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北京市 >

北京第一爛尾樓內幕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07日 17:3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再次停建

  《關於金峰閣公司中宇大廈項目發放拯救性貸款1.5億元的審查報告》顯示,銀行稱金峰閣公司出資沒有到位,此前的貸款也有問題。

  事實上,當時,中宇大廈並不能向外發售房屋。

  今年3月份,金峰閣公司有關負責人向本報記者介紹,當時,中宇大廈並未辦理土地使用性質改變手續。

  該負責人介紹,中宇大廈原屬基建項目,所建大廈只能自用,如果向外發售,需要轉為商品開發項目。

  但這家公司,最後也沒能使這座大廈起死回生。

  2001年春節後,中宇大廈在主體結構即將封頂時再次停建。

  “因為金峰閣沒有錢了。”李國英,原金峰閣總經理兼財務總監,2000年12月28日,她接任董事長職位,今年3月20日,她介紹,直到2002年年初,金峰閣向北京神聖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神聖公司”)借款2000萬元,用部分款項到國土部門辦理了大廈的土地證,才使大廈轉為開發項目,使銀行的貸款變為合法化。

  這一遲到的合法身份,並未改變中宇大廈的爛尾狀況。

  李國英向本報記者介紹的情況是,2002年10月份,工商銀行望京支行同意再接著給金峰閣公司貸款,但條件是金峰閣公司用整棟大廈做抵押,這需要金峰閣把已發售的房屋回購。

  2006年3月23日,知情人提供的2002年工商銀行內部資料《關於金峰閣公司中宇大廈項目發放拯救性貸款1.5億元的審查報告》顯示,銀行稱金峰閣公司出資沒有到位,此前的貸款也有問題。

  這種情況下,金峰閣的二次融資破滅。緊接著,金峰閣換了老闆。

  2003年3月3日,李國英將金峰閣公司51%的股權轉讓給神聖公司,轉讓金共計6000萬元。

  實際上,神聖公司支付給李國英500萬元,並變更了企業法人代表,之後,也未再支付股權轉讓款給金峰閣。

  爛尾樓再易主

  2003年9月,未獲得轉讓款的銀企公司向北京仲裁委員會對金峰閣公司提起仲裁。10月,法院將金峰閣公司所屬部分房産予以查封。

  神聖公司控股金峰閣之後,作為中宇大廈的業主,並沒有復工再建。

  半年之後,已經和中宇大廈脫離産權關係的銀企公司,其股東發生變動,其後的事實表明,這一變動和後來中宇大廈的最終走向存有關聯。

  2003年9月15日,中華諮詢公司將其持有的銀企公司全部股份(佔銀企公司總股本的75%)轉讓給自然人于偉,價格是750萬元,于偉的身份是北京市恒基偉業電子産品有限公司總裁助理。

  9月19日,締造銀企誕生的劉位申被免去董事長職位,10月26日,于偉接任。

  “作為名義股東,兩家公司是無權處置銀企公司的股權的。”劉位申當時接受媒體採訪時堅稱。

  於此之際,2003年9月,未獲得轉讓款的銀企公司向北京仲裁委員會對金峰閣公司提起仲裁。

  2003年10月9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將金峰閣公司在該大廈享有房産份額的3萬平方米予以查封。

  2003年12月16日,北京仲裁委員會做出調解書,確認銀企公司對金峰閣公司的債權數額由四年前的8100萬元升為1.2億元,並約定如逾期還款則以金峰閣公司名下中宇大廈房屋(實為在建工程)抵債,包括工商銀行已經通過訴訟主張債權辦理了預售登記的8400平方米房屋。

  按照此前金峰閣、神聖等公司負責人介紹,銀企公司成立後,並沒有經營其他項目,這樣除了此前借來的8000萬元借款和對金峰閣1.2億元的債權外,再無大項負債和資産。

  如果上述情況成立,可以推算的是,于偉投資750萬元獲得銀企公司75%的股份,實際上已經擁有1.2億元債權和8000萬元負債相抵後權益的75%.但是,對於當時銀企公司的資産負債情況,記者無法查證,同樣沒有證據顯示,于偉和中華諮詢之間有何關聯。

  1.2億元的債權反映在中宇大廈上,可以計算的是,通過當時工商銀行望京支行和中建五公司分別對金峰閣提請1.3億元和7600萬元的債權主張可以看出,不計此前銀企自身投入,當時大廈建設投入的成本已經超過兩億元。

  一個事實是,于偉正式掌控銀企公司後,將他在銀企公司全部權利轉讓給北京安石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石投資公司),諸如轉讓款等情況不得而知。

  “完璧歸趙”

  法院裁定安石投資公司為中宇大廈買受人,價格為1.4億元,並將金峰閣名下約3.56萬平方米在建工程過戶到安石名下。安石公司也是金峰閣1.2億元欠款的債權人。

  之後,銀企公司登出登記,中宇大廈也進入強行拍賣程序。

  2004年3月25日,安石投資公司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仲裁調解書。6月23日,北京市高院執行庭主持對金峰閣公司名下中宇大廈進行拍賣。

