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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貪鎮長利用土地拆遷貪污 涉案金額高達2億元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30日 07:5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江蘇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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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江蘇網5月30日訊 李丙春,一個小小的鄉鎮長,在短短幾年時間內,寄生於土地拆遷領域,瘋狂作案,涉案金額高達2億元,堪稱中國“最貪鎮長”。

  從“拖拉機手”到“最貪鎮長”,

  人生就像拋物線

  李丙春1960年代出生於北京市順義區農村,上有兩姐,下有一弟。他初中畢業後入伍參軍,當了三年兵,退伍後就在當時還沒有與李橋鎮合併的沿河公社開拖拉機。拖拉機手的身份是村裏人對他認識的起點。

  1990年代初,沿河公社成立出租車公司,膽大、能幹的李丙春成為主要負責人,後來出租車公司由集體轉歸個人,李丙春成了實際所有者。

  此後,李丙春的經濟才能被組織部門看中,調入體制內,一路升遷,最終成了李橋鎮鎮長、黨委書記。李丙春大權獨攬後,他的司機孫七十也被調入李橋鎮政府招商部工作。在李丙春後來的犯罪過程中,孫七十多次參與其中,李的很多貪腐行為大都是在孫七十的幫助下完成的。孫七十在一定意義上成了李丙春犯罪的工具和幫兇。

  從一名拖拉機手到北京順義區李橋鎮黨委書記,再到犯下涉案金額超2億元的貪污、受賄、挪用公款三罪,李丙春的人生就像一條拋物線。

  副局長落馬,牽出李丙春二十多萬受賄

  李丙春的案發緣于順義區國土資源局副局長劉寶的落馬。

  2011年6月22日,劉寶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在檢察機關辦理劉寶案過程中,劉寶供述2009年9月他曾接受了北京朗依制藥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潘京萍贈送的一塊價值17.9萬元的名錶,為了方便朗依公司在順義買地建廠,劉寶將潘京萍介紹給了時任李橋鎮鎮長、黨委書記李丙春。針對劉寶供述的這一線索,檢察機關對李丙春涉嫌受賄問題展開調查。

  根據北京市檢察院二分院的指控: 2007-2008年間,李丙春利用職務便利,為北京隆景閣投資顧問有限公司承攬中國電子口岸業務技術及配套用房的設計工程提供幫助,收受該公司給予的內存8萬元的銀行卡。2009年下半年至2010年10月,他為北京中鐵興華經貿有限公司租賃該鎮西樹行村工業用地提供幫助,收受價值15.3萬元的金條一塊。

  檢察機關在查證這一犯罪事實後於2010年10月13日將李丙春刑事拘留,同年10月27日對其批准逮捕。隨著調查的深入,讓檢察機關意想不到的是,先期查實的這二十幾萬受賄只是李丙春犯罪的冰山一角,此後查出的涉嫌貪污、挪用公款等重大犯罪涉案金額竟高達2億!

  徹查罪行,李丙春竟然貪污3800萬,挪用1.78億

  據檢方的指控,李丙春涉嫌貪污的罪行主要集中在2006—2007年機場高速南線和京平高速公路兩大工程上馬期間。而其獲取暴利的背景是近十年來,李橋鎮土地價格暴漲和拆遷補償政策的漏洞。

  李橋鎮的徵地拆遷大抵始於2002年。李橋鎮緊鄰首都國際機場,距離T3航站樓直線距離不過1公里,從洼子村可以清晰地看到航站樓的屋頂。按照北京城市總體規劃,順義是“東部發展帶的重要節點,北京重點發展的新城之一”,臨空經濟區是北京市“十一五”期間重點發展的六大高端産業功能區之一,李橋鎮被規劃為臨空經濟的核心區域。2003年時,洼子村的村民就知道自己的村莊被納入了這一規劃,但是城市擴張的速度還沒有到達這裡。

  最先在李橋鎮推動徵地的是嗅到商機的甄氏集團,2005年以舊村改造的名義,甄氏集團將英各莊村改造成佔地640畝、建築面積54.8萬平方米的馨港莊園小區。

  英各莊村民告訴記者,“宅基地的拆遷補償每平方米只有1080元,240多戶村民中有2/3搬上樓,也不過佔了兩三棟樓,一共4000多套房子大部分都是當商品房賣的。”

  開發商賺得盤滿缽溢,可是土地補償款至今未入村集體賬戶,英各莊村民入住已經7年,卻至今都沒拿到回遷房的産權證。

  而這個商品房開發項目,當初卻是打著舊村改造的名義進行的,是以鎮長李丙春任總指揮的拆遷指揮部完成的。

  直到李丙春案發後,英各莊村民才知曉了其中的奧妙土地財政的鉅額收益,早就被李丙春閃轉騰挪,拿來為自己所用了。

  在2006年機場高速南線和京平高速建設過程中,李丙春更將他的這一“謀略”發揮到了頂點。

  這兩條高速均于2006年開工建設,全長53公里的京平高速總投資約為44.2億元。機場南線高速全長20.4公里,總投資約45億元,每公里2.4億元的造價在當年創下了全國之最。

