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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現場撿走死者手機 男子自稱參與救人索酬(圖)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30日 04:5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山東商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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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願這一切只是一場誤會

  對於這則新聞所涉公案,説法有二:

  一説,吳女士稱接到來自遇難者夏女士手機的一個電話,對方稱救了人, 撿到死者手機,要500元作為報酬;另一説,自稱參與救人的男子,發現自己救完人後,自己的包卻不見了,感覺“好人沒好報”,想彌補下損失,就想跟此次救助的“受益者”親朋要點補償。

  説法儘管不一,無可爭議的一個事實是:這名男子想要這500元錢。

  這錢該要嗎?設身處地想一下,當一家人為親人逝去而痛心疾首時,卻突然面臨“被欠債”的尷尬。悲情鬱積之下,再歷人心冷漠,心下淒涼可想而知。在死者朋友看來,撿手機者“全然不顧人家死了人這麼大的事,真是缺德 ”。

  一個有良知的人,天災人禍面前,選擇有所作為,不再袖手旁觀,是道義要求。但,另一方面看,自稱救人的男子,救完人,轉身發現自己的包不見了,定是無比鬱悶。如果此言為真,這名男子選擇打電話給死者的親朋索要些報酬,心情可以理解,但我們要説,他選擇了一個錯誤的利益訴求路徑。一如前面所言,當死者的親朋接到電話時,先是得知一個噩耗,接著就是索要500元錢,它會讓人覺得來電者缺少人性。

  其實,我們這個社會,尤其是在今天,已在崇奉不讓一個好人吃虧的理念。假如死者家屬得知有一個人為了救他們的親人而包被偷時,難道會無動於衷?退一步講,即便出現了我們不願看到的一幕,難道這個社會也熟視無睹?

  或許,有人會問,誰知道他們説的真假?我們的回答是,我們願以最大的善意揣度這個社會的每一個人;我們願把這一切歸之於一場誤會。肖明君

  昨天早上,濟南的陳先生開車帶著妻子回德州老家接老人,當行駛至104國道靳家莊處時,與一輛迎面而來的客車相撞,陳先生身上多處受傷,坐在副駕駛位置的妻子夏女士當場身亡。事故發生後,夏女士的朋友吳女士接到一個從夏女士的手機上打來的電話,電話那頭的男子稱,他參與了事故現場的救援,並且撿到了夏女士的手機,如果想要回手機,就要給他500元錢……

  文/圖 記者 鄭心茹

  回老家接父母途中遇車禍

  昨日中午,記者來到濟南市市立四院,在一樓大廳看到了死者夏女士的朋友吳女士,吳女士告訴記者,陳先生剛剛做完手術,還不知道妻子已經過世的消息。

  “我們都不敢上去看他,他一看到我們就問小夏怎麼樣了,還説讓我們不要管他,趕緊去看小夏。”吳女士説,陳先生老家是德州的,事發當天,他們是想要開車回老家去把老人接到濟南來住一段時間,“他們有個12歲的兒子,今年剛考上初中,學習挺好的,現在最擔心的就是孩子知道了這件事怎麼辦。”吳女士説。記者在醫院了解到,陳先生腿部和頭部有皮外傷,暫無生命危險,他們的家人正在趕往醫院。

  男子撿死者手機 索要500元報酬

  最先得到消息的是夏女士的表姐,而這個消息是從一個陌生人口中得知的。“有一個男的,説是在現場撿到了小夏的手機,在通訊錄裏找到了一個‘姐姐'的電話,就打了過去。”吳女士説,隨後,她也接到了這個電話,“他説你朋友出車禍了,人已經沒了,和她在一起的人也受傷了,他們剛剛被120拉走,他看到掉了個手機就撿起來了。”吳女士説,對方告訴他們人被送往了哪個醫院。

  吳女士説,到了醫院之後,看到還有很多朋友都來了醫院,她才知道,撿到手機的男子給很多人都打了電話。

  吳女士向對方提出要回手機。“我説這人沒了,但是不知道的人肯定還會打這個電話找她,你把手機還給我們,肯定會感謝你的。”吳女士説,對方説在商河,吳女士就讓商河的一個朋友過去取手機,然而過了一段時間,她收到一條短信,對方竟然向她索要500元作為報酬。

