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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佈“先租後買”置業計劃細則

發佈時間:2010年10月13日 23:3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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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香港10月13日電(記者林建楊)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曾蔭權13日在公佈新一份施政報告時宣佈,特區政府將與香港房屋協會推出協助中低收入家庭首次置業的“先租後買”計劃。特區政府運輸及房屋局隨即公佈了這項計劃的一些實施細則。

  這項新計劃的正式名稱為“置安心資助房屋計劃”,旨在幫助中低收入階層的香港市民緩解購房壓力。

  運輸及房屋局副秘書長李麗儀説,這項計劃推行的首2年是租住階段,租戶不可購買所住的房子。在入住後的第3年至第5年期間,香港房屋協會將向租戶發售房子。到第5年年底時,租約期結束,如果租戶不買房子,就必須搬離。

  而在申請資格方面,初步設想是家庭申請者,其每月收入不得超過3.9萬港元,家庭資産不超過60萬港元。若是單身申請者,其每月收入不得超過2.3萬港元,家庭資産不超過30萬港元。不過李麗儀錶示,具體細節仍需要再與香港房屋協會商量。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説,在分析了此前完成的4個月諮詢所收集的意見後,特區政府決定與香港房屋協會合作推行這項置業計劃。她表示,“先租後買”置業計劃可以説是新一代的居屋(相當於內地的經濟適用房),不過有別於傳統做法,是針對目前香港的房屋市場而推出的。

  她説,這項計劃為租戶提供5年租金不變的穩定期,讓住戶可以安心儲蓄,在終止租約後兩年內置業仍可獲得資助,可配合置業者的步伐及經濟條件,作出置業的決定。

  鄭汝樺強調,“先租後買”置業計劃是一種資助港人自置居所的途徑,而不是一項抑制樓價的措施。

  據鄭汝樺介紹,目前特區政府預留的土地,可供建造約5000個單位房屋。在第一階段,特區政府將在2014年前提供約1000個單位的房子,建設用地約1100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