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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興出租房新政 農戶獲政府補助受商家管控

發佈時間:2010年10月28日 04:5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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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大興區中心村一處民房門口,貼著印有“簽約戶”的鐵牌。該村80%村民簽約,每人可獲1000元補助,村民再租房需要申請審批。本報記者 楊傑 攝

  一項涉及7.5萬戶村民的新政,政府投入近億元,交予一家公司運營。近日,大興區“以補促管”新政運作方式、實施目的等引起廣泛關注。

  新政主管部門大興區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表示,新政是為規範南部出租房屋市場秩序,將對村民及租戶在改善居住環境、維護合法權益、預防煤氣中毒等方面提供更好保障。

  知情人透露,向每戶村民發放千元補助時,正值大興北區幾鎮拆遷,新政有效控制南部租房戶的審批權,以避免拆遷帶來的流動人口南移。

  多名暫住大興的流動人口坦言,先是採取“建圍墻”等措施的“社區化管理政策”,現在又出了“簽約審批”的“以補促管新政”,“對於我們外地人來説,在大興租房越來越難了。”

  10月15日中午,大興區禮賢鎮中心村。

  村民楊大海(化名)瞅著自家門口的紅鐵牌發愁,鐵牌上印著“禮賢鎮簽約戶”。

  “簽約戶”的身份是從今年4月份開始的,楊大海與一家名為“金泰宏業房地産經紀中心”的公司簽訂合同。“以後租房,自己説了不算了,要由這家公司審批。”楊大海説,他家因此每年得到政府1000元的補貼。

  中心村像楊大海一樣的“簽約戶”佔全村的80%。這項名為“以補促管”的政策在大興區9個鄉鎮實施,涉及7.5萬餘戶村民,簽約另一方均為“金泰宏業房地産經紀中心”。

  如今,楊大海愁的是,簽約領錢至今6個月過去了,他多次申請出租一直未得到審批。

  房屋簽約獲千元補助

  1000元補助是政府出錢,“拿了錢,再出租房就不是自家説了算”。

  禮賢鎮中心村位於大興南部,距離城區較遠,周邊亦無大型企業,出租房的需求並不大。村民們稱,單間月租在一二百元左右。

  今年4月初,村委會大喇叭開始廣播,要實施“以補促管”的政策。楊大海等村民不清楚,也不關心“以補促管”是啥意思,就聽説“跟出租房屋有關,到村委會填張申請表,每戶每年能領1000元補助”。

  1000元的補助,對於中心村的農戶有一定的吸引力,很多村民聽到廣播,都去填了申請表。

  這是一張《大興區規範出租房申請審核表》,村民要詳細填寫“戶主身份信息”和“房産信息”等。楊大海稱,聽村幹部説是自願填表,1000元補助是政府出錢,“拿了錢,再出租房就不是自家説了算”。

  楊大海心裏也盤算過,自家5間臨街房屋,若出租每間每月一兩百元,“一年收入肯定不止千元。”村裏一些已出租房屋的村民也表示不願簽約。

  “先填表再説,也沒什麼壞處。”楊大海説,能否得到補助需要審批。他還從親友處了解到,附近幾個鄉鎮也在實行同樣的政策。

  記者從大興區流管辦獲悉,這項名為“以補促管”的政策在大興區9個鄉鎮實施,涉及7.5萬戶村民。

  村民出租需申請評估

  楊大海等村民疑惑,政府出錢發補助金,為何村民要與公司簽約。

  遞交申請表幾天后,中心村來了幾名“金泰宏業房地産經紀中心”的工作人員,他們按照申請審核表,挨家挨戶走訪核實。楊大海得知,要想拿到補助還要等著簽協議。

  村民們都以為是與政府簽協議,“因為是政府發補助”。

  但簽協議時,村民們發現協議中的甲方是“金泰宏業房地産經紀中心”。

  協議中規定,自今年4月30日之後的一年中,“金泰宏業房地産經紀中心”有權對簽約農戶的房屋進行監督、檢查。簽約農戶再向外出租時,需要先向村委會提出申請,由鎮政府及“金泰宏業房地産經紀中心”評估把關。未評估前,不得對外出租房屋。簽約農戶擅自出租房屋、未按期整改或是單方面解除合約的,除退還補助金外,農戶須向“金泰宏業房地産經紀中心”支付違約金1000元。

