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湖北省 >

政協委員建議提捐贈稅收減免比例 簡化免稅程序

發佈時間:2011年02月20日 02:1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武漢晚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專題:2011年地方兩會

  本報訊(記者 周海濱)“現行納稅制度是慈善事業健康發展的最大"瓶頸"”,昨日,民建湖北省委向省政協提交建議,提高慈善捐贈的稅收減免比例,簡化免稅程序,以鼓勵更多社會個體向慈善事業捐贈。

  納稅制度

  成慈善發展瓶頸

  建議提到,我國稅法對慈善捐贈企業給予的稅收優惠額度低,免稅程序複雜,獲得慈善優惠資格的慈善組織較少;稅法對企業進行慈善捐贈給予的稅收優惠,僅局限于捐贈資金相應限額內的企業所得稅的減免,而貨物、勞務的捐贈還要繳納流轉稅和相關小稅種,阻礙了慈善捐助事業的健康發展。

  針對此問題,民建湖北省委提議,修改和完善《企業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法》等法律,提高慈善捐贈的稅收減免比例;政府有關部門應進一步完善政策措施,為捐贈人辦理減免手續提供規範、便捷的服務。

  優質慈善組織

  應享減稅優惠

  民建湖北省委稱,每萬人擁有社會組織中,法國110個,日本97個,美國52個,巴西13個;而湖北僅有6個,其中慈善公益組織約佔一半,這一數據也低於國內許多省份。另外,由於雙重管理體制,民辦非企業組織登記註冊要有業務主管單位,否則不能註冊,這大大阻礙了民間慈善機構準入,使慈善機構的數量遠不能滿足慈善救助所需。

  該建議提出,取消現行法規中要求慈善組織必須有業務主管單位的規定,讓慈善組織真正獨立承擔起民事責任;對管理規範、運行良好、有較高社會公信度的慈善公益組織進行評估,對取得信用資格認證的慈善機構,應享有社會捐贈的優惠政策。

  作者:周海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