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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差價門”現轉機 京消協稱iPad經銷商獲准退差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24日 07:5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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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P供圖

  同樣在蘋果公司推出iPad 2兩周內購買iPad 1的消費者,卻因為購買地點是蘋果公司的經銷商處,而不是直營店,就不能獲得1100元的差價補貼。蘋果公司這一做法被指雙重標準涉嫌消費歧視。昨天,蘋果“差價門”突現轉機。市消協昨天通報,經過與蘋果公司多次溝通,蘋果決定與授權經銷商協調,對在調價兩周內從授權經銷商處購買iPad 1的消費者進行“適當補償”。

  3月初,蘋果公司宣佈銷售最新的平板電腦iPad 2時同時下調iPad 1的價格,並稱調價前兩周內在直營店購買iPad 1的消費者可得到1100元差價返還,但同樣是通過正規授權經銷商渠道購買的産品,消費者卻難以得到這一差價返還,引起眾多消費者的不滿。據了解,為了化解消費者不滿,本市蘇寧、國美和京東商城等,先後發出通知,表示願意“自掏腰包”為消費者彌補差價。

  市消協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經銷商的補償標準原則上應該也是1100元。在蘋果公司正式授權經銷商處購買iPad 1的消費者,可憑購物憑證提出補差要求。

  3月10日,市消協就此問題發表了聲明,明確表態:蘋果公司進行期限內的差價返還這一做法值得肯定,但在其授權經銷商處購買這一産品的消費者,因購買渠道的不同而拿不到返還差價,這種做法欠妥並有失公平。

  據調查,在北京的蘋果公司直營店僅有2家,而授權經銷商多達90余家。大量iPad 1是通過蘋果授權的經銷商銷售的。市消協認定,因購買渠道的不同造成待遇不同、權利不同,對廣大消費者顯失公平公正,形成事實上的雙重標準,涉嫌消費歧視。

  市消協負責人告訴記者,市消協近日與部分專家對蘋果公司的上述問題進行了研究,進一步界定了問題的性質,並多次與蘋果公司相關負責人溝通。最終,蘋果公司表示:出於對消費者負責的考慮,由蘋果公司與其授權經銷商進行協調,對時限內在蘋果公司正式授權經銷商處購買iPad 1的消費者作出適當補償,消費者可憑購物憑證,向經銷商提出補償要求。

  昨天,記者致電蘋果公司售後服務熱線,接線服務員表示“尚未接到這一通知”,目前仍只對蘋果直營店和網店規定期限內賣出的iPad 1進行補貼。同樣,中關村e世界等蘋果經銷商也表示“未接到蘋果通知”,蘇寧電器等前期已為消費者彌補差價的商家稱,蘋果公司是否承擔這部分補差資金還在“洽談中”。

  事件回放

  3月初,蘋果公司宣佈在直營店購買iPad 1的消費者可得到1100元差價返還,但在經銷商處購買的産品無法享受,被指雙重標準涉嫌消費歧視。

  3月11日,市消協約見了蘋果公司相關負責人,希望蘋果公司認真考慮消費者的感受及訴求,並希望儘快得到回復。

  3月17日,市消協又與部分專家就蘋果公司的上述問題進行了研究,進一步界定了問題的性質。

  3月18日,蘋果公司相關負責人再次與市消協溝通,表示對時限內在蘋果公司正式授權經銷商處購買iPad 1的消費者作出適當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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