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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亞廣場整改工程惡意欠薪 農民工成討價還價工具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23日 18:3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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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曝三亞春園海鮮廣場拖欠農民工工資

  農民工追討血汗錢2年無果

  新華網三亞7月23日電(“中國網事”記者鄭瑋娜、王暉余、馬揚)連日來,天涯論壇上一個關於三亞春園海鮮廣場整改工程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帖子引起了廣大網民的熱議。該帖稱,作為農民工,他們長期被三亞春園海鮮廣場整改工程相關部門拖欠工資。

  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對帖子所反映的問題展開調查後發現,該帖反映的情況屬實,海鮮廣場整改工程拖欠了30余名農民工工資數十萬元,農民工2年間雖不斷上訪,卻因發包、承包雙方互相扯皮和法院審理時間太長,至今沒有結果。

  核心網事 農民工工資被惡意拖欠2年

  天涯論壇上一個《驚天血案 法理何存?聚焦三亞春園海鮮廣場欠民工工資暴力事件》的帖子稱:三亞旅遊界久負盛名的春園海鮮廣場在國家三令五申“不得拖欠農民工工資”背景下,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其整改工程2009年9月15日工程竣工至今已有近2年時間,農民工因不能領到工資氣憤難平。

  此帖一齣,立刻引起廣大網民高度關注。強國社區網友問:“是誰造成這樣沒有良心的企業依然存在?是誰讓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事情年年説年年解決不了?拖欠農民工工資已經成為了一種影響社會和諧的現象。”網友“求證秋風”説:“拖欠農民工工資,這是惡意行為,必須嚴肅處理!”網友“環衛工2012”説:“作為三亞這個美麗的地方,這種惡行,有如毒瘤,有如膿瘡,如不治理,如不摘除,只會給三亞抹黑,造成更多的負面影響。”

  記者調查 發包和承包雙方扯皮致農民工討薪遙遙無期

  在採訪中,三亞春園海鮮廣場整改工程土建和鋼結構工程的承包者胡心勝告訴記者,春園海鮮廣場後期的整改工程款至今沒有結清,因此,負責土建和鋼結構的36名農民工的工錢到現在還拖欠著。

  兩年來,通過不斷上訪,對方已支付他們工程款80萬元,但還欠59萬元。“我們不明白,想拿到血汗錢為何這麼難?看著自己搭建起的春園海鮮廣場生意如此紅火,而我們還在一直苦等這筆拖欠已久的血汗錢,心裏真不是滋味。”胡心勝説。

  來自重慶的農民工王興友説,春園海鮮廣場整改工程至今還欠他一萬多元工錢,“既讓我們流汗,又讓我們流淚,未免太殘忍了。不管有多難,一定要要回我們的血汗錢。”

  據三亞春園海鮮廣場整改工程包工頭雷志勇介紹,2009年5月10日,他與三亞春園海鮮廣場有限公司董事長葉林坤簽訂《三亞春園海鮮廣場土建及鋼結構整改合同》,葉林坤將這一整改工程發包給他施工,工程造價390萬元,工程量增減另計。因合同約定土建工程只建二層,而實際建造中增建至三層,鋼結構也大量增加材料和工程量,造成實際工程量大幅度增加,工程款達700萬元。

  “到目前為止,葉林坤已支付530萬元工程款,剩下的餘款一日不跟我結算清楚,那些農民工的工錢就得一直欠著。”雷志勇説。

  記者隨後來到春園海鮮廣場採訪,該廣場相關負責人何海文承認,他們與承包方雷志勇之間存在糾紛,但他認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責任在於包工頭。“我們作為發包方,不與農民工直接發生關係。”他説,“我們已經付給包工頭500多萬元,農民工是包工頭雇傭的,拖欠是由於包工頭不付給農民工。”至於與包工頭之間存在的工程款糾紛,何海文説:“最終誰對誰錯由法院來判決。”據知情人透露,葉林坤認為,雷志勇承包工程後,工程項目偷工減料,施工質量低劣。因此,雙方一直在為工程款一事相互扯皮,最終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

  雷志勇因拖欠工程款一事曾將葉林坤告上法庭。記者在三亞市(2009)城民二初字第681號民事判決書上看到,三亞市城郊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雙方都有過錯。雷志勇沒有建築施工企業資質證書,與葉林坤達成的合同因主體不合格,且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屬無效合同。但雷志勇已依約施工,工程竣工後交付葉林坤使用,原告有權參照合同約定和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獲得工程款。

  2010年11月1日,三亞市城郊人民法院判決,葉林坤、三亞春園海鮮廣場有限公司應在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雷志勇連帶給付工程款125萬餘元。然而,記者在調查中發現,三亞市城郊人民法院的這個判決一直未執行,而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11年2月21日下發民事裁定書,並認為,原審判決違反法定程序,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應撤銷原判,發回重審。因此,此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對此,王興友、張天冬等多位農民工説:“如果還要等法院最終的判決結果才能拿到錢的話,我們覺得希望很渺茫,時間也是遙遙無期。”

    反饋鏈結 政府回應:不能再拖,儘快解決

  針對三亞春園海鮮廣場欠薪一事,有網友在網帖中稱,無論工程雙方出現怎樣糾紛,不能以農民工作為討價還價的工具,農民工工資絕對不容拖欠。

  對此,三亞市河西區管理委員會信訪辦主任蔡爾祥説,三亞春園海鮮廣場整改項目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多次到管委會上訪,管委會領導對此事非常重視,出面協調過多次。“已經快2年了,這個問題應該早點解決,不能再拖了。”

  三亞市河西區紀律檢查工作委員會書記石顯文多次協調過此事,他認為,不管承包方和發包方的利益糾紛如何解決,農民工的工資早應該結清。比如,發包方已經支付的530萬元工程款足夠支付農民工工資,不應該出現拖欠的問題。

  三亞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副支隊長李明説,建設工程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情況比較多,按照《三亞市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管理辦法》規定,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必須在工程開工前分別按工程中標價的2.5%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才能到建設部門辦理施工許可證。

  按照相關規定,用工主體應該把工資直接發放給農民工,而不是發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包工頭”,而且應該按月給農民工發放工資。但在建設工程領域,往往都是先給農民工開一點生活費,到工程結束後才一次性結清。“不難看出,諸多違規現象造成了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較為普遍。”李明建議,農民工一定要與用工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從而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石顯文説:“為幫助農民工拿到血汗錢,我們政府部門採取了很多措施,其中,農民工拿到的80萬元欠薪,就是三亞市政府有關部門協調後才支付的。”他説,未來,政府相關部門仍將繼續加強對欠薪事件的關注,同時,呼籲法院儘快對此案件進行審理,讓農民工早日拿到血汗錢。

責任編輯:李漢森

熱詞:

  • 三亞
  • 農民工討薪
  • 包工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