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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出臺更嚴格“限購令” 二手房納入限購範圍

發佈時間:2011年02月24日 07:5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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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網武漢2月23日電 (記者田豆豆)23日起,武漢市最新的“限購令”細則正式執行,落實新“國八條”政策。與當地以往政策不同的是,二手房也被納入限購範圍。

  2月22日,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發佈了《關於調整我市住房限購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要求從2月23日起,暫定對已擁有1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能夠提供本市1年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1年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向其出售住房。對違反規定購房的,不予辦理房地産相關登記手續。

  據悉,該市於今年1月14日曾出臺《關於貫徹落實我市中心城區商品住房限購政策的通知》,按照該政策,一個家庭不管以前擁有多少套房,均允許新購一套新建商品房。限購範圍僅限于武昌、漢口、漢陽等7個中心城區和兩個經濟技術開發區,而且不涉及二手房。今日起執行的限購新政則比原政策更加嚴格。

  武漢市還出臺了《關於落實我市住房限購政策工作流程的規定》與之配套。按照規定,房地産開發企業、代理銷售的房地産經紀機構在銷售過程中應履行對購房人的限購政策告知和購房人及家庭成員資料真實性的核驗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