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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産商撞人牽出“腐敗案” 受害人索賠億元

發佈時間:2012年08月08日 21:0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社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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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黑龍江雞西8月8日電(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鄒大鵬) 一個是當地知名的房地産商人,一個是曾經從事煤礦生意的億萬富商,他們是房地産開發的生意合作夥伴,卻又為何反目駕駛豪車碾壓撞死對方?受害者家屬為何提出超過億元的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訴求?房地産商被捕後如何牽出原法院院長“腐敗案”,帶著網民的種種質疑,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日前在雞西進行了調查採訪。

  房地産商駕豪車撞死生意夥伴引發網友熱議

  
“開發商”、“煤老闆”、“富豪PK”、“豪車碾壓”、“撞死人逃逸”……這些關鍵詞其中的任何一個都足以吸引網民的聚焦。8月8日,奧迪A6司機撞死奧迪A8司機案在雞西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記者7日就來到了雞西展開調查。

  7日晚,夜幕下的興國路車水馬龍,這是雞西市最繁華的街道之一,橫跨于興國路立交橋上的“井”字人行天橋人流如織,在這個地標性建築上可以將橋下景象盡收眼底,興國路交警執法崗亭就靜靜地佇立在一旁,天橋的另一側就是雞西市中級人民醫院。

  “那天我也是夜班,聽白班的人説,現場圍了很多人,説是那個老闆從車下拖出來時骨頭都露出來了,瞳孔也散了,當時人就完了,太慘了,離醫院再近也沒用了,交警就在現場執勤,那個撞人的奧迪司機還想逃跑,好多熱心人跟著追堵,聽説明天就開庭了,也不知道咋判!”雖然事發于去年,但對於這起轟動全城的案件,一位附近體育用品商戶打更的老人仍記憶猶新。

  難以忘卻的還有廣大網友,有媒體近日播發了《奧迪A6撞死奧迪A8司機 家屬索賠億元》稿件後,大家紛紛跟帖評論。有人感嘆“富豪PK,傷不起”,有人感嘆“豪車相煎何太急”,也有網友聯絡在上海發生的奧迪車主碾壓停車收費員、福建詔安縣的奧迪車主調戲人妻碾壓其丈夫等事件,感嘆“現在的人都怎麼了,可以肆無忌憚的開車撞人,汽車在我國已經成為殺人武器,這種傷天害理的暴戾之氣應當警惕。” 

  8日上午9時,雞西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羅某權提起公訴,雞西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庭審長達4個多小時。據公訴機關介紹,羅某權係雞西市龍熙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2011年9月13日上午,羅某權與崔某光在雞西市雞冠區婦嬰商店綜合改造動遷辦公室內因生意糾紛發生廝打,羅某權駕駛奧迪A6L轎車離開現場。在雞冠區興國路中心崗附近等紅燈時,見駕駛奧迪A8轎車的崔某光下車向自己跑來並用手機砸車,在明知對方在車前阻攔的情況下,將其撞倒,碾壓後拖行92.3米後停車。崔某光被人從車下拽出,羅某權駕車逃走,崔某光不幸死亡。

  羅某權2011年9月14日因涉嫌故意殺人被雞西市公安局雞冠區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22日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雞西市雞冠區檢察院批准逮捕。

  受害人億元賠償訴求成關注焦點

  本案再次引發廣泛關注,一個重要的焦點就是崔某光家屬提出的超過億元的賠償。根據受害方律師、黑龍江擎雨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李萬春的《刑事附帶民事訴狀》,崔某光之妻、兒子和父母分別提出了包括精神損失費等在內的共計1億余元的民事賠償訴求,並要求羅某權給付借款330萬元,而正是這起債務糾紛,讓曾經的生意夥伴反目成仇。

  對於天價賠償,網友表達了不同的看法。有網友感嘆“同人不同命”,一位網易北京手機網友説“一億元賠償是怎麼鑒定的?有法律依據嗎?如果平民死亡會要求賠這麼多嗎?”也有網友發表評論認為“同人不同命”是沒法改變的事實,“民事賠償確實要考慮被害人家庭環境的,煤老闆怎麼不得十幾、二十億身價,這麼算要一億不算過分。只能説同人不同命。”一位深圳網友留言。還有網民指出,“對於家人,丈夫和老爸,是多少錢都買不來的。”

  對此,羅某權當庭表示不同意賠償。“我們支持有法律依據的賠償,這樣的賠償數額沒有充分的依據。”辯方律師、北京市君創律師事務所程杏林律師説。

  李萬春説,家屬之所以提出鉅額賠償,是因為被害人的死亡給這個家族帶來了有形和無形的直接、間接損失。被害人妻子杜玉芹哭著説:“過去我和孩子什麼都不管,現在兒子稚嫩的肩膀就得扛起這個家族了,太可憐了,由於丈夫慘死太突然,家裏的好多生意也都停頓、耽擱了!”

  是否“毒駕”引爭議 撞人案牽出“腐敗案” 

  羅某權對自己的犯罪行為進行了辯解。“我是花錢買的證(即駕照),前一天剛吸食了毒品,之前吸過多少次已經記不清了!”羅某權説,他當時看到被害人在車前感到很害怕,就想趕緊駕車離開。至於是否撞倒了被害人,並從身上碾壓過去、拖行,自己並不清楚。“我真想弄死他,就不會拖行90多米了,我拖1千米他肯定完了。”

  對此,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證明犯罪嫌疑人當時體內並未檢出毒品成份。“吸毒與否改變不了他的主觀故意,退一萬步講,就算他吸毒了,就可以不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嗎?那麼犯罪分子在盜竊、搶劫、殺人前是否都可以吸毒為自己開脫。”李萬春説。

  程杏林認為,吸毒行為非常可恨,但他相信長期吸毒會對羅某權的思維等造成影響,因此本案中是否吸毒成為關注焦點。

  針對越來越多的“醉駕”、“毒駕”,一些參與旁聽的當地群眾表示了擔心。他們認為,國家相關部門應加大處罰力度,以免給無辜群眾生命安全帶來危險。本案公訴人認為,“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從崔某權懸挂虛假牌照、無證駕駛等日常違法細節可以發現,法治觀念淡薄、恣意妄為造成了今天的下場,這也是本案給世人的警醒。

  據檢察機關介紹,審查期間,檢察機關發現犯罪嫌疑人羅某權涉嫌行賄犯罪,偵查機關補充偵查後重新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據了解,2007年7月,為給姜某萍調動工作,羅某權請托雞西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院長邢國威(另案處理)幫忙,將姜某萍由梨樹區中學調到雞冠區東風小學,並隨後又安排到雞冠區法院工作,事後羅某權送給邢國威50萬元人民幣表示感謝。

  對此,羅某權當庭供認不諱。(完)

  圖為:房産商駕車撞人案庭審現場。(記者鄒大鄒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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