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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店徵稅:這一天終於來了 徵稅未來或推廣至全國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29日 07:3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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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武漢市國稅局開出國內首張個人網店稅單,對淘寶女裝網店“我的百分之一”徵稅430余萬元,包括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和滯納金等。據媒體報道,在武漢的淘寶皇冠級以上網店都將被納入該市稅收徵管範圍。

  有分析稱一些潛在可能被徵稅的網店也許會因此從武漢外遷,該政策是否會被其他地區效倣也備受關注。而廣州國稅部門相關人士也表示網店肯定要徵稅。

  爭議1: 收稅會否引發法律爭議

  目前我國尚未出臺對網絡商戶徵稅的具體辦法,對於徵稅對象和標準也存在著諸多爭議,本次武漢國稅主要收取的是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但有些網店是個人開的,並未在工商局登記,這種按什麼標準收稅?

  而昨日記者致電武漢市國家稅務局,有工作人員告知只要在中國境內從事銷售、加工貨物等行為都應交稅,網店也應繳納相關稅費,其中個體工商戶只需繳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稅率為17%,而企業性質商戶除繳納增值稅外,還應繳納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

  爭議2:是否會令網店變相漲價

  網店收稅令網店增加了運營成本,未來網店或通過變相調價或其他方式消化這部分費用。不過,如果提價,必然將削弱網店競爭能力,該消息無疑進一步地影響網店的生存。

  爭議3:能否推廣至全國

  武漢方面徵稅的對象限于皇冠級別的賣家,未來徵稅的對像是否會推廣至所有商戶,其他地方是否會予以效倣?

  昨日廣州國稅部門有關人士對本報表示,網上開店肯定要徵稅,只要在國內發生交易都需要交稅。

  但業內普遍認為網店徵稅很難簡單得到“複製”推廣,因為不少網商並未在工商管理局登記,收取相關稅費缺乏依據,而且網購平臺的銷售數據也難真實統計。

  專家視點

  徵稅有法律依據

  稅務人士也指出,國家還沒有出臺對網店的具體徵稅辦法,但根據稅法,凡是境內發生的交易,都應該繳稅。

  之前的討論認為,網店徵稅一直難做,是因為缺乏實體地址,不過2010年7月1日《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實施後,網店進入“實名制”時代,分析認為,這為網店徵稅提供了前提。

  網上徵稅如何確定標準?中國社科院財稅研究中心秘書長張斌指出,現行稅法已經有明確的規定,對於法人制企業,可以按企業所得稅徵稅,如果是個人,則可以按經營所得徵個稅。銷售貨物,也有明確的增值稅規定。

  張斌認為,對網店,“要徵還是能徵起來。只不過是金額較少時,未必達到增值稅的起徵點,還有就是稅務機關面對的納稅人會很多。”

  是否徵稅國際也有分歧

  張斌指出,對網上交易是否徵稅在國際上是有分歧的,其中美國和歐洲的分歧最大。歐洲的觀點是,如果銷售實體商品,網店應該與實體店一樣,“無差別”徵稅。如交易非實體産品,有人認為應該免稅,有的則認為應該參照實體商品徵稅。 美國更傾向於免稅,“他們希望通過免稅推廣電子商務。”張斌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