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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一縣人民醫院收費員攜公款潛逃9年後自首(圖)

發佈時間:2012年10月23日 10:5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檢察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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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辦案檢察官在排查卓麗春可能落腳的地點

  收費員攜款潛逃九年後自首

  辦案檢察官:有章不循監管不力是發案主要原因

  兩個月挪用公款18萬餘元,海南省保亭縣人民醫院原收費員卓麗春在潛逃9年之後投案自首,今年9月受到了應有的刑事處罰。

  “有章不循、監管不力,是卓麗春在兩個月內挪用公款18萬餘元的主要原因。”10月16日,保亭縣檢察院辦案檢察官向記者介紹説。

  家生變故攜款出逃

  2002年11月至2003年2月,只有初中文化的卓麗春被保亭縣人民醫院錄用為合同制工人,擔任收費員工作。這期間,她從醫院會計王某處領取了醫療機構門診專用收據、住院收費收據,從2002年12月3日起,用所領收據收取病人費用及住院押金。可收完錢後,卓麗春沒有按醫院規定每天與出納結賬。

  工作後沒多久,卓麗春與丈夫的感情發生了變化,兩人不歡而散。遭受生活打擊的她,決定攜款及票據離家出走,擺脫不幸婚姻的陰影。2003年2月15日一早,她沒有告訴任何人,悄悄離開了醫院,離開了年邁的父母和只有7歲的兒子,消失得無影無蹤。

  直到醫院發現卓麗春既沒有上班也不在家時,才隱隱感到情況不對。醫院領導立即組織財務人員核查卓麗春的收費賬目,發現有5萬餘元對不上賬。財會人員和醫院領導驚出一身冷汗,隨後向檢察院報了案。

  保亭縣檢察院檢察官了解情況後分析認為,卓麗春攜款潛逃的可能性很大。因為卓麗春早在案發前就已出逃,該院在進行網上追逃的同時,説服動員卓麗春家人協助追逃。

  兩個月挪用公款18萬

  剛出逃時,卓麗春想銷毀自己隨身帶的票據,讓醫院查無實據,但轉念一想,這些票據不能毀掉,因為這是證明她挪用公款數額的重要依據。不過,帶在身上已是負擔,一旦丟失,將來跳進黃河也洗不清。再説,如今檢察機關偵查技術先進,一旦被抓捕也有個退路。思忖再三,卓麗春決定將41本票據寄給保亭縣檢察院。

  2003年4月的一天,就在卓麗春潛逃兩個月後,有41本已開過的票據從廣州流花郵政分局寄到了保亭縣檢察院。這一情況引起了辦案檢察官的高度關注,他們及時組織人員對卓麗春所開的全部票據進行核查,結論是:2002年11月21日至2003年1月22日,卓麗春在擔任醫院收費員的兩個月中,共開41本門診收據、2本住院收費收據,全部金額合計為18.6萬餘元。

  至此,卓麗春挪用公款事實清楚,證據充分。2003年8月6日,保亭縣檢察院決定逮捕卓麗春。但經過長期努力,仍未能將她抓捕歸案。隨著時間的推移,2008年10月23日,該院只能中止了對卓麗春挪用公款案的偵查。

  綜合發案的前因後果及卓麗春複雜的心理,辦案檢察官仔細分析後認為,卓麗春攜款出逃,有家庭背景、失去生活信念的因素;她能郵寄回票據,説明她還有良知,既有懼怕法律懲罰的心理,又有悔罪的認知。

  在辦案檢察官堅持不懈的努力下,潛逃了9年之久的卓麗春最終動了投案自首的念頭。

  潛逃9年後投案自首

  2011年12月5日,在家人的陪同下,卓麗春來到保亭縣檢察院投案自首。

  “我叫卓麗春,是來投案的。我在縣人民醫院擔任收費員期間,收取門診費及住院費大約有18萬餘元,全部挪用,我來向檢察院交代問題,真心悔罪。”説完,她退出了贓款12萬元,並表示剩餘的6萬餘元贓款將來靠打工掙錢慢慢還上,並交代了她作案及潛逃9年的全過程。

  此案偵查終結向保亭縣法院提起公訴後,2012年9月6日,法院以挪用公款罪一審判處卓麗春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宣判結束後,卓麗春既悔恨又欣慰——悔不該當初見錢眼開挪用公款,步入犯罪深淵;欣慰的是,自己投案自首、積極退贓的舉動得到了辦案檢察官、法官的認可,獲得了輕判。激動之餘,卓麗春對辦案檢察官表示:“在改造期間我一定好好遵守規定定期報告,靠打工掙錢,早日還上所剩贓款,彌補給醫院造成的損失。”

  關鍵在於嚴格執行規章制度

  10月16日,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負責偵查此案的保亭縣檢察院檢察官告訴記者,卓麗春挪用公款走上犯罪道路自然是由其貪婪本性決定的,但此案暴露出醫院有章不循、監管不力的問題,須引起有關方面的思考和重視。

  僅兩個月的時間,卓麗春便日積月累挪用公款18萬餘元,一直沒有被人發現,直到逃跑了發案醫院才發現事態的嚴重。卓麗春交代説:“按規定,我收的費要每天向醫院出納結算上交。可一連幾天我都沒有上交結算,也沒有人管。直到兩月後,我挪用了18萬餘元,才有人催交款。我一算數額太多,已無力償還,情急之下,生出出逃避難的邪念,説到底我是鑽了有制度沒執行的空子。而且,對法律的無知和僥倖心理也害了我。”

  在剖析此案時,辦案檢察官説:“對一些單位來説,不能只制定規章制度,還要嚴格執行。再好的制度,不去執行,沒有監督,就是廢紙一張,形同虛設。”(李軒甫 孔冬冬 唐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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