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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國稅局回應向網店徵稅 稱政策依據充分(圖)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30日 17: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羊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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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首張個人網店稅單開出後,網店逐步面臨稅收壓力 CFP供圖

  羊城晚報訊 記者嚴麗梅報道:6月29日19時許,武漢市國稅局通過網絡對個體網店徵稅一事給予正式回應,稱徵稅政策依據充分。

  武漢市國稅局介紹,新聞媒體報道的“我的百分之一”女裝店,其實體店名為武漢爪那服飾有限公司,于2009年在武漢市國稅局硚口區局辦理稅務登記,生産經營服裝業務,屬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根據該局稅收檢查,武漢爪那服飾有限公司主要通過實體店和“我的百分之一”網上店銷售女裝,2010年銷售收入1.05億元。

  武漢市國稅局表示,貨物交易繳稅政策依據充分,不受交易方式影響。因為該網上店僅是武漢爪那服飾有限公司的銷售渠道之一,該公司另有正常的實體銷售渠道。根據我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納稅人不論其勞務貨物交易方式和結算形式如何,只要實現了貨物交易行為,就有納稅義務。作為已經進行工商登記註冊的實體店,武漢爪那服飾有限公司應該承擔納稅義務。

  對於網上質疑武漢市國稅局對該網店徵稅的標準,該局回應:網上交易級別不是徵稅標準,以稅收政策為準,該局並沒有作出“在武漢的淘寶皇冠級以上網店都將被納入該市稅收徵管範圍”等表述。按照國家稅收政策,只要達到繳稅起徵點的貨物交易,都要徵稅,而不是按照網上的級別和信譽度來判斷徵稅與否。

責任編輯:劉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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