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法治圖文 >

東莞一男子搶劫強姦八女被判死刑 表示不上訴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26日 10:0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羊城晚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羊城晚報訊記者常思雯、王俊偉,通訊員王創輝、杜新春報道:埋伏在路邊,一有獨行女子經過,便將其拖進附近草叢中先搶後姦,在東莞打工的蔡偉就是通過這樣的手法屢次作案,先後對8名女性實施搶劫強姦,並在作案過程中致使一在校女生死亡。昨日下午,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蔡偉進行公開審判,蔡偉因犯搶劫、強姦罪被判處死刑。宣判後,蔡偉表示服判。

  搶劫強姦致女生死亡

  蔡偉是安徽人,初中文化程度。1997年,20歲的蔡偉來到東莞大朗打工,從事毛織行業。每天重復的勞作使得生活過於單調,而一年僅1萬元的微薄工資讓蔡偉經常過著流浪的生活,於是他想到了搶劫。蔡偉將搶劫的對象鎖定為單身女子,搶劫完之後,往往還進行性侵犯。

  蔡偉第一次作案是在2009年11月26日。當日18時30分許,蔡偉到東莞市松山湖沁園路與紅棉路交界路段附近物色搶劫、強姦的目標時,見楊某坐在該路段公交車候車亭邊打電話,遂上前用手勒住楊頸部,將楊強行拖至路旁的樹叢中。蔡偉拿出事先準備好的布條反綁楊雙手後,從楊身上搜出一部手機及現金700元,後蔡偉對楊某進行強姦。這件事情並沒有遭到暴露,於是蔡偉的色膽越來越大先後在松山湖對6名女性實施搶劫強姦。

  2010年9月30日11時許,蔡偉到松山湖湖濱路與大學路交界路段物色目標。東莞市職業技術學院2010界新生盛某韋,獨自一人路過,被蔡偉看到。至大學路靠理工學院段南側路段時,蔡偉上前勒住盛某韋頸部將其拖行至路旁的草叢中,並將盛某韋按倒在地。

  見盛某韋不再反抗,蔡偉從盛包內拿出一條毛巾將盛雙手反綁後將盛拖入草叢深處。蔡偉從盛某韋包內搜出現金數十元及一部手機後強行與盛發生性關係。期間,蔡偉發現盛失去呼吸,遂停止性行為,把盛的衣服穿好後將盛推入附近草叢中的一處水洼內。蔡偉作案後逃離現場。次日19時30分許,盛某韋的屍體在水洼中被發現。此時,她才20歲。

  專盯單身女子下手

  蔡偉作案十分隨機,一旦閒散無聊他便會從其租住的大朗出租屋前往松山湖。而出發前,他都會帶上事先準備好的布條,再埋伏在松山湖各偏僻路段等待時機。如有單身女子進入其視野,蔡偉便會尾隨其到偏僻路段,然後從後面勒住其脖子拖入草叢,再將其捆綁實施搶劫強姦,作案時蔡偉都會用衣物將被害人頭部蓋住,以免被對方認出。如有人呼叫求救,蔡便會拳腳相向,多數被害者只能含淚忍辱。從2009年11月至2010年9月,蔡偉以類似的手法,先後對6名單身女子實施強姦、搶劫。盛某韋的事件發生後,蔡偉流竄至四川,並在四川實施強姦、搶劫兩宗。2011年5月26日,蔡偉被刑事拘留,後被批捕。

  法院審理認為,蔡偉強姦婦女八人次,致一人死亡,並搶劫他人財物七次,其行為已分別構成強姦罪、搶劫罪。數罪並罰,依法判處蔡偉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處罰金1萬元,並賠償盛某韋父母180670.1元。法官宣判後,蔡偉表示不上訴。

  法官提醒:女性儘量不要走偏僻地段

  法官提醒年輕女性,儘量結伴同行,因為此類案件的案犯主要針對獨行的年輕女子作案,如果當初有同伴相互保護、照應,案犯下手的可能性就較小。同時,儘量不要經過比較偏僻的地段。被害人遭遇強姦、搶劫等侵害時,要及時報案,公安機關會保護被害人的隱私,並配合公安機關儘早破案。同時,法官建議,相關部門對松山湖等偏僻地段,加大治安監管力度,避免此類惡性案件的發生。

熱詞:

  • 蔡偉
  • 上訴
  • 被判死刑
  • 被判處死刑
  • 作案
  • 松山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