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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18日舉行出租車運價聽證 起步價至少漲2元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04日 08:5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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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受各界關注的廣州出租車運費改革終於公佈聽證方案。記者昨日從廣州市物價局獲悉,本次聽證會將提供兩套方案供討論,起步價(依基準氣價不同)分別為9元/2.3公里、10元/2.5公里,當LPG氣價每波動0.83元/升,對應的起步價就調整1元,同時取消現行2元/車次的燃油附加;續租價仍維持2.6元/公里不變。值得關注的是,方案一不僅將停車候時費用由26元/小時提高至31元/小時,而且晚上22時至次日早上6時還要加收30%的夜間附加,這在廣州是前所未有的。

  起步價“9元/2.3公里”或“10元/2.5公里”

  目前,廣州市出租車起步價為7元/2.3公里,續租價為2.6元/公里,外加燃油附加2元/車次;停車等候及當車輛運行時速低於10公里時,計費26元/小時;載客車輛行駛滿35公里後,表內自動加計50%空駛費。該標準(除燃油附加)自2002年12月執行至今。

  根據方案一,以車用LPG零售價格4.5元/升為基準氣價,其對應的出租車基準起步價為9元/2.3公里;續租價為2.6元/公里;營運時速低於12公里收取營運候時費31元/小時,晚上22時至次日早上6時加收夜間附加30%。

  根據方案二,以車用LPG零售價格4.8元/升為基準氣價,其對應出租車基準起步價為10元/2.5公里;續租價為2.6元/公里不變。停車候時或低速行駛時收費標準不變。夜間無需附加。

  聽證材料還對上述兩方案進行了比較:方案一起步價與目前實際價格水平持平,優化了營運候時費標準,增加了夜間附加,對氣價變化反應較靈敏,但對經過擁堵區域以及夜間的乘客則相應增加了開支。方案二考慮到未來燃料價格上漲因素,基準起步價對應的氣價上限點更高,起步里程更長;不對營運候時費、夜間附加等運價結構進行調整,擁堵區域以及夜間的乘客未增加開支。兩套方案都明確取消燃油附加。

  廣州市物價局提供的數據還顯示:在日間,方案一與現行收費標準相比無變化,方案二與現行標準相比3公里內無變化;5至40公里都是比現價多1元;夜間,方案二仍與現行標準相比3公里內無變化,5至40公里都是比現價多1元。但方案一則影響較大,3公里現行標準為11元,方案一為14元,上漲了27.27%,5公里、10公里、20公里,收費均大幅上漲30%以上,40公里現價114元,方案一為146元,上漲了29.82%。

  調價階梯氣價每波動0.83元/升,對應起步價調整1元

  據廣州市物價局網站提供的數據,今年1月1日零時,廣州車用LPG零售價格由3.63元/升調整至4.5元/升,同時,出租車燃油附費也由1元/車次調整為2元/車次。在隨後的5個多月裏,LPG零售價均保持在4.50元/升。當時車用LPG零售價格標準與出租車現有的起步價、續租價及燃油附加標準基本對應。然而,自6月11日零時起,LPG零售價上調至4.78元/升。對於本次調價,供職于某出租車企業的黃師傅算了一筆賬:他營運的出租車每天大約用氣70升,調價後每天氣費增加約20元,月支出增加近600元。因此,建立出租車運價與燃料價格聯動機制迫在眉睫。

  即將聽證的兩套方案中都明確:車用LPG零售價格變動超出基準氣價區間時,每變動0.83元/升,出租車起步價相應變動1元。以方案一為例:在維持起步里程2.3公里不變的情況下,當LPG零售價漲到每升4.93元至5.76元時,出租車起步價相應提高至10元;當LPG零售價降到3.25元至4.08元時,起步價相應降低至8元,依此類推。方案二同理。

  那麼這“0.83元”的調價階梯是怎麼算出來的呢?根據市出租汽車協會的計算:出租汽車月均營運28天,日均營運里程358.97公里,日均載客44.88車次,耗氣量為0.15升/公里。因此,出租車起步價每提高或降低1元,相應地可消化車用LPG成本為:44.88車次/日1元(358.97公里/日0.15升/公里)=0.83元/升。

  南方日報記者 劉靜

責任編輯:侯永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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