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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名從事傳銷大學生打死不聽話新人後拋屍珠江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03日 15:5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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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名疑犯過堂。

疑犯吳某亮。 記者石忠情 攝

  行兇的9人都是大學生,他們被師兄師姐騙進傳銷窩,從不情願到“成長”為骨幹,還將一名“不聽話”的新人毆打致死……昨天, 9人在牛山法庭過堂

  25歲的計算機系大學生吳某亮本應有個大好前程,然而一切都隨著他被騙進傳銷組織“杏花村”而改變了——他最終認同了傳銷的歪曲的價值觀,成為傳銷骨幹。和他有著類似經歷的,還有其他8名大學生。

  24歲的大學生劉某智被騙進“杏花村”,由於“不聽話”,吳某亮等上述9人商議後決定“送人”——他們毆打劉某智,威逼其交納3800元的“加盟費”,直到將其毆打致死,然後將其屍體拋入珠江。

  去年1月~6月,吳某亮等9人先後歸案,吳某亮是因為忍受不了良心的折磨而選擇了自首。

  昨天,吳某亮等9名大學生嫌犯涉嫌故意傷害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一案在牛山法庭開庭審理,他們對所犯罪行供認不諱,案件將擇日宣判。

  文/記者唐紅傑 通訊員王創輝

  庭審

  9名被告都是大專以上學歷

  昨日上午,吳某亮、劉某星等9人涉嫌故意傷害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一案在牛山法庭開庭審理。根據檢察院起訴書,吳某亮等人都是一個名叫“杏花村”的傳銷組織的領導級人物,其中劉某星職務最高,是“片長”,負責管理幾個不同的“家庭”,他有調動人員和動用錢物的權利。汪某周職務最低,是“家長”,負責管理“杏花村”這個家庭。

  根據庭審情況,吳某亮等9人都是80後,都具有大專以上的學歷,他們大多是剛走上社會的畢業生,成員之間多為同學、校友和師兄、師妹的關係。9名被告中,何某芬和牟某鑫是同學關係,何某芬以網絡營銷為由,將牟某鑫騙到傳銷窩點,吳某亮也是被同班同學騙來傳銷的。

  吳某亮等人思路非常清晰,説話很有文采,吳某亮在接受採訪時出口成章:“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一個人很難面對自己的錯誤”。

  引子:

  大塘頭東街6號704房

  “杏花村”是一個傳銷窩點的名字,位於東城區大塘頭東街6號704房。為了防止被騙來的新人逃脫,同時也為了規避警方的偵查,“杏花村”實行封閉式管理。十幾個人組成一個“家庭”,吃住在一起,手機統一上交,定時發放向家裏人“報平安”。

  “杏花村”名義上經營的産品是“瑞士金錶”,其中很多成員都是以找工作為名被騙來的大學生,大學生吳某亮和牟某鑫就是這樣被自己的師兄、師姐騙來的。原本他們也是百般不情願,但隨著時間的推移,他們都成了傳銷骨幹。

  據警方查明,自2006年起,吳某亮、楊某坤、劉某星、曲某江、牟某鑫、于某山、焦某波、何某芬、汪某周9人先後來到“杏花村”。截至案發時,劉某星、于某山、何某芬、牟某鑫都已經達到了B級經理,吳某亮、楊某坤、曲某江、焦某波均已達C級大主任。其中,劉某星職務最高是“片長”,汪某武是杏花村的“家長”。

  第一幕:新人“不聽話”

  2009年12月初,牟某鑫以找工作為由,把24歲的大學生劉某智騙到了“杏花村”。劉某智反抗意識非常強,吳某亮供述他對劉某智的印象時説:“湖南人,很壯,不聽話。”

  不聽話的劉某智讓“家長”汪某武感受到了威脅,他打電話將劉某智不服從管理的情況反映給牟某鑫。牟某鑫又向“片長”劉某星進行了彙報,劉某星告訴牟某鑫:“這個人留不住了,安排人送掉吧。”經過商議,牟某鑫等人決定對劉某智這個不聽話的業務員啟動“送人”程序。