  相關資料顯示,當時北京高院委託有關機構對中宇的評估價格為1.56億元,在金峰閣公司2004年6月17日送交最高人民法院執行辦公室的“緊急情況”反映材料中,其出具的2001年經北京中威君平房地産評估有限公司對中宇的評估價值為5.4億元。

  最後,中都國際拍賣有限公司所定的起拍價為1.2億元,北京聖科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聖科公司)以1.4億元成為買受人。

  安石投資公司作為該案申請執行人也參與了競拍,但未成交。聖科公司競拍成功後,並未全額支付競買價款。

  2004年11月和2005年1月14日,北京高院分別以(2004)高執字第66號和(2004)高執字第66-1號民事裁定書兩次裁定安石投資公司為中宇大廈買受人,價格為1.4億元,並將金峰閣名下約3.56萬平方米在建工程過戶到安石名下。

  2005年1月11日,由北京安石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和北京恒基廣業技貿有限責任公司注資1000萬元成立北京安石房地産開發公司(簡稱安石房地産公司),準備再建中宇。

  對於上述的兩份裁定,直到今年1月10日,安石房地産派人到現場施工時,金峰閣原董事長李國英和工商銀行望京支行、中建五公司等才從安石處看到。

  但上述的兩份裁定書和1月13日北京市高院提供給李國英等人的裁定書版本卻不相同。肉眼可見,除內容相同外,排版格式和刻章位置均不相同,且其中一份在日期中只打印了年和月。

  “賣得太便宜了。”李國英認為,拍賣和裁定程序也有問題。

  北京市中高盛律師事務所主任胡鳳斌介紹,兩次流拍才能啟動裁定程序,就中宇大廈而言,第一次買受人沒有付款,應該啟動第二次公開拍賣程序,而並非是直接裁定。

  “就算裁定前還應該諮詢一下我們的意見。”現任金峰閣總經理的李國英還認為,作為業主的金峰閣和其他買家合作,有能力償還債務,不應該裁定給安石公司,為此,李國英多次找到北京市高級法院。

  3月21日,北京高院門口傳達室,執行庭副庭長陳海歐給李國英的答覆是,他將把李國英反映的情況向單位彙報。

  對於上述的情況,北京市仲裁委員會和北京市高院婉拒了本報記者的採訪。

  誰是最大贏家?

  安石公司以1.4億元獲得原金峰閣大廈的3萬餘平方米,而轉讓了不到其中一半即獲得了1.2億元的回報。

  2006年2月16日,北京城鄉發佈公告稱,北京安石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將北京中宇大廈1.5萬平方米寫字樓的産權轉讓給北京城鄉,單價為每平方米平均受讓價8000元,共計1.2億元。

  這意味著,中宇大廈再次歷經轉讓後,有望重啟部分工程的封頂和裝修。

  2006年3月22日,大廈施工現場,重新接手中宇大廈建設的青島建設集團和原施工單位發生衝突,出現本文開頭一幕。

  在此背後,北京安石成為最大的贏家,其以1.4億元獲得原金峰閣大廈的3萬餘平方米,而轉讓了1.5萬平方米即獲得了1.2億元的回報,而安石原先對金峰閣提請的債權剛好為為1.2億元。

  對於北京城鄉來講,其期待的收益在於賤買和後期經營收益。

  這一點在北京城鄉的公告中可以明顯看出,其介紹,經專業評估,該1.5萬平方米寫字樓房地産評估凈值為1.9億余元,每平方米單價為1.27萬元。

  另據2月21日《北京日報》報道,在工體北路黃金圈,與中宇大廈相鄰的4號院地塊平均樓面價每平方米11000元。

  對於經營收益,北京城鄉委託北京安石經營該部分寫字樓,雙方已約定經營年收益率不低於10%,若當年收益率低於10%,北京安石房地産公司負責補齊不足部分;如收益率高於10%,則超出部分雙方同比例分成。該項目整體經營的年度凈收益中,優先保證北京城鄉年度凈收益不低於1200萬元。

  但在北京市中高盛律師事務所主任胡鳳斌看來,北京城鄉此次股權轉讓存在巨大風險,因為存在訴訟糾紛,最後很有可能産權難以過戶。

  3月22日,本報記者撥通北京城鄉董秘趙磊的電話,他表示不能接受採訪,建議記者看一下上述的公告。

  另一個消息是,據相關知情人介紹,原北京銀企公司的劉位申已在安徽被警方調查,目前情況如何不得而知。

  但上述消息並未獲得求證。2006年3月23日,本報記者致電劉位申的妻子,劉妻表示無法聯絡到劉位申本人。

  (本文來源:新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