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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金城市鄂爾多斯民間借貸催生泡沫 人均10套房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29日 14:0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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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民間借貸現狀”調查之三

  “黑金”城市民間借貸潮涌 亟需“陽光化”生存

  ——內蒙古鄂爾多斯、陜西神木民間借貸調查

  2005年以來的煤炭漲價週期,使鄂爾多斯、神木一帶的民間財富迅速聚集,在主流金融機構無法滿足經濟發展的金融需求情況下,當地民間借貸市場風生水起。

  由於大量民間資金投向能源和地産,鄂爾多斯一帶的民間借貸變成了“雙刃劍”:巨量的民間融資在推動能源、房地産等行業興旺發展的同時,也為未來當地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帶來隱憂。

  鄂爾多斯式資金循環中有兩個關鍵因素:充裕的資金以及高回報甚至暴利的項目。但是,如果國家對資源開採加徵重稅,或者經濟下行導致煤炭價格深幅下調,必將對當地民間借貸資金鏈條産生較大衝擊。

  眾多民間資金涌入房地産導致的泡沫風險更是不可小視。按照鄂爾多斯目前房地産開發速度,再過幾年當地人將至少擁有人均10套以上的房子。該市還隨處可見耗資數億、數十億打造的豪華新城和高檔小區,開盤即銷售一空,但卻是幾乎無人居住的“鬼城”。

  去年以來鄂爾多斯“石小紅案”和包頭“金利斌案”,為當地民間借貸的發展與監管蒙上陰影。如何管理和疏導日益龐大的民間借貸市場,如何推進民間金融“陽光化”生存,化解金融風險,已不再是一個局限于鄂爾多斯、神木的地區性困惑,而是一個更大範圍、更為宏觀層面上亟待破解的課題。

  ⊙記者 陳俊嶺○編輯 毛明江

  能源“黑金”催生民間借貸繁盛

  從幾千米的高空俯瞰,逶迤數千里的黃河“幾字架”下,處處是連綿不絕的沙漠和黃土坡,僅有稀疏的植被點綴其間。而在這些為數不多的綠洲上,正橫臥著鄂爾多斯、榆林等新興能源城市。

  2000年國務院提出“西部大開發”戰略,2005年以來煤炭價格暴漲……十年間,這塊被陜北著名作家路遙形容為“千溝萬壑的黃土地”下,煤炭、天然氣等能源被源源不斷地開採出來,置換而來的財富誕生了一批“能源驅動型城市”。

  鄂爾多斯,當地人有“揚(羊)、眉(煤)、吐(土)、氣”一説,意指當地羊絨、煤、稀土、天然氣四大優勢産業。迅速累積的財富,讓這個城市在異軍突起,一躍成為內蒙古最富有的城市,人均GDP直逼香港,當地一些居民“開著路虎去放羊”。陜西北部的神木縣,緊鄰中國最大的世界八大煤田之一神府東勝煤田,亦有“中國科威特”之稱,2010年該縣GDP躋身全國百強縣的第44名。

  豐富的能源“黑金”帶來財富增長催生了當地的民間借貸市場的繁榮。

  來自四川的王顯(化名)在鄂爾多斯經營一家餐館,去年還通過地下錢莊放款,月息2分,而在今年,儘管民間借貸的月息已經漲至3分以上,但已經不敢再放了,除有當地監管部門風險提示外,更多是意識到“高處不勝寒”的風險。

  行走在鄂爾多斯東勝區,一棟棟氣派的高層建築以“XX投資集團”、“XX投資大廈”命名——這些大多是發家與煤炭開採的企業成立的投資公司,與這些財大氣粗的投資大廈相比,註冊資金量更小、門檻更低的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投資擔保公司更是遍佈該市的街頭巷尾。

  在鄂爾多斯市東街通九大廈11層,儘管成立於去年4月的億恒小額貸款公司並不起眼,但仍賓客盈門。而在陜北神木縣城最繁華的街道兩側,密布的不是雜貨店或小髮廊之類的小商業,而是上千家鱗次櫛比掛牌和未掛牌的投資公司。

  在主流金融難以滿足的情況下,當地大量的中小企業、商戶以及個人,正是借助這些或明或暗,或大或小的民間借貸機構,籌措到急需的資金。這些地下涌動的鉅額資金,如同流動的血液,融入了當地人的經濟生活中。

