營企業切實履行“産品質量第一責任人”的職責,高度重視藥品生産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沈競康説,藥品生産企業應承擔社會責任,主動停止生産和銷售相關藥品。對於知錯不改或者刻意逃避責任的企業,主管部門應予懲處。

責任編輯:王玉西

熱詞:

  • 藥品輔料
  • 塑化劑
  • 合法
  • 風險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