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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傷人致死20年後自首 當年同夥幾乎服刑完畢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23日 01: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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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 楊少清夥同朋友將他人故意傷害致死後逃亡20年,最終投案自首,當初一同作案的夥伴幾乎都已服刑完畢。昨天記者獲悉,楊少清因故意傷害罪被訴至市一中院。

  1966年9月生人的楊少清是門頭溝區人。1992年2月中旬,年少氣盛且很講義氣的楊少清被朋友劉連杰(已判刑)找去,對方稱其開車時和29歲的司機張某發生交通事故,對方欺負人。

  1992年2月14日17時許,楊少清在劉連杰的糾集下,夥同樊文紅、王文耀(均已判刑)前往門頭溝區西建井路尋找曾與劉連杰發生交通糾紛的張某。幾人遇到張某後,持刀、磚頭、石塊等物追打張某,導致對方頭部重度顱腦損傷死亡。

  楊少清作案後逃往廣西,一走就是20年。在此期間,楊少清一直被公安機關網上通緝。20年中,楊少清東躲西藏,家裏幾位親人離世他都沒敢回北京,見親人最後一面。

  去年,公安部在全國開展清網行動,對主動投案者給予從輕處理。得知此消息後,楊少清于去年12月13日到門頭溝公安分局投案自首,結束了其在外逃亡20年的漂泊生活。

  公訴機關認為,楊少清目無國法,夥同他人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犯罪後果嚴重,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訂前)第134條第二款,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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