  今年四、五月間,來自天津的高和投資機構在深入鄂爾多斯、陜北神木等地調研後發現,當地民間資本已形成一套相當完整和初具規模的民間借貸體系,甚至可以與當地銀行體系分庭抗禮。

  由於民間借貸具有相當的隱蔽性,目前還沒有一個相對權威的數字。不過,據當地一位權威人士保守估計,鄂爾多斯民間借貸資本至少在2000億元以上,神木地區民間借貸資金規模超過350億元,而民間資本主要來源於當地造福能力最強的煤礦行業。

  大量資金流向房地産和煤炭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金融辦會同內蒙古大學,對鄂爾多斯民間借貸活動所做的專項調研,加上本報記者的實地採訪,總結鄂爾多斯的民間借貸呈現四大特點。

  首先,民間借貸活動涉及面大,參與人數多、層次廣。

  鄂爾多斯民間借貸活動規模不斷擴大,由於資金供求矛盾突出,以投資公司、擔保公司、典當行和委託寄賣行名義註冊的民間借貸機構(準金融機構或新型借貸組織)發展迅速,僅截止到2009年末已發展到912家,5年增加了6.30倍。 還不包括大量沒有辦理工商註冊手續的地下仲介組織機構和個人,據鄂爾多斯市商務局估算,僅專門從事民間借貸的仲介人就達2000戶以上。

  記者到鄂爾多斯東勝區採訪中也了解到,接受採訪的普通居民中至少有80%的人有過民間放貸行為。參與民間借貸的既有普通居民又有政府官員,甚至還有學生、退休職工等。

  其次,民間借貸市場交易靈活且具有彈性。

  鄂爾多斯民間借貸資金利率高度市場化。民間借貸活動中融入資金利率達到月息3%,平均融出資金利率達到4%。此外,季節性需求旺盛時,貸出資金利率月息可達3.5%至7%不等,高峰時甚至達到10% 。而神木的民間借貸則相對較低,一般為月息2%至3%。

  借貸期限一般為一年以下,資金借入一般以三個月為限,資金貸出則不一而足,但通常不超過一年。

  第三,借貸資金來源廣泛,借貸活動主要基於個人信用,以親緣、地緣為紐帶。

  從借貸活動的資金供給方來看,民間借貸仲介吸納的資金多來源於親朋、同事。資金來源主要有儲蓄、土地補償金、拆遷補償、資本所得(租賃、盈利)、銀行貸款、信用卡套現等,其中銀行方面的來源佔到30%左右。

  由於資金出借活動幾乎完全基於個人信用,通常較少有正規合同文本,也較少有對資金投放的具體關注。大多數借貸活動經過1-3個資金仲介,也有民間借貸活動直接發生在企業之間。

  第四,資金流向相對集中,主要集中于房地産及煤炭等行業。

  根據上述調研報告,投資公司、寄賣行等民間借貸機構融資額在100萬元以上的企業主要集中在房地産開發、煤炭選採、運輸以及加工業,其中又以房地産企業融資佔比最大,用途主要是企業流動資金週轉;100萬以下的小額資金流向主要為汽車經銷商、個體工商戶等。

  由於民間資金大量流入房地産企業,鄂爾多斯房地産市場呈現出一派繁榮景象。天津高和股權投資基金有限公司的調研顯示,去年鄂爾多斯核心市區大部分商品房售價已在7000/平方米元以上,其中一些高端住宅項目的售價已突破2萬元/平方米,逼近北京、上海。

  民間借貸“雙刃劍”

  提起民間借貸,很多人會自然聯想到“高利貸”、“利滾利”、“非法集資”等負面形象。在鄂爾多斯、陜北神木調查期間,記者也聽到類似“負債人潛逃”、“投資人血本無歸”等版本的傳説。那麼,真實的民間借貸是否被“妖魔化”?又該如何看待數額龐大的民間借貸市場?

