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北京市 >

北京部分小區首推熱計量收費

發佈時間:2010年09月27日 02: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本報訊 (記者杜丁)今冬,部分居民住宅將首次實施熱計量收費。昨天,在“北京市推進供熱計量改革工作動員會”上,市市政市容委委員李楠表示,今冬居民實行的熱計量收費上限,將不會超過按住宅面積收費。

  實施範圍

  兩類住宅率先熱計量收費

  據了解,北京供熱計量收費改革將用5年時間,分四個階段推進。其中,第一階段從今年開始,對新建建築和已完成節能改造並具備供熱計量條件的既有建築,實行供熱計量收費。

  據介紹,新建居住建築是指自2010年1月1日起通過竣工驗收的集中供熱居住建築;既有居住建築是指在2010年1月1日前通過竣工驗收的集中供熱居住建築。

  市市政市容委供熱辦調研員郝迎秋介紹,前期對16區縣的調研結果顯示,目前在市住建委備案的具備熱計量條件的建築約有1000萬平米。其中,居住建築佔700萬平米,主要分佈在通州、昌平等區縣。另外,今年北京完成節能改造的既有建築達約500萬平米,全部為居住建築。

  收費方式

  熱計量收費兩部分組成

  據介紹,住宅熱計量收費試行價格由基本熱價和計量熱價構成。其中,基本熱價按照建築面積徵收,燃煤鍋爐供熱的居住建築基本熱價標準為7元/建築平米採暖季,市熱力集團供熱的居住建築基本熱價標準為12元/建築平米採暖季,燃氣、燃油、電鍋爐供熱的居住建築基本熱價標準為18元/建築平米採暖季;計量熱價按照用熱量徵收,價格標準為0.16元/千瓦時(44.45元/吉焦)。

  收費新規

  收費上限不超按面積收費

  近日,市市政市容委等出臺了《北京市居住建築供熱計量管理辦法(試行)》。《辦法》提出,供熱單位對居住建築實行供熱計量收費的,應當在採暖期開始前,先按現行供熱方式(按住宅面積)一次性收費。採暖期結束後清算,當供熱計量的熱費低於按住宅面積收費時,用戶多交的熱費由供熱單位返還或在下一個採暖期予以抵扣;當供熱計量的熱費高於按照住宅面積收費時,按住宅面積計算的熱費收取。

  釋疑

  為何今年設收費上限政策?

  記者:為什麼實行熱計量收費上限不超按面積收費政策?

  市市政市容委委員李楠:今年市政府的主導思想是讓老百姓逐漸接受熱計量收費,原來按面積收供熱費是個死數,現在按熱計量收費,一開始百姓心裏沒譜。今年規定“熱計量收費上限,不超按面積收費”政策的目的,就是為了讓百姓對熱計量收費有個逐步了解和適應的過程。

  收費上限政策會實施多久?

  記者:該政策大概實行到什麼時候?

  李楠:“熱計量收費上限不超按面積收費”是個暫時政策,具體試行到什麼時候,現在還不好説。等熱計量收費逐步實施後,今後,市民用多少熱就交多少錢。

  居民供熱支出是否會增加?

  記者:實行熱計量收費後,居民供熱支出是否會增加?

  李楠:總體還是熱計量費用低一些,去年我們找了17戶住戶進行了試點,其中8戶居民熱計量費用高出按面積收費,9戶居民熱計量收費低於按面積收費。去年北京遭遇了59年來最冷的冬天,整個熱能消耗相對比較大。

  本報記者 杜丁

  追訪

  新政不執行不發供熱補助

  市市政市容委表示,對未安裝熱計量裝置的新建建築,一律不予竣工驗收備案。對於安裝了供熱計量裝置具備熱計量收費條件,但供熱單位卻不實行供熱計量收費的新建居住建築,一律不予發放供熱補助。

  另外,《居民供熱採暖合同(熱計量收費版)》示範文本目前正在公示,今冬採暖季前將正式發佈。該合同明確了供熱計量方式、供熱面積、熱費繳納方式等內容,將約定供熱雙方的權利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