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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巡防隊阻止公益組織打撈溺水市民 理由荒唐

發佈時間:2011年08月07日 19: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廣播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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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廣網鄭州8月7日消息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見義勇為本是社會提倡的美德,然而最近在河南鄭州卻發生了想要見義勇為卻遭到管理方阻攔的稀奇事。

  “義務搜救隊”欲下水搜尋溺水者遭巡防隊阻止

  一名市民在鄭州鄭東新區如意湖溺水,當地一個公益團體——鄭州市水上義務搜救隊東區隊長牛振西帶人趕到現場施救,卻遭到了巡防隊員的阻止,他們要求牛振西必須出示“打撈許可證”,否則不能下水。最終,溺水市民搶救無效死亡,而“打撈許可證”説法竟是子虛烏有。

  8月4日下午4時許,鄭州市水上義務搜救隊東區隊長牛振西接到來自鄭東新區河道管理方打來的求救電話,説鄭東新區運河西碼頭有人溺水,請他去幫忙參與救援。牛振西馬上給其他隊員們發短信要求趕到事發現場,隨後自己帶上泳衣泳帽也來到鄭東新區如意湖畔。

  牛振西和已經趕到的隊員們準備下水參與救援時,卻遭到了巡防隊員們的阻止。

  牛振西:他們(巡防隊員)説,經過誰允許了在這救人?經過誰批准了?正在給領導聯絡,不讓(義務搜救隊)下水,和領導溝通了一個多小時,他就不讓下水(救人)。

  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而岸上準備就緒的鄭州市水上義務搜救隊卻一直沒能下水。而原因就在於他們拿不出巡防隊員所説的“打撈許可證”。牛振西説,當時隊員們和周圍的市民都很著急,還有不少隊員失望而去。

  牛振西:僵持到義務搜救隊隊員走了三分之二。家屬非常失望,想要下水,但不會水。他要是會水,也不會等這麼長時間,不下水去找。幹警幫我們阻攔著他(家屬)不讓他下。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才下水。很快,6分鐘就打撈(溺水者遺體)上來了。一個來回就把他帶出來,但他們(巡防隊員)的人説裏面不可能有。

  牛振西所在的鄭州市水上義務搜救隊是什麼樣一個組織呢?據記者了解,這是市冬泳協會2005年成立的民間公益性組織,此前曾參與多次救援行動。

  官方稱無“打撈許可證” 巡防隊聲明“不屬實”

  參與了這麼多次救援,“打撈許可證”之前有沒有聽説過呢?牛振西表示,他們還是第一次聽説。這種證件真的存在嗎?記者分別諮詢了鄭州市地方海務局和鄭東新區市政園林水務局,工作人員都明確否認有這種許可證。

  這樣調查下來,這件事情就更加蹊蹺了。既然“打撈許可證”子虛烏有,在有人溺水的情況下,為什麼鄭東新區巡防隊要攔著他們施救呢?

  記者多次聯絡鄭東新區巡防隊,卻始終沒能聯絡上。8月5日晚上8時,鄭東新區針對此事做出了書面情況説明,稱鄭東新區已進行調查,在打撈過程中,來運河準備游泳的自稱為冬遊隊員提出要下水協助打撈,東區巡防隊員本著對他們生命安全負責,無法對其身份核實和打撈能力判定,不允許冬遊隊員下水協助打撈。關於有群眾反映的“當冬泳隊員準備義務打撈的時候,東區巡防以及東區領導要求他們出示《打撈許可證》否則不許打撈。”經調查,東區巡防和其他人員未講此話,此情況反映不屬實。

  搜救隊不評論巡防隊聲明公道自在人心

  牛振西也對記者説,他已經看到了這個聲明,但不想做任何評論。

  牛振西:對此,我們不加以評價,也不加以論證,讓在場的市民或死者家屬來説話。我們參與的隊員也不願意表示什麼。這對於搜救隊隊員可能是永久的傷害。

  溺亡者家屬:救人要“許可證” 天下還有好人沒?

  記者經過多方聯絡,撥通了溺水身亡市民家屬王先生的電話,他至今仍沉浸在失去親人的悲痛中。談起施救過程中發生的爭執,王先生回憶説,巡防隊員確實要求救援隊員們出示相關許可證件,如今回想起來,只覺得無奈。

  王先生:估計他們(搜救隊)不會有“打撈許可證”的,見義勇為要是要“見義勇為證”,天底下還有好人沒?見歹徒搶劫,受害者多麼無助,光想著(有人可以)幫忙,其他人都沒有“許可證”咋弄?不救了?

  部分搜救隊員無“救生資格證” 隊長稱沒必要

  從鄭州市東區巡防隊給出的書面回應來看,他們攔著牛振西救人的理由是:本著對他們生命安全負責,無法對其身份核實和打撈能力判定,不允許冬遊隊員下水協助打撈。這時候我們又想到了另外一個證件:救生員資格證。

  要想考取這個證件,必須參加游泳救生員培訓,考試通過者才能發證。培訓內容有水生時游泳的泳式,心肺復蘇法,水中掙脫等。考試要考25米快遊,15米潛水澇重物等,還有理論考試。

  沒錯,雖然鄭州市水上義務搜救隊有著多年救援經驗,可他們是否具備救生資格證?就此問題,記者今天再次找到了牛振西。

  牛振西:(搜救隊員)不是都有(救生資格證),咱們是義務(打撈溺水者)的,是專業的。咱們都是經過多年訓練的隊員,辦這個(救生資格)證大概需要700元錢,我沒必要去辦證來做(救人)這個事情。我是做公益活動,出於中華民族美德,救死扶傷。(搜救隊)隊員們的宗旨就是我們救人,不捨己。

  事情調查到這裡,我們最想關注的是,今後如果再發生類似的突發事件,牛振西的搜救隊或者其他人員,還會見義勇為嗎?如果有人想要救人,巡防隊員還會攔著要打撈證嗎?那麼,儘管是義務搜救,如果沒有專業培訓和資格認證,見義勇為者如果出現人身安全問題,誰來負責?這些問題如果不解決,關於什麼樣的人能夠見義勇為的討論和隱憂會依然存在。

責任編輯:郭思宇

熱詞:

  • 許可證
  • 巡防隊員
  • 牛振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