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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主送客頻在異地遭罰 湘潭交通部門被指釣魚執法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04日 11:4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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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釣魚執法

  調查動機

    上海司機孫中界斷指以證清白,促使各地對釣魚執法行為進行大力整治。釣魚執法,也逐漸淡出人們的視野。但是,前不久,湖南省長沙市的一些車主反映,他們遭遇了釣魚執法,而且是跨地區的釣魚執法。

    近段時間來,湖南省長沙市一些車主紛紛投訴表示,自己先是被一些所謂的“乘客”以各種理由騙到湖南省湘潭市的某個地方,隨後被七八個執法人員一擁而上搶走鑰匙,扣留車輛,必須繳納5000元到28000元的罰款才能把車領出來。車主投訴的情況到底是怎麼回事?近日,《法制日報》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採訪。

    投訴 外地車主頻“被騙”

    “我們都是長沙的車主,後來在處理事件的過程中發現大家的經歷都驚人地相似:大部分執法都發生在3月6日到15日之間,‘乘客’的出發地大多在長沙的浦沅立交橋或者赤崗衝,目的地則主要是湘潭市第六人民醫院或板塘鋪。”長沙車主林先生告訴記者。

    “3月6日,我受託去湘潭大學接人,行駛到浦沅立交橋時,一名20來歲的小夥子在雨中揮手示意。年輕人上車後便問我收多少錢,我説‘不知道,給點油錢就可以了’,於是小夥子毫不猶豫地開價120元至130元。”林先生回憶説,到達湘潭後他還沒來得及把車停穩,七八個人就一起圍了過來,將其手腳按住,另外一人強行拔走了車鑰匙。

    “我當時質問這名年輕人,為什麼要釣我魚,年輕人連説‘對不起’,隨後在沒做筆錄的情況下乘坐一輛無牌車輛離去。然後我就被七八個人帶到停在路邊寫有‘中國公路’字樣的車上,他們亮出證件,並通知我因非法營運而被處以2.8萬元的處罰。”林先生告訴記者。

    “如果不是釣魚執法,執法人員怎麼可能在車子才停下短短的時間裏,在所謂的‘乘客’可能都來不及做出給錢的動作,只能選擇丟錢的方式的前提下迅速打開車門,搶走車鑰匙,還有一個早已打開攝像機的人攝像?”對於一張張高額罰單,和林先生一樣的十幾名車主很是不服氣。

    “車被扣後,我們有人選擇了行政復議,也有人提起了行政訴訟,但更多的人頂不住壓力,選擇交錢領車了事。”林先生告訴記者。

    “但是,依法維權的過程很是艱難,其中有人直接告訴我們,如果不再鬧就只要交5000元就能領出來車。”另一名姓周的車主告訴記者,曾經有人給他的律師打電話,只要不訴訟,罰款好商量。

    回應 堅稱並非釣魚執法

    “這其中有一些所謂的‘舉報人’,實際上是某些部門找來的。”有車主告訴記者,一名曾充當過“乘客”的“舉報人”曾主動約見過當地一家媒體,揭發了他所知的內幕。

    “‘黑車’嚴重侵害了廣大合法經營者和消費者的正當權益,侵佔有限的城市公共客運資源,影響了正常的客運行業發展和社會的穩定。”湘潭市交通運輸局紀委書記謝志宇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關於部分‘黑車’當事人指責我局執法機關釣魚執法和執法機關與舉報人相互‘勾結’一事,完全是無中生有、捏造事實。”在接受採訪的同時,湘潭市交通運輸局還給《法制日報》記者傳來了一份《關於湘潭市打擊非法客運工作及其處理情況的説明》。

    “國家法律、法規並沒有對舉報人的身份作出任何具體的限制性規定,因此舉報違法行為,是每個公民的權利、義務和自由,舉報人是何種身份,我局執法機關無權去過問和加以限制,更無權拒絕接受舉報人的舉報。”湘潭市交通運輸局的説明認為,在辦理案件過程中,交通運輸局的執法人員因工作需要(調查取證、製作筆錄、獎勵兌現等)肯定會要和舉報人有適當的、必要的聯絡和接觸,但並沒有任何利益勾結和不當行為,所謂“勾結”之説,完全是某些人偏聽一面之詞的妄加臆測,並無事實根據。

    “多人、多次、重復舉報完全是合理、全情、全法的。”對於一些車主投訴反映的有多人、多次、重復舉報的問題,説明認為,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是打擊黑車的最有效手段之一。湘潭市交通運輸局在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時,著重號召各客運協會、客運從業人員及其家屬參與,並召開了專題動員大會,其目的是為了動員他們切實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有廣大客運從業人員和市民積極參與和舉報,才有打擊“黑車”取得的成果。

    “目前對於釣魚執法並沒有明確的法律界定。我們認為,只要搭乘車子的不是我們的執法人員,那麼,就不能説我們是在釣魚執法。”謝志宇説,由於“黑車”非法經營活動的隱蔽性極強,加之大多乘客以耽誤時間和擔心被打擊報復等原因為由,而不願意配合(拒絕)執法機關的調查取證,所以,打擊“黑車”的最大瓶頸是取證難。目前湘潭市有關部門採取的措施都經過了法制部門的審核和分析,在法律依據上沒有問題。

    “非法營運就是要嚴打,法律規定的罰金梯度是3000元到3萬元,我們為從重治理,取值2.8萬元,一口價就是為了防止説情。現在已經抓了52台車,湘潭市政府很支持這項工作,民眾和出租車司機也比較滿意,唯獨被抓車主不滿。”湘潭市交通執法監督局副局長李道國表示,針對一些車主的投訴或者對相關行政處罰提出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情況,交通局堅持以合法、公平、公正為原則,有所區別地加以了處理和對待,將以此次整治行動為契機,建立健全整治非法客運行為長效機制,將規範整治客運秩序、打擊非法客運行為作為常態化工作一抓到底。

    説法 依法斬斷利益鏈條

    湘潭交通局被指釣魚執法一事,引起當地法律界人士的關注。

    “釣魚執法是嚴重違反法律的行為,存在極大的社會危害性,釣魚執法不僅不利於我國執法環境的改善,更容易引發社會矛盾,存在大量隱患。”湘潭大學兼職教授、湖南律師陳平凡認為,打擊非法營運是亟需解決的社會問題,執法部門一定要堅持“法制執法”、正確執法,在嚴守法律的情況下恪盡職責,打擊非法營運。

    “一方面,要加強技術力量,在道路廣場等公共空間加強電子監管,這樣才能對真正的‘黑車’進行甄別和取證;一方面,要加強監督,強化執法過程中的公眾參與。”湖南大學法學院講師、法學博士蔣海松認為,要想有效打擊“黑車”,關鍵需要在執法過程中嚴格按照職權法定、合理行政、程序正當、誠實守信、便民高效的要求,在不斷提升執法水平的同時,理順執法體制,做到收支兩條線,制度性地斬斷畸形的利益鏈條,避免執法部門因利益驅動擴大執法範圍,採取非法手段執法。

  本報記者阮佔江趙文明

  本報實習生張琳琳

熱詞:

  • 黑車
  • 湘潭大學
  • 執法體制
  • 車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