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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報評論:立法限跳槽 燒香拜錯神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11日 06:4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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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2011年全國兩會

  針對企業員工頻繁跳槽的行為,3月9日,全國人大代表、安徽科大訊飛董事長劉慶峰建議,國家應立法限制企業員工隨意跳槽,以使企業在培養新員工所花的時間、代價方面,得到更好的法律保護。(中新網3月10日)

  企業員工頻繁跳槽,不只是讓企業老闆惱火,在經濟上也會給企業造成不同程度的損失,企業老闆急於解決員工跳槽問題的心情,大家都可理解。但怎麼解決卻是一個問題,立法就能解決嗎?我看未必。如果跳槽是員工一方盲目的隨意的無厘頭行為,立法限制或許能起一點作用。然而,最新網上調查顯示,白領意欲跳槽的首要原因是對薪水不滿,佔64%。去年全球性管理諮詢公司合益集團提供的一份報告稱:中國的外企員工通過“外部晉陞”即跳槽,漲薪幅度巨大,以獲得兩級職位晉陞為例,初級員工漲薪幅度為73%,中層員工更達到88%,為全球之最。

  水往低處流,人往高處走,這是自然法則。既然跳槽能夠帶來巨大的收益,跳槽就是明智的選擇,任何無謂的指責不僅徒勞無益,還是涉嫌侵害他人權利的傻子行為。正如中國之聲特約觀察員曹景行所言,如果真的要立法限制員工隨意跳槽,本身就是一個違法行為,因為企業員工作為公民有權利選擇自己的工作,而任何立法都不應該侵犯他們這樣的工作權利。在當今的語境下,限制員工跳槽無異於限制員工掙更多的錢,這合理嗎?假如他人或政府要限制企業老闆多掙錢,企業老闆能同意嗎?

  有一個網友反問:為什麼公務員不跳槽呢?原因就是因為公務員福利待遇好、工作穩定、社會地位高,有些人即使懷才不遇升遷無望,也要混到退休。而企業白領看著風光,其實遠遠不如公務員實惠,所以企業白領也爭著考公務員。中國人大多追求穩定,除非不得已,否則是不會跳槽的。設若企業能給員工合適的工資,適當的福利和法律規定的社會保障,員工會頻繁跳槽嗎?據稱,有些企業只給外地人繳納養老保險,不管醫療和失業保險,甚至有些企業的工資達不到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要掙錢就得多加班,這種毫無吸引力的企業即使想盡辦法,也難以阻止員工跳槽。

  立法限制跳槽,不是留住員工的有效辦法,而是在限制公民的正當權利。跳槽的原因並不都在員工,如果真的立法限制跳槽,勢必激化勞資矛盾,給社會增加不和諧的因素。這樣的教訓不少了。我想提醒企業的老闆們,要留住員工就要讓員工有尊嚴地工作,有尊嚴地生活,否則就不能怪員工跳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