  該協議還規定,協議期間出現火災、一氧化碳中毒等“一切事故及侵權行為”所導致的責任由簽約農戶承擔。

  多名村民認為,簽訂該協議,以後“能否租房”、“出租給誰”都需要審批,“起碼比自家説了算麻煩。”

  楊大海等村民疑惑,政府出錢發補助金,為何村民要與一家公司簽約,村民違約為何要向“金泰宏業房地産經紀中心”支付違約金。

  政府出資仲介運營

  區財政支出近1億元,委託公司實際運營,保障“專款專用”。

  更讓一些村民無法接受的是,“金泰宏業房地産經紀中心”有“檢查村民房屋,審核承租方身份等權力”,“一家房産仲介,比警察還厲害。”有村民説。

  記者從北京市工商局企業信用系統查到,“北京金泰宏業房地産經紀中心”成立於2006年3月,為全民所有制企業,註冊資本200萬元,經營範圍為“房地産經紀業務”。

  公開資料顯示,該經紀中心是大興區煤炭公司投資註冊的二級企業。經營項目有“二手房買賣租賃、二手房商業貸款、公積金貸款、房款墊資業務、消費貸款、代辦産權”等。

  大興區政府國資委網站發佈的一則信息稱,“根據區政府指示精神”,區國資委協調大興煤炭公司承擔該區“以補促管”運營主體工作。

  對此,大興區流管辦相關負責人表示,該政策所用資金由區財政支出,原先計劃使用1億多元,用於村民補助和設立鎮村管理人員,後者目前暫時沒有推行。其稱這筆資金若由政府部門直接發放,會面臨一些問題,一是財政支出有嚴格制度要求,政府直接發放存在某些限制;二是擔心這筆款項被村鎮截留。

  該負責人稱,由於流管部門人手有限,難以具體操作該項工作,為保證“專款專用”,流管辦將此工作委託給“金泰宏業經紀中心”實際運營。這是政府委託交辦的工作,並非經營行為。

  該負責人稱,“金泰宏業經紀中心”並非代替政府部門行使行政權力。流管辦方面主要掌握租房人員的動態情況,“金泰宏業經紀中心”方面實際是提前對租房人員把關、篩選,某種程度上確實減輕了流管部門的工作負擔。

  運營公司“不收費”

  簽約後,這家房産經紀中心掌握了大量房源,“可借此機會取得便利”。

  雖然對協議存疑,考慮到自家房屋尚無人租賃,簽約拿錢後也可申請出租,楊大海還是在協議上簽了字。他説,村委會作為見證方也在協議上簽了字,“應該不會騙人。”

  簽協議後,1000元補貼款隨即匯入楊大海家賬戶,“簽約戶”的紅鐵牌也很快挂上墻。

  大興區流管辦在《致廣大村(居)民》的一封信中稱,區委、區政府決定由國有公司(注:即金泰宏業房地産經紀中心)對全區出租房屋提供服務。按照房屋租賃的相關法律法規,“幫助”村(居)民對擬出租的房屋和承租人進行“評估把關”。

  記者發現,楊大海等村民所簽的協議,不像一般委託租房協議,並未提到佣金等情況。作為一家公司,“金泰宏業經紀中心”靠什麼維持運營?

