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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學生兩小時內連偷20件衣物 法院判交罰金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28日 15:2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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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晚報訊(記者王薔)19歲的音樂學院女大學生蘇雯(化名),短短兩個小時內在兩家專賣店連偷20余件衣物鞋子。今天上午,被告蘇雯在東城法院出庭受審。鋻於其自願認罪、涉案物品已發還被害人,法院從輕處罰,當庭判處蘇雯交納罰金五千元。

  兩小時連偷20余件衣物

  今天上午,被取保候審的蘇雯和其舅舅來到法庭。蘇雯身穿黑色T恤,長髮在腦後簡單束著,外表文靜、説話聲音很輕。蘇雯的父母都是工薪族,其舅舅介紹家裏經濟條件尚可,蘇雯在校的學習成績也不錯。

  2002年蘇雯從原籍來京學習音樂,2008年考上了一所全國重點音樂學院。本是令人羨慕的人生,然而在2010年12月4日這天,蘇雯卻成了盜竊嫌疑人。

  去年12月4日13時許,蘇雯來到國瑞城無印良品店,從正門進店後“看到店內的衣服都挺好的”。於是,她拿了一些衣物,走進一個試衣間,從包裏拿出事先準備好的剪刀,把標簽剪掉,扔進垃圾桶裏,然後把衣服塞進單肩包內,若無其事地走出試衣間,然後從後門離開。

  在這家店裏,蘇雯共偷了13件衣物。然而蘇雯並未收手,她在超市買了飲料之後,于15時許又來到國瑞城的H&M專賣店。逛了半小時後,她拿了3件衣服、2雙鞋還有一些手鏈、項鏈等飾品走進了試衣間,剪掉衣物上的磁扣扔到地上,然後把衣服塞進揹包內,鞋放進另一個購物袋內。

  蘇雯剛想走出店門,門口報警器忽然響了起來,被導購員和保安攔住,結果被發現包內有偷竊的衣物。

  出於虛榮心想佔便宜

  在公安機關審訊時,蘇雯交代,她是在去年夏天和同學聊天時聽説,帶剪子去國瑞城專賣店剪掉標簽,過安檢門就不會報警,年底時想起了這事,就從家裏帶了一把剪刀來到國瑞城。

  “我就是想自己穿和用,衣服和鞋號都是我按自己的號碼選的,這些衣物要是花錢買我估計要一千多,我身上就有600多元,不夠買的,所以就偷拿了商品。”

  蘇雯自稱是第一次偷東西,但她竟然在一兩個小時內接連偷走十多件衣物和兩雙鞋子,實在令人驚異。“我自己喜歡,又不想花錢,想佔點小便宜,存在僥倖心理。”蘇雯在審訊時悔恨不已,“我不該偷東西,家裏、學校培養我都不容易,我是一時糊塗,以後再也不幹了。”

  蘇雯被抓後,她的母親一時著急,病倒在老家,今天其父母均未到庭。在庭上,蘇雯垂著眼皮低聲説:“我也不知道怎麼會發生這事,對自己的人生也是一個教訓。”

  法官解釋輕判用心

  根據檢察機關的指控,蘇雯所偷的20余件衣物鞋子,總價值約2800余元,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因蘇雯認罪態度好、且贓物全部發還被害人,最後法院從輕判處蘇雯交納罰金五千元。

  法官説,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可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並處罰金。“但法院只判處你罰金,希望你能理解法院對你的良苦用心,以後不再犯錯。”法官在判後釋法時説,“此事的發生既有家庭學校教育的不足,更有你人生觀價值觀的缺失,為了滿足一時的虛榮心而犯錯。希望今天的判決對你是一個人生新的起點。”

  宣判後,蘇雯緊繃著臉,戴上棒球帽並壓低帽檐,用雙手擦乾了臉上的淚水,拒絕了記者的採訪。“錢不是問題,不知道她怎麼想的。”蘇雯的舅舅説,其父母一直都極力支持女兒學習音樂,但此次她偷竊東西,確實令人匪夷所思。 J178 

責任編輯:張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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