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廣東省 >

廣東規定道路飆車罰兩千 醉駕被罰兩次終身禁駕

發佈時間:2010年09月28日 05: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洋網-廣州日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省人大聽取省政府關於《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修訂草案)》的説明

  本報訊 (記者曾向榮)“飆車”一族要注意了:參與未經批准的道路賽車,將面臨兩千元罰款;在道路上高速駕駛機動車競逐的,也面臨兩千元罰款,並可能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而組織賽車者,將被處五萬元罰款,並沒收違法所得。這是記者昨日在省人大常委會的會議上獲得的消息,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聽取了省人民政府關於《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修訂草案)》(以下簡稱《修訂草案》)的説明,該修訂草案已經省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提請審議。

  對於“飆車”的處罰,《修訂草案》有明確的規定:“組織未經批准的道路賽車的,處五萬元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參與未經批准的道路賽車的,處兩千元罰款;在道路上高速駕駛機動車競逐的,處兩千元罰款。”

  《修訂草案》還明確,“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兩千元罰款,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有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行為,被處罰兩次以上的,終身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修訂草案》同時加大了對假牌套牌車的處罰。對於假牌套牌車的駕駛人,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這一處罰是修訂前的《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不具有的。

  《修訂草案》對交通事故處理有新的規定: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和城市道路上發生未造成人身傷亡的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當將車輛駛離交通事故現場,以保障道路安全暢通。 (來源: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