  大興區流管辦相關負責人説,“金泰宏業經紀中心”是國資委管理的國有企業,此項工作中,政府僅撥給金泰宏業方面一定運營成本,如下鄉巡查車輛和人力成本等。

  “金泰宏業不會白幹。”禮賢鎮流管辦一名工作人員坦言,與村民簽訂協議後,“金泰宏業經紀中心”實際掌握了大批房源,作為從事房産仲介業務的公司,“可借此機會取得便利”。

  早在簽協議時,就有村民們質疑,借政府支出的每戶1000元補助,“金泰宏業經紀中心”獲得大量出租房源。相比一般房産仲介,“金泰宏業經紀中心”還擁有一定程度的審批權,“基本上壟斷房源,既是運動員,還是裁判員。”

  針對這種説法,大興區流管辦相關負責人表示否認,村民是在自願的前提下與“金泰宏業經紀中心”簽約,不存在借此機會達到控制房源的目的,“金泰宏業經紀中心”不分享租金收益,不收取任何費用。

  協議部分內容

  檢查

  “金泰宏業房地産經紀中心”有權對簽約戶的房屋進行不定期抽查。如簽約戶存在違背相關法律問題,“金泰宏業房地産經紀中心”有權提出限期整改意見。

  評估

  簽約戶再向外出租時,需要先向村委會提出申請,由鎮政府及“金泰宏業房地産經紀中心”共同評估把關。未評估前,不得對外出租房屋。

  追責

  簽約戶擅自出租房屋、未按期整改或是單方面解除合約,除退還補助金外,簽約戶還應向“金泰宏業房地産經紀中心”支付違約金1000元。

  村民自願與幹部考核

  文件稱,完成較差的村,扣鎮管幹部年終獎金的20%,確保政策實效。

  一方面是村民自願簽約,另一方面是簽約情況關係到基層官員的考核。

  中心村村委會一負責人稱,該村100多戶村民,簽約率達到80%。記者調查,大興區實施該政策的採育、榆垡、禮賢等9個鄉鎮,均有村民因“租房受限”為由,拒絕簽訂該協議。且越好出租,房租越高的地區,推行政策難度越大。

  大興區禮賢鎮政府文件寫明,鎮黨委、鎮政府將“以補促管”工作納入村級年度考核。建立“以補促管”考核獎懲機制,充分調動基層村幹部和管理員的積極性。對“以補促管”工作完成較差的村,扣發鎮管幹部年終獎金的20%,確保“以補促管”取得實效。

  與中心村相鄰村的負責人透露,從鎮政府召開協調會,到登統農戶、經濟中心檢查,再到補貼款發到農戶手中,僅一週便全部完成。

  對此,大興區流管辦負責人表示,“以補促管”屬村民自願加入,“區一級沒有下指標”。各鄉鎮每年都對相關幹部進行考核,可能有些鄉鎮將“以補促管”工作情況也納入到考核指標體系中。

  村民屢申請出租無果

  申請者要附上租賃雙方身份證明、承租人暫住證、工作證明等。

  拿到補償款不久,楊大海開始發愁。

  他家的5間臨街房,有人想承租。“去了好幾趟,也沒申請下來。”10月13日,楊大海邊埋頭吃飯,邊抱怨著,“難道給錢就是不讓我們租房?”

  他稱,每次都帶著租戶去禮賢鎮流動人口管理辦公室。先是因缺少材料無功而返,隨後再去均被告知“再等等”。如今距當初簽協議已有6個月的時間。

  10月14日,禮賢鎮流管辦大廳,堆滿空白的協議和出租房屋申請審核表。

  記者以租房者身份詢問,相關人員表示,申請者需附上租賃雙方身份證明、承租人暫住證和工作證明等。由村委會、鎮流管辦出具意見後,再報給“金泰宏業房地産經紀中心”審核。

  該人員稱,暫時無法審批,儘管該項工作從今年4月開始推行,具體實施方案目前仍未正式出臺,何時出臺現在還不確定。

  流動人口租房逾難

  簽約領錢後,榆垡村下發通告,要求出租戶儘快與承租人解除合同。

  雖然具體審核措施尚未出臺,但這項新政策實施的目的和實際效果,已引起大興區不少流動人口質疑,“對於我們外地人來説,在大興租房越來越難了。”