  兩條高速在李橋鎮相接,僅京平高速(順義段)的拆遷就涉及包括李橋在內的4個鎮、26個行政村,需要佔用集體土地約2794畝,拆遷涉及企業83家,民宅452戶。

  李丙春貪污的正是這兩條高速的鉅額拆遷補償款,貪污方式也並不高明。

  檢方指控,在機場南線高速公路工程拆遷中,李丙春虛構北京中天恒信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被拆遷的事實,指使他人與該公司簽訂虛假的拆遷補償協議書,騙取拆遷補償款共計1010萬元。

  在京平高速工程拆遷過程中,虛構其本人實際控制的北京市智祥萬通科技有限公司被拆遷的事實,騙取拆遷補償款共計860多萬元。李丙春還截留機場高速南線工程拆遷過程中,北京甄氏房地産開發集團有限公司本應退給李橋鎮政府的2000萬元拆遷補償款。

  除了大肆騙取拆遷補償款外,李丙春還掏著鎮政府的錢袋子,涉嫌4起挪用公款犯罪,挪用金額高達1.78億余元。

  2006年6月至8月間,李丙春利用其鎮長職務便利,以鎮政府招商引資為名,擅自決定從李橋鎮鎮轄村、鎮屬單位借出土地補償款等公款6600萬元,轉入他自己控制的北京美麗迪商貿中心後,借給北京甄氏房地産開發集團有限公司進行營利活動。

  2006年3月至2010年9月間,李丙春擅自決定從李橋鎮政府、鎮轄村、鎮屬單位借出公款人民幣4968萬元,直接以個人名義或者在轉入由他控制的北京美麗迪商貿中心、北京寶利偉業倉儲中心後,借給北京中天恒信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等公司進行營利活動。李丙春個人獲利人民幣30萬元。

  最終,檢察機關認定李丙春利用職務便利,涉嫌貪污拆遷補償款達3800余萬元、挪用公款1.78億余元、受賄23.3萬元。

  2012年2月24日,李丙春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接受審判。

  庭審中,公訴人嚴肅指出,李丙春以侵吞、騙取等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指使孫七十挪用公款進行營利活動,數額特別巨大;此外,其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應以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此案目前尚未宣判,但可以預知的是,等待李丙春的必然是法律的嚴懲。

  評論

  “最貪鎮長”

  折射出什麼?

  從“拖拉機手”到“最貪鎮長”,從案發之初的涉嫌受賄20余萬元到最後受審時的涉案金額高達2億元之巨,李丙春個人慾望的膨脹,固然是其在犯罪道路上越走越遠的內部動因。一個“最貪鎮長”映射出的絕非僅僅是人性的貪婪,除此之外還有管理的缺失、制度的滯後等諸多問題。

  問題之一:制度漏洞教訓深刻

  土地補償制度為地價的巨大落差提供了依據,而徵用目的的模糊則使得李丙春等基層官員可以利用職權從這個巨大差額中獲利。李丙春案獲取暴利的背景就是近十年李橋鎮的土地價格暴漲和拆遷補償政策的漏洞。他身為基層官員,掌握拆遷政策,熟悉具體情況和拆遷流程,他們利用直接操作拆遷的機會從中漁利,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正是這種制度漏洞為李丙春的貪腐行為提供了條件,造就了這位“最貪鎮長”。

  問題之二:審計監督總是遲到

  徵地拆遷安置補償既關係到保護群眾利益、維護社會穩定、城市經濟的發展,又關係到財政資金使用的安全、規範。可事實上,目前的徵地拆遷項目審計往往是事後審計,拆遷工作完成後,房屋已經拆除完畢,現場不具備核實的條件,尤其是在沒有産權證明,沒有相關影像資料的情況下,房屋的實際面積、房屋結構、裝修程度等難以復核,因此,審計人員無法判斷補償標準是否符合相關文件規定要求。審計時也只能對書面材料進行審查,無法對拆遷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進行全面核實。

  因此,審計機關應加大對拆遷資金審計監督的力度,關口前移,督促拆遷補償安置政策落實,切實維護拆遷群眾的合法權益,防止國家資金流失,杜絕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

  問題之三:權力監管常常缺位

  近年來,黨中央不斷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力度,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完善黨建工作制度:實行黨務政務公開,尤其是“四議兩公開”中重大項目實現“一事一議”,而李丙春案所反映出的問題,不得不讓我們深思:一個基層黨委政府在涉及到如此重大項目決策中,難道一個黨委會都不開,放任其“一把手”獨斷專行?這麼大的貪污受賄數額,決非一日之寒,為何這麼多年沒人發現?我們如此煞有其事、架床疊屋的監管體系為何總是形同虛設?這一系列的問號,發人深省,促人反思,鞭策我們必須正視問題,積極尋求解決之道。

熱詞:

  • 李丙春
  • 拆遷補償安置
  • 馨港
  • 涉案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