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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命案在身潛逃14年 父親尋獲其下落告知警方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04日 01: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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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孫志凱受審。記者歐陽曉菲攝 本版采寫記者孫思婭

  兒子命案在身父親告發下落

  逃亡14年打黑工為生 與女友同居生下一子 庭上悔過翻供認行兇

  孫志凱身背命案在逃14年,他隱姓埋名在深圳靠打黑工為生,並與同居女友生下一子。在此期間,他從未與家人聯絡過。孫志凱的老父親多方打聽,得知兒子的下落和處境,為讓兒子有被從輕處罰的機會,老人家向警方告發了兒子的下落。

  昨天,孫志凱因涉嫌故意傷害罪在市一中院受審,他當庭翻供,更改了此前不認罪的供述,承認自己曾持刀行兇,並含淚向死者家屬道歉。

  案情

  食客拒買單引發命案

  昨天上午10點,35歲的孫志凱被帶進法庭。環顧一週,孫志凱看到了坐在旁聽席上的姐姐,他愣住了,停住腳步,衝姐姐點了點頭。這是孫志凱涉案逃亡14年多後,第一次見到自己的血脈親人。

  在對孫志凱以及作為民事訴訟原告人的死者家屬進行身份核對後,法官敲響了法槌,庭審正式開始。

  據公訴人指控,1997年8月15日23時許,張某等人在房山區琉璃河鎮豐松園飯店用餐,以菜價過高為由不予結賬,並與在飯店工作的孫志凱和邵魁武(另案處理)發生口角。張某持刀砍邵魁武手部,孫志凱、邵魁武等人遂將張某追至房山區琉璃河科工貿開發示範區以南路段西側處,二人持刀砍刺張某,導致張某死亡。

  坐在公訴人身邊的女子當庭質問孫志凱:“孫志凱,你看著我,我是張某的妻子。你知道我這10多年是怎麼過的嗎?你知道我一個人帶著孩子有多麼不容易嗎?我老公才27歲就被你給砍死了,我是個女人,別的女人應該得到的我都沒有得到,別的女人沒有受的,我都受了,我真不知道你的心是黑的還是紅的!”

  “大姐,對不起,真的對不起,我知道現在説什麼都晚了,我一定盡我的全力補償您,我讓我家屬盡全力來補償您。”孫志凱説,如果他能活著從監獄出來,一定努力打工,盡力補償。

  自述

  稱食客不給錢還砍人

  進入訊問程序,公訴人首先提醒稱:“孫志凱,你今天在法庭上的認罪態度和供述,將作為法庭對你判決的酌定情節,你明白嗎?”孫志凱看了看公訴人和死者家屬,點了點頭説:“我明白。”

  隨後,孫志凱開始回憶案發經過。

  1997年8月15日晚,在豐松園飯店做保安的孫志凱正在睡覺。突然,同事楚某將他叫醒,“外面有一桌客人,吃完飯不肯給錢,還要打人。”

  孫志凱聞聽後連忙從宿舍跑到大廳,收銀員邵魁武告訴他,客人覺得太貴不肯付賬,其中一名男子還將賬單撕碎,並揚言“把賬單拼起來就給錢”,邵魁武將賬單拼好後,對方仍然不肯付款,只將其中一人留下,其餘人則離開並稱去取錢。

  不一會兒,留在飯店的男子要往外走,孫志凱和邵魁武等人上前阻攔。與此同時,外出取錢的兩名男子回到飯店,其中一人手背在身後,邊走邊大聲喊著,“誰説要結賬來著?”邵魁武趕緊迎上去,不料對方藏在身後的並不是錢,而是一把菜刀,並掄刀砍傷邵魁武的手。

  傷人後,三名男子分別向兩個方向逃跑,孫志凱和邵魁武等人便朝著砍人男子逃跑的方向追去。路上,孫志凱攔了一輛小卡車,並在琉璃河科工貿開發示範區附近的路邊上,追上了砍人男子張某。“當時他趴在路邊的水洼旁。”孫志凱説,他和邵魁武持刀砍刺對方背部。

  逃亡

  熬了14年已生子安家

  “停一下,孫志凱。”公訴人打斷了孫志凱的回憶,“之前你在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的供述中,都沒有承認持刀行兇,今天你在法庭上臨時更改供述,到底哪種説法是真實的,是以你今天的説法為準嗎?”

  “嗯,是的,我今天在法庭上説的是真的。”孫志凱説。

  “孫志凱,你為什麼當庭更改供詞?”法官問。

  孫志凱表示,在見到自己的親屬和死者家屬後,他對自己的行為感到非常的後悔,覺得很對不起對方,因此決定承認自己的罪行。

  由於孫志凱臨時翻供,檢方沒有再宣讀提前準備好的部分證據。公訴人告知法庭,由於孫志凱認罪,不再宣讀孫志凱此前在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的供述。

  孫志凱説,事發後,他開始逃亡,先是到河北,隨後又到營口,最後一站是深圳。他在深圳撿到一張身份證,“我覺得那人和我挺像”。

  此後,孫志凱冒用撿到的身份證上的信息,化名“馮慶峰”,在深圳紮根,一待就是14年。這期間,孫志凱曾做過保安、打過零工,且與女友生下兒子。由於擔心自己的逃犯身份被揭穿,孫志凱沒有辦結婚手續,孩子也沒上戶口,也未與老家的親人聯絡過。

  去年12月5日,孫志凱在深圳的家中被抓獲。

  落網

  父親深明大義告發兒子

  公訴人出具的證據顯示,是親生父親向警方告發了孫志凱的下落。

  據悉,警方曾前往孫志凱家中,多次對孫志凱的父親做工作,希望他能配合警方提供抓捕孫志凱的線索。孫志凱的父親最終決定配合警方,並告知警方兒子正在深圳市龍崗區打工。

  公訴人表示,如果孫志凱能夠積極賠償死者家屬並得到死者家屬的諒解,建議法庭對他作出有期徒刑15年的判決。據了解,死者家屬向孫志凱提出了65萬餘元的索賠。對此,孫志凱表示願意賠償。

  據孫志凱的姐姐介紹,父母都在東北老家務農,收入不高,一時拿不出那麼多錢給死者家屬。案發後,孫志凱東躲西藏一直沒有跟家人聯絡,父母年事已高,非常思念他。在得知如果在清網行動中自首,有可能獲得從輕處罰,且家屬配合警方抓捕,也很有可能令嫌疑人獲得從輕判決後,父親多方打聽兒子的消息,最終得知孫志凱躲在深圳打黑工,還和一起打工的女友同居,生了一個兒子。父親得知兒子境況後,覺得兒子與其四處躲藏,不如面對法律制裁,於是將兒子的行蹤告知警方。

  此案沒有當庭宣判。

熱詞:

  • 命案
  • 潛逃
  • 父親
  • 告知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