  “要辯證地看待民間借貸這一市場,既要看到它們為民營經濟開闢了新的融資渠道的積極一面,也要看到民間借貸潛在的金融風險。”提及當地發生的石小紅案,鄂爾多斯市金融工作辦公室主任孫建平在一家茶館接受記者採訪時稱。

  從某種意義上來講,“民間借貸”猶如一把“雙刃劍”。處置得當,既可以使資金方獲得穩健的投資收益,也可幫資金需求方解燃眉之急,把握商機,從而達到雙方共贏的效果;而處之不當,資金方可能面臨資金收回風險,資金需求方也會承受高利貸重負。

  在孫看來,目前鄂爾多斯的金融需求缺口非常大,而當地主流的銀行無法滿足這一需求,自然也就催生了當地活躍的民間金融。“十一五”期間,鄂爾多斯市地區GDP和財政收入增長迅速,而金融業卻沒有同步增長。

  記者也注意到,在鄂爾多斯,銀行機構長期以來僅限于幾家國有銀行,幾家股份制銀行也是近幾年才入駐。而在陜北神木最繁華的大街上,僅有農業銀行、工商銀行、神木農商行等幾家金融機構。 除了在物理網點覆蓋不足外,當地的金融機構在金融服務上也難以滿足當地的企業融資需求,在信貸收緊的今年,想從銀行獲取資金更是愈顯困難。

  正是由於上述原因,當地民間借貸在近七八來“兇猛生長”。不過,在助力當地經濟發展的同時,過多資金進入民間借貸體系的負面影響也開始顯現。

  當地一位金融專家表示,今年央行針對國內房地産投資過熱、房價上漲速度過快,實行從緊的信貸政策,鄂爾多斯各商業銀行停止發放與房地産開發項目相關的貸款,部分流動資金緊張的房地産企業轉而求助於民間金融仲介機構進行融資。由於民間借貸利率較高,資金成本的加大,變向推高當地房地産價格。

  “由於鄂爾多斯民間資金主要流向投資見效快、回報率高的煤炭行業及房地産行業,客觀上對其他行業的投資造成擠出效應。”內蒙古自治區金融辦一位負責人不無憂慮地表示,煤炭行業、資源性産業的高回報率使投資者提高産品附加值的意願不強,一味靠出售“原字號”和初級産品謀利,有可能造成産品結構單一,鏈條短,多元發展、多極支撐的産業體系難以建立,不利於當地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正在累積的風險

  “儘管目前鄂爾多斯參與民間借貸多數人都在賺錢,但這是在一個不差錢、經濟景氣的環境中,一旦國家的宏觀調控出現變化,那麼民間借貸就可能出現風險。” 鄂爾多斯市金融工作辦公室主任孫建平不無擔憂。

  相比目前銀行貸款5%-8%的年貸款利率,鄂爾多斯、神木一帶的民間借貸市場的年貸款利率一般在20%以上,甚至一些地下錢莊高達40%以上,哪些企業和行業在承擔遠高於銀行利率的“高利貸”?

  據了解,目前鄂爾多斯的民間借貸主要投放在房地産和煤炭方面。來自鄂爾多斯銀行系統的數據顯示,至今年2月底,房地産開發貸款餘額僅59.7億元,僅佔當期房地産360.7億元的投資規模的16.55%。

  “一些地産項目封頂後,儘管價格並沒有下調,但已經出現滯銷了,如果這些客戶如不能如期收回資金,那麼他們的還款就會出現問題。”鄂爾多斯一家小貸公司負責人告訴記者,他們85%的客戶集中在房地産行業,最近傳聞的二、三線城市將出臺房産限購消息,不免讓他有些擔心房地産方面的貸款。

  房地産的畸形興旺正在催生越來越大的泡沫。根據經濟學博士馬光遠測算,2011年,鄂爾多斯房地産計劃新開工面積達1300萬平米,施工總量達2300萬平米,完成投資450億元,計劃銷售商品住宅面積達1200萬平米。這對於一個總人口僅有160萬的城市而言,這樣的建設速度和規模意味著,在外來移民比例並不大的情況下,當地人將至少擁有人均10套以上的房子。

  鄂爾多斯的奇景之一,耗資50多億打造、面積達32平方公里的康巴什新城,所有樓盤銷售一空,但卻是一座幾乎無人居住的“鬼城”。

  “這些房子是以高息的民間借貸支撐的,一旦房地産泡沫破滅,風險的多米諾骨牌將砸倒遊戲的所有參與者。” 馬光遠説。

  上述內蒙古金融辦會同內蒙古大學所做的專項調研報告認為,鄂爾多斯民間借貸活動主要存在三類潛在風險。一是貨幣政策帶來的風險,民間借貸很大部分資金是對正規金融資金缺口的補充,如果貨幣政策從緊,民間借貸就可能因需求過旺而發生資金鏈條中斷,加大相應風險;二是行業政策調整帶來的風險。鄂爾多斯民間資金對行業的依賴性非常強,一旦國家對行業發展進行強力結構性調整,附著在被調整行業的資金將面臨嚴峻考驗。三是經濟風險,主要源於經濟週期變化、資源價格變動所引發的風險。鄂爾多斯經濟的能源依賴性強,如遇經濟週期下行,資源價格特別是煤炭價格深幅下調,將對整個民間借貸資金鏈條産生較大衝擊。

