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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市國土局原局長吳偉坤受賄案一審 被判15年

發佈時間:2011年08月09日 03:2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報業網-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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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下午,無錫市崇安法院對原無錫市國土資源局黨委書記、局長吳偉坤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吳偉坤于2008年1月至2010年2月,利用擔任無錫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局長的職務便利,先後15次收受他人錢物,共計人民幣557.2萬元。這位無錫國土窩案中的“最高人物”被一審判決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沒收個人財産100萬元,並責令全額退贓,上繳國庫。

  通訊員 夏倩 本報記者 路若愚

  宣判現場

  被告情緒激動,拒絕在判決書上簽字

  昨日下午,無錫市崇安區人民法院對吳偉坤涉嫌受賄案進行公開宣判。宣判地點江陰市人民法院第四審判庭座無虛席,前來旁聽的群眾都想親眼目睹吳偉坤這個受賄的原國土局長是如何受審,並最終受到法律制裁的。下午3點,審判長宣佈開庭。吳偉坤在四名法警的解押下走進法庭的被告人席。今年48歲的吳偉坤走上被告席,看上去顯得有點慌張。但還未等到宣判,吳偉坤便情緒激動,在法庭大聲嚷嚷,他大呼,繼上次7月29日開庭審理,僅僅十日就宣判,這對於他來説是“不公平”的。對此,審判長讓吳偉坤安定一下情緒,並對吳偉坤重申了法庭紀律,然後開始宣判。

  而在前不久的開庭審理中,吳偉坤在起訴書宣讀完畢後還向法官提出希望用1分鐘時間回頭看看一年四個月沒有見面的家人。在徵得法官同意後,吳偉坤家人站起來向他示意,此時他的妻子等人已泣不成聲。昨日,按相關程序,被告人吳偉坤及其辯護人都沒有發言,整個宣判書僅僅用了半個小時就宣讀完畢。吳偉坤的親友有幾個人當庭哭出聲來,而鎮靜之後的吳偉坤並沒有在判決書上簽字,他的辯護人表示,他們會按照司法程序進行上訴。

  檢方指控

  15次收受錢物,受賄金額高達557.2萬

  在上月底,吳偉坤涉嫌受賄案件已經開庭審理過,但當天並沒有宣判。昨天無錫市崇安區法院下發了對此案的判決書。被告人吳偉坤于2008年1月至2010年2月,利用擔任無錫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局長的職務便利,先後15次收受他人錢物,共計人民幣557.2萬元。而在如此大的受賄金額中,一家來自華仁建設集團及其下屬公司的“感謝款”佔了絕大多數。經查明吳偉坤收受華仁建設集團總經理、華仁江蘇公司總經理、無錫仁和房地産公司總經理、無錫太陽置業公司總經理謝國棟賄賂人民幣550萬元。

  2004年3月,華仁江蘇公司取得無錫市北塘區山北街道紅星養殖場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後於2004年4月將該地塊受讓人調整為仁和公司。仁和公司將該地塊用於仁和花園房地産項目。2006年10月,華仁集團取得無錫市北塘區興源路與春申路交叉口某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後於2006年12月將該地塊受讓人調整為太陽置業公司。太陽置業公司將該地塊用於開發華仁鳳凰城房地産項目。謝國棟為了感謝吳偉坤在仁和花園、華仁鳳凰城項目開發過程中,在土地權屬爭議解決、土地單項驗收、辦理土地抵押貸款等方面提供的便利和幫助,同時為了在今後開發房地産項目過程中繼續取得吳偉坤的支持,于2008年、2009年、2010年春節前,通過原無錫市國土資源局土地儲備中心副主任強民傑等人賄賂吳偉坤共計人民幣550萬元,其中一次為150萬元,後兩次均為200萬。

  除了上百萬元的受賄之外,吳偉坤還收受無錫星海、無錫吉品置業、無錫順馳地産等開發商、大型股份公司以及下屬的價值萬元左右的財物。如無錫星海開發為感謝吳在開發地塊拆遷進度方面的關心、支持先後兩次賄賂吳偉坤款物1.1萬元,其中購物卡6000元,價值5000元的LV女包一隻。原國土局地籍管理處處長魯某某為感謝吳對自己的提拔任用而賄賂物品共計2.2萬元,其中“吉祥如意”木雕藝術品一件,尉天池書法作品“雲水襟懷”一幅。2009年至2010年,吳偉坤還收受無錫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為了取得吳對該公司汽車城用地的關心、支持而賄賂的購物卡和現金共計15000元。

  案發後,偵查機關依法扣押了吳偉坤人民幣3.8萬元以及收受的LV女包、BALLY男包、“吉祥如意”木雕工藝品、“雲水襟懷”書法作品。此外,偵查機關還依法凍結了吳偉坤家庭購買的無錫天鵝湖和水清木華兩處房産。

  庭外採訪

  一起土地招投標案牽出國土局正副局長

  前不久,本報也報道了原無錫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茅亞蓀受賄案,而吳偉坤受賄案同屬無錫市國土局窩案。華仁集團550萬的賄賂款就是通過強民傑和茅亞蓀分3次轉送給吳的。強民傑曾任職無錫市國土局北塘分局山北國土所所長,案發前是無錫市土地儲備中心副主任,茅亞蓀則是無錫市國土局副局長。

  此前,強民傑因先後收受相關開發商賄賂的現金435萬元,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6個月,並處沒收財産30萬元,受賄所得贓款予以沒收,上繳國庫。茅亞蓀也因受賄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6個月,並處沒收個人財産人民幣70萬元,責令其退出贓款人民幣330萬元。

  對於去年無錫國土局正副局長吳偉坤和茅亞蓀的受賄涉案,當初出乎了許多人的意料。在案發時,無錫國土系統的一位人士表示:“不管是吳偉坤還是茅亞蓀,人品都不錯,他們待人和氣,辦事認真,從不刁難人家,也沒有聽説過伸手向企業要錢、要物。”甚至一位熟悉無錫國土局的相關人士對吳偉坤的失足感到不解:“他做過紀委書記,據説是老局長竭力推薦上來的,老局長曾當眾讚揚他是一個非常正派的人。”

  無錫國土系統一位不願具名的人士告訴媒體,兩位局長都還年輕,案發時擔任正、副局長都剛好兩年。記者了解到,吳偉坤和茅亞蓀的“出事”都是因為無錫北塘山北街道土地招投標案牽連而出。48歲的吳偉坤自2008年3月升任無錫國土局一把手黨委書記兼局長,其職責除了主持局裏的全面工作、分管財務處,還分管經營性用地招拍挂工作上述兩位幹部正是在其中。

  與吳偉坤不同,人稱“小茅”的茅亞蓀雖小吳偉坤近3歲,但自1998年進入無錫市國土局以來,就一直從事業務工作,並從2002年4月起至2008年3月,一直擔任無錫市國土局土地利用處的處長,在國土系統,這被稱為炙手可熱的職位。2008年3月被提拔為副局長後,依然分管建設用地管理、徵地補償安置、土地測量和地價管理等核心業務工作。

  此前,茅亞蓀受賄案審理判決後,其家屬情緒激動,甚至打出“冤案”的橫幅,表示要繼續上訴。昨日,記者採訪時,吳偉坤的辯護人表示,他們也要進行上訴。記者了解到,吳偉坤的家人已聘請了不少北京法律人士,組成“專家組”,希望有新的希望産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