  第二幕:“送人”打死人

  所謂的“送人”,牟某鑫的解釋是傳銷網絡內部的“潛規則”,就是“交錢走人”,不交錢就要打耳光嚇一下。

  2009年12月9日7時許,在“杏花村”的新人房內,吳某亮、楊某坤、曲某江要劉某智繳納3800元“加盟費”,牟某鑫和汪某武在客廳和活動室內用手機大聲播放音樂。牟某鑫供述説,“送人放音樂”也是潛規則之一,目的是為了掩蓋被毆打者的慘叫聲。

  吳某亮當庭供述説,他先是上前打了劉某智一個耳光,劉某智想站起來,吳某高、楊某坤和曲某江三人上前把劉某智按倒在地進行毆打,逼劉某智打電話籌錢。

  接下來的幾個小時裏,劉某智被打得實在受不了,先是被迫交出了600元,隨後又讓朋友給他存了2000元。

  10多個小時後,劉某智在新人房內死亡。

  第三幕:拋屍入珠江

  經過商議,吳某亮等人商量決定拋屍。他們將房間裏的床單撕成布條,捆綁住劉某智的屍體,然後用被單和床單包裹好裝入一個綠色的袋子裏。接著,吳某亮、楊某坤、曲某江三人搭乘出租車前往廣州,將劉某智的屍體拋進珠江。

  2009年12月29日,廣州市南河道上滘船廠附近水域,劉某智的屍體被群眾發現。

  “送人”出事後,為了躲避警方的追查,按照“片長”劉某星的安排,吳某亮、牟某鑫等人先後離開了“杏花村”傳銷窩點,這也是吳某亮和牟某鑫第一次真正意義上的脫離傳銷。

  尾聲:

  9人被檢察院起訴

  去年1月~6月,劉某星、于某山等9人先後歸案,其中曲某江到河南省蘭考縣公安局投案,備受良心煎熬的吳某亮在父親的勸説下,到河北省定州市公安局投案。

  今年1月20日,東莞市檢察院對吳某亮、牟某鑫等9人提起公訴。檢察院認為,吳某亮、劉某星、牟某鑫等9人結夥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死亡,還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為名,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應當以故意傷害罪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擔負刑事責任。

  疑犯吳某亮:

  人在那種情況下

  會漸漸失去理智

  吳某亮今年25歲,曾在吉林一所大學讀計算機專業。臨近畢業的時候,吳某亮被同班同學騙到“杏花村”。

  吳某亮説,他連續10天被限制了人身自由,有“家長”向他灌輸快速致富的方法。他的手機也被收走了,那些人會定時將手機給回他,讓他向家人報平安。吳某亮説,他不敢説出真相,因為每次旁邊都有人監視。

  吳某亮説,當時吃的沒有營養,活在很小的天地裏,每天早上玩一些很簡單的文字遊戲,還會進行例牌的節目表演。吳某亮用“身不由己”形容當時的那段生活。

  吳某亮也對自己最終認同了那套歪曲的價值觀進行了反思,他説:“人在那種情況下會漸漸失去理智,所學的知識已經不起作用了。” 吳某亮一直當劉某星是他的精神導師,劉某星曾告訴他“好好幹兩年賺100萬沒問題”。事實上,兩年傳銷吳某亮僅僅拿到了幾千元。

  吳某亮透露,上級會給他電話號碼,讓他打電話騙人,他曾以找工作為名騙了不少大學生。吳某亮説,兩年時間裏,他從最底層一步一步升為C級大主任之後,也有了一種成就感,有了一種自我價值實現的優越感。

  “出事”之後,吳某亮曾經到過北京,想開始新的生活,但在看法制節目的時候,總會想到劉某智。最終,他在父親的勸説下,選擇了自首。吳某亮哭著説:“我曾想過要光宗耀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