  另外,鄂爾多斯民間借貸活動主要依靠血緣與地緣關係,資金的籌集基本上依靠組織內部的個人信用,很少有正規借貸合同,隨著融資規模和融資範圍的擴大,參與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會加劇,信用和道德約束逐漸減弱,風險也會累積。

  鄂爾多斯兩級法院提供的數據顯示,鄂爾多斯2007年-2009年由於發間借貸引發的民事糾紛年均增長約71%,特別是金融危機爆發後的2008年、2009年新收該類案件分別增長89%和91.59%,結案金額分別為24840萬元和67707萬元。案件數量和涉案金額呈逐年增大之勢。

  期待民間金融合法化試點

  毋庸置疑,作為新興的金融形態和銀行的有效補充,民間借貸在嫁接資金供需雙方上有其積極的意義,但民間借貸由於全憑信用維繫,且很多機構處於沒有監管的灰色地帶,一旦某一環節出現資金鏈斷裂,後果不堪設想。

  如何把握好民間借貸的“管理尺度”,也考驗著當地金融監管部門的智慧。

  “近年來鄂爾多斯民間借貸市場的活躍,正是因為符合了市場的需求,儘管在運行中也暴露出一些風險,但整體運行良好。”鄂爾多斯市金融工作辦公室主任孫建平認為民間借貸“宜疏不宜堵”,對於監管部門而言,與其千方百計地圍追堵截,不如靜下心來考慮如何更好地為它們提供相應的服務,引導民間借貸市場規範發展。

  作為能源推動型的城市,僅僅依靠能源和房地産等暴利行業,而風聲漸起鄂爾多斯、陜北神木一帶的民間借貸市場,註定是一個特定時期的歷史性現象。那麼,鄂爾多斯、神木的民間借貸市場的出路在那裏?

  今年6月18日,在借鑒了溫州民間資本投資服務中心經驗的基礎上,鄂爾多斯民間資本投資服務中心創立,成立初衷是引導民間資本的有序流動和風險管理,推動當地民間金融規範化和産業化發展。

  曾任人民銀行鄂爾多斯支行金融市場和融資中心負責人,現任鄂爾多斯民間資本投資服務中心董事長田永平告訴記者,無論是傳統的銀行,還是新興的民間金融,都應當是“大金融體系”中的一部分,必須讓民間借貸“浮出水面”,對它們進行必要的引導、培育、扶持、服務和管理。

  而在其中,民間借貸的監管是最大的“短板”,目前民間金融機構的監管分佈在不同的部門,如典當行由商務局監管,小貸公司由金融辦監管,而擔保公司則存在監管空白,建議賦予有關部門管理職能,對其進行集中管理和研究。

  此外,引導民間資本進行企業股權投資,也是鄂爾多斯民間資本另一齣路。

  今年5月,鄂爾多斯市政府出臺《鄂爾多斯市股權投資基金備案管理指導意見》中明確規定,對註冊在鄂爾多斯的PE稅收地方留存進行前五年100%返還,後五年50%返還政策,對上市企業在補稅全部退還外,還額外獎勵1000萬元,這也是鄂爾多斯提倡民間借貸向PE轉型首次出臺的政策鼓勵文件。

  2009年,鄂爾多斯市被批准作為內蒙古金融綜合改革試點地區,其目的就是做大做強金融産業。期間,李國儉也由自治區金融辦副主任調任鄂爾多斯,出任主管金融的副市長。

  對於民間借貸,李國儉認為,政府應當鼓勵並保護民間借貸,像保護股東權益一樣保護民間債權人的利益。禁止民間借貸只會增加金融交易的風險和成本,減少資金供給,使高利貸利率更高。

  知名財經評論員、經濟學博士馬光遠則建議,可以考慮將鄂爾多斯作為民間金融合法化的試點。“這樣一個仍然處於財富快速積累的城市,這樣一個主流金融業極其落後而民間借貸非常活躍的城市,作為開放金融業的試點,不僅風險可控,而且還可以探索出欠發達地區金融業如何發展的基本邏輯,並及時釋放民間借貸累積的風險。”(文章來源: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責任編輯:黃杏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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