  記者看到短信中這樣説:“這個機主的現場照片、個人的私密信息及手機號碼等,我給你送過去,也別重謝我了,給我的卡上打上500元就可以了。”吳女士説,她一看到短信就急了,“我説人家家出了這麼大的事,你在這個時候拿手機説事要錢,太缺德了。”隨後,對方又發來了自己的銀行卡號及姓名,吳女士氣不過就打過電話去與對方爭執了幾句。

  “沒什麼不合適,這是我應得的”

  首次通話男子堅持要報酬

  “沒什麼不合適,這是我應得的”

  記者以夏女士朋友的身份撥打了這個電話,與撿手機的男子進行對話,對話中,記者發現男子非常警覺。

  記者:我是小夏的朋友,手機怎麼會在你這裡?

  男子:你是她什麼朋友?她在哪工作?長什麼樣子?你不要問我問題,你只要回答我的問題就行了,答不上來我就挂了。

  記者:你是不是目睹了事情的經過?

  男子:是的,是我把他們從車內救出來的,我救了人卻沒有好報,她那個姓吳的朋友還罵我,説我這個時候要錢,我救了人要點報酬不行嗎?

  記者:你能把手機給我嗎?

  男子:給你手機可以,你給我發個短信,我把我銀行卡號給你,你給我打500元錢。

  記者:你覺得這樣做合適嗎?

  男子:我覺得沒什麼不合適的,這是我應得的,你別再問我別的了,我不會告訴你的,如果想要手機就給我打錢,我會找人給你送過去。

  “現在我不想惹麻煩了”

  獲悉記者身份後男子稱不再要錢

  “現在我不想惹麻煩了”

  一小時後,記者再次撥打了這個電話,並亮明身份,男子聽到是記者後,稱他已經不打算要錢了。

  “我看到出事後就跑過去參與救援,那個女的在副駕駛上,副駕駛的位置已經撞爛了,司機倒是受傷不嚴重,不過腿被卡住了,我幫著把司機從車裏救出來的,但是女的救出來就不行了。”該男子説,120救護車將兩人拉走後,他看到地上掉了一個手機,就撿了起來。

  “在救人的時候,我把我的包放在車旁邊,但是救完人我發現我的包不見了。後來她朋友給我打電話説要手機,要重謝我,我就説也別重謝了,就給我500元錢吧。”男子説,他沒想到對方罵他缺德,“現在我也不想惹這個麻煩了,如果他們非得要手機就還給他們吧,或者明天我交到派出所。”

  ■ 警方通報

  客車側翻入溝

  8名乘客受傷

  昨日,警方發佈通報:7月29日8時40分許,天橋交警大隊指揮中心接過路群眾電話報警稱:104國道靳家莊處發生交通事故。據現場初步調查,事發時,陳某駕駛轎車沿104國道由南向北行駛,當行駛至大橋鎮靳家莊處時,與武某駕駛的魯NA051*由北向南行駛的大客車相撞,大客車側翻入路西側溝內,大客車共有乘客12人,其中8人受輕傷,事故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昨日10:00左右,記者趕到事發現場。“轎車是自南向北行駛,客車是自北向南行駛,大客車可能是為了躲小車才翻到溝裏去的,幸好這裡有一棵樹擋住。”附近的村民王先生説。

  山東大學社會學教授王忠武説,“如果他真的救了人,要錢作為報酬也未嘗不可,但是用手機作為交換條件,從道德角度説,這種做法顯然不高尚。但也不能因此就説他是一個壞人,因為他覺得自己做了好事,就應該得到回報。”

  不能因此判斷

  他是一個壞人

  ■ 專家説法

  ■ 律師説法

  男子是否違法

  要看有沒有救人

  濟南平正大律師事務所律師趙金一説,撿手機的男子有沒有違法的關鍵,在於他是不是真的救了人。“如果他救了人,那麼他的行為算是見義勇為,雖然向被救一方索要報酬,但也不違法,這幾百元錢也不算多。但如果他沒有救人,單單是以手機甚至是他人隱私做要挾索要錢財,那這種行為肯定是違法。”

熱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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