  10月11日,大興榆垡村1000余戶村民中,70%簽約。與中心村不同,該村下發通告,要求出租戶儘快與承租人解除合同。

  新政主管部門大興區流管辦表示,“以補促管”政策是為規範南部地區的出租房屋市場秩序,引導村民有序出租房屋,將給村民及租戶在改善居住環境、維護合法權益、預防煤氣中毒等方面提供更好的保障。

  多名禮賢鎮的租房戶稱,像中心村等村莊遠離城區,出租房屋較少,對“規範出租房屋市場秩序”的需求,遠不如舊宮、瀛海等北部地區緊迫。但該新政只在南部9個鄉鎮實施。

  大興區某鎮流管辦負責人告訴記者,“以補促管”工作原本計劃在全區範圍實施。後經調研,舊宮、黃村、瀛海等“北五鎮”房屋租金較高,且即將面臨拆遷,實施難度較大。大興區政府最後決定,該工作只在南邊的9個鎮開展。

  “以補促管”與“北清南控”

  簽約正值北部拆遷,“控制流動人口南移的目的已達到。”

  一份名為《禮賢鎮“以補促管”工作實施方案》政府文件稱,“以補促管”目的在於,落實“北清南控、總量不增、重在實效”的要求,規範房屋租賃市場秩序,引導村民有序出租,提升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水平,立足長遠努力實現“控總量、調結構、優佈局”的人口規模調控目標。

  公開資料顯示,今年3月,大興區召開綜治委、流管委第一次全體(擴大)會議。大興區委負責人稱,為有效破解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難題,大興區委、區政府提出“北清南控”的工作思路和“控總量、調結構、優佈局”的總體目標。北部重點抓好拆遷改造和集中整治,南部重點抓好“以補控人和以章控人”。

  昨日,大興區流管辦相關負責人明確表示,“以補促管”新政不是為“北清南控”,而為了規範出租市場秩序,特別是預防煤氣中毒等。

  但在記者採訪中,大興區某鎮流管辦負責人透露,“以補促管”補助發放時,正值大興區北部幾鎮拆遷,有效控制南部的租房戶審批權,避免了因拆遷帶來的流動人口南遷。

  據這名負責人統計,瀛海等北部鎮拆遷,流動人口在拆遷中減少10萬人左右,“控制流動人口南移目的已達到。”

  這種説法,也在《禮賢鎮“以補促管”工作實施方案》文件中得到印證。文件稱,“以補促管”有利於推動人口規模控制由被動防控向主動防控的轉變,“從長遠來看,有利於延緩流動人口進入我鎮的速度”。

  “簽約戶”私下出租

  一些簽約戶悄悄將紅鐵牌收起,又挂出“出租房屋”招牌。

  昨日,中心村內,一位村民壓低聲音告訴記者,“我家租住著打井的,沒人知道,有人問就説親戚來住兩天。”

  事實上,包括楊大海在內,中心村“簽約戶”的房屋出租依舊。由於審核手續無下文,一些膽大的“簽約戶”為不影響空房出租,悄悄將紅鐵牌收起。在臨街墻面上,又挂出“出租房屋”招牌。

  大興區政府數據顯示,該區南部共有10萬戶,符合“以補促管”政策的有7.5萬戶,截至目前已簽約7.3萬戶,簽約率為97%。按每戶補助1000元計算,7.3萬戶共計7300萬。

  前日,大興區流管辦相關負責人表示,雖然個別地區存在部分村民違約現象,但目前看來“以補促管”實施的總體效果較好,村民腦子中有了“房子不能隨便出租”的意識,明白租房需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大興區區流管辦將進一步研究,“完善措施是明年此項工作的重點”。

  本報記者 段